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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扶贫领域全面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作者:市乡村振兴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32-/2020-1104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2-21
 主题词:  扶贫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文  号:  普开办便笺〔2020〕7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

全市扶贫领域全面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扶贫办:

    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部署要求,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和2月10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2月12日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2月17日全省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月19日普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2月20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全市扶贫领域全面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全面提速

各县(区)扶贫办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国开发〔2020〕3号)文件,关于“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脱贫攻坚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要坚定信心决心,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不能变,决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疫情较轻或没有疫情的地区,要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紧向前推进”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安全有序全面抓好扶贫领域复工复产工作,使全市脱贫攻坚迅速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攻坚状态和生产生活秩序。墨江、景东、江城、澜沧4个县要全面做好配合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脱贫,其余各县(区)要抓好问题排查、挂牌督战,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做好迎接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确保国家大考考出好成绩。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一)集中力量挂牌督战。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全市剩余1.77万贫困人口脱贫和全市所有易地扶贫搬迁进行挂牌督战。市级对剩余贫困人口超过1000人的县、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超过1000人的搬迁点重点督战。确保6月底前所有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达标,消灭绝对贫困,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市级和各县(区)督战情况每月23日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抓紧抓实就业扶贫。要摸清贫困户劳动力底数,分析疫情防控受影响程度,采取强化就业培训、集中组织外出打工、联系本地企业务工、建立扶贫车间上工、开辟公益性岗位做工等方式着手解决难题,确保收入稳定。

(三)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全面推动扶贫企业、扶贫车间、扶贫项目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认真排查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强化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确保2月底前全面动工复工。要协调配合人社、住建、交运、农业农村、水务、卫健、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各行业复工复产,吸纳劳动力务工。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解决好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社区党建、社会融入等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

(四)加大消费扶贫力度。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加强与上海和中央、省、市定点扶贫单位对接,大力推销肉、蛋、菜、水果等农产品。要利用各类扶贫资金鼓励、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切实防止农产品积压。

五)强化兜底保障工作。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重点解决好对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困难,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六)抓好各类问题整改。抓好各级巡视巡察、2019年度成效考核、各级调研、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6月底前所有问题按时按质见底“清零”。

(七)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一是要迅速补齐产业、住房、教育、卫生健康、饮水等方面短板;二是加强扶贫数据信息比对核查工作,提升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四是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五是扎实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和“户贷企用”企业的还款期限,同时指导帮助贫困户用好扶贫小额信贷,确保发挥效益。六是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疫情防控,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村组环境卫生治理、消毒,引导农户整治家庭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七是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及宣传工作,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全面总结全市脱贫攻坚历史成就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实践中探索的成功经验,传播普洱好声音,讲好普洱扶贫故事。                                        

(八)开展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意愿和产业发展需求摸排工作。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以县为单位,迅速开展好针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去年上报的边缘人口摸排工作。按“需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去年及以前外出务工人员务工需求、计划外出务工人员”摸排,做到底数清、需求清。

三、做好防控,营造氛围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取得了积极成效,防控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各县(区)扶贫办要严格落实分级分区精准防控要求,做好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监督指导扶贫领域复工复产有关人员做好相应防控措施,建立台账档案,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好复工复产工作进展及成效宣传,不断提振行业生产经营信心,营造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氛围,确保如期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歼灭战收官战。

 

  
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扶贫领域全面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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