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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6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111/20250126-00001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6
 主题词: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医疗保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市医保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04条,其中,政策法规2条(含1条重大行政决策)、政策解读3条、政策待遇8条、法治宣传8条、工作动态46条、公告公示26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普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44条,采取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热点问答等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提升政策宣传的可达性,全年新增关注人数3262人,总关注人数41977人。二是认真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政策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意见、起草说明、背景依据等工作,按时公开相关情况。三是畅通互动渠道,采用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参加政风行风直播节目1场、线下宣讲咨询活动6场,及时梳理业务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精神,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答复内容规范严谨,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达到100%。2024年共受理、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公开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按要求及时公开。二是全面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系统梳理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在规范性文件库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及实现动态更新,清理甄别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1;按要求完善政府机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及时发布医保要闻动态、公告公示、年度工作报表、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宣传矩阵建设。加强与各部门、各级媒体沟通,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发布 普洱融媒 景迈山“普洱日报等官方宣传平台及新闻媒体发布政策宣传及时报道医保惠民政策和便民服务,积极展现普洱医保惠民形象。二是全面推进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重点以人工智能监管助力医保基金监管,将特殊病门诊就诊购药规则写入规则库,实现市内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构建起超量开药预警数据模型,对在短时间、到多地医疗机构开药的情况,做到第一时间提示,触发预警,及时开展实地核查。三是加紧推进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加快实现数据赋能防范和打击药品倒卖、串换等欺诈骗保犯罪行为,有力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机制,始终坚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指定专人专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定期开展网站和新媒体各栏目内容和链接的安全检查,加强网站界面和栏目内容的日常巡检和监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政策解读仍存在制作模式化、形式创新不足等问题,有温度、有力度、接地气的解读较少,信息有效传播力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前瞻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前谋划意识不强,导致部分政策出台后未能持续地广泛推进政策解读,政策影响力、传播力无法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积极挖掘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解读,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传播效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信息精准触达目标人群,全面提升医保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强化医保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持续提升医保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加强信息内容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医保领域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计划性地推进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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