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市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 | ||||||||||||
|
||||||||||||
各县(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省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如下。 一、普洱市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执行全省监测底线,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050元。 二、各县(区)要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常态化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做实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双向协同”监测排查工作,认真落实村级会商研判和逐级审核责任制,确保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应纳尽纳,杜绝“体外循环”。 三、各县(区)要全面落实《普洱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普洱市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坚持开发式帮扶与兜底性保障相结合,分层分类精准帮扶,确保监测对象收入持续增长,风险消除稳定,严守不发生一户一人返贫致贫的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普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