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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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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4〕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和提案收件情况 2024年,市政府办交办市医保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共3件,其中主办件1件《关于建立村级医保协管服务队伍的建议》(第46号),建议人:仁丽清代表,主办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府交办市医保局办理的政协提按共3件,其中主办2件,分别为《关于普洱市中医医疗机构医保DRG付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提案》(第53号提案),提案人:施晓玲委员,主办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运用保险机制,助力普洱市医院安全管理的提案》(第105号提案),提案人:石伟委员,主办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市医保局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的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充分总结过去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收到交办提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提案内容认真研究,制定了《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任务清单》(普医保发〔2024〕29号),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理责任人,并提出办理要求和时限。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本部门的硬任务、硬指标,确保做到认真办理,及时答复。 二是积极沟通,主动开展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 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仔细分析,深 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提案者和群众的期盼,有效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提案者的直接沟通,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努力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配合其他主办单位,做好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三是规范格式,按时答复。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办理程序、答复格式,坚持实事求是,按时按质答复人大代表和提案者。 2024年,市医保局主办的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46号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53、105号提案,办理结果均为A类,提案者满意对提案的办理、答复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强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医保干部的办理意识、群众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满腔热情地做好办理工作。二是持续加强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的跟踪督促,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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