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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1-/2023-0316004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3-1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2023-03-16   作者:市医疗保障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300100000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医疗需求。负责经办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运营和结算管理;负责市属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审核登记、变更登记、转移接续和扩大覆盖面等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管理、拨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预警制度,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负责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筹资经办管理、待遇兑现管理等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各项基金的管理工作;开展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协调做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具体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工作,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内控管理及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完善稽核工作职能,加强内外部稽核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的具体经办和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全省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各县(区)医疗保障工作业务指导, 承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包括办公室、参保管理科、审核科、结算科、财务科、信息管理科、稽核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8%的各项工作,保证政策的衔接和连续性,确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稳健康运行。全面落实《普洱市城镇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确保改革平稳推进,政策落实见效。

2、实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医保政策,及时跟踪政策运行实施情况,并按照国家、省要求,及时做好医保政策调整。

3、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4、抓好医保全民参保攻坚专项行动。

5、按照“基金统收统支、政策规范统一、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认真抓好《普洱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暂行)》,全面做实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确保政策平稳过度。

6、认真开展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

7、配合抓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8、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抓好DRG支付方式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9、全面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10、坚持党建引领,不断锤炼医保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本领、服务群众的本领和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55,774.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55,774.4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5,440,481.00元对比减少184,706.58元,下降3.4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55,774.42元,其中:本年收入5,255,774.4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55,774.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5,440,481.00元对比减少184,706.58元,下降3.4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55,774.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255,774.42元,其中:基本支出4,323,174.42元,与上年4,460,747.00元对比减少137,572.58元,降低3.08%,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932,600.00元,与上年979,734.00元对比减少47,134.00元,下降4.8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预算项目包含202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79,734.00元,二是2023年增加基金预决算经费项目。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4,077,81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4,393,061.00元减少315,251.00元,减少7.18%。用于发放工资、机关运行经费和开展正常医保业务项目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400.00元,与上年96,720.00元对比增加97,680.00元,增长100.99%。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统筹外发放部分养老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8,316.42元,与上年336,000.00元对比增加42,316.42元,增长12.59%。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6,071.30元,与上年210,000.00元对比减少43,928.70元,降低20.92%。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90,589.52元,与上年85,200.00元对比增加5,389.52元,增长6.33%。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类)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734.54元,比上年16,500.00元增加5,234.54元,增长31.72%。用于缴纳职工大病保险及工伤保险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26,852.64元,比上年303,000.00元增加23,852.64元,增长7.87%。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08.00元,与上年12,651.00元对比增加1,857.00元,增长14.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508.00元,与上年12,651.00元对比增加1,857.00元,增长14.68%,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90人次。增长原因:预计2023年招商引资及各县(区)工作汇报和上级部门检查等接待预计比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0,958.00元,与上年446,651.00元对比减少25,693.00元,下降5.7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增加3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资产总额538,985.65元,其中,流动资产740.91元,固定资产净值538,244.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622.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4,457.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300100111

  
附件【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3031604492667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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