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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1/20240122-00002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主题词: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开办的工作要求,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管理工作的公开、做好对外服务事项办理的公开等工作。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定点准入评估工作的规定,经普洱市市本级及思茅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小组进行核查评估,2023年将符合准入的25家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二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截至2023年12月13日,公开重大行政决策2件,并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三是积极将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相关案例进行曝光

(二) 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20个工作日答复完毕,按照申请人要求,将答复书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申请人。

(三) 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会议部署、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内容,及时公示公开,做到动态管理,形成政务公开常态化。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的更新周期进行更新,不存在“僵尸”号的情况。二是定期开展已发布内容是否存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不良影响的敏感信息、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泄露个人隐私情况排查整改工作。三是撰稿、审核人员严把信息内容审查关,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确保少出错或不出错,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做好政府网站及新媒体运营工作,定期开展已发布内容是否存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不良影响的敏感信息、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泄露个人隐私情况排查整改工作。撰稿、审核人员严把信息内容审查关,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确保少出错或不出错,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五) 监督保障

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既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又能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医保局属新组建的部门,面临着机构编制有限,人少事多,无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导致工作部署力度不够,组织协调不力,精力投入不足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全面规范发布,法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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