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普洱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发言的答复(杨文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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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亮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加快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申请修缮的审批速度”的建议,紧密契合普洱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精准指出了当前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环节中的关键优化方向,对提升工作效能、保障文物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现有工作机制认真梳理问题、改进工作举措,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基础与待改进方向 近年来,普洱市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修缮审批,已建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文物保护单位、市文物保护单位、县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审批流程,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申报材料要求不够明确、审批时限弹性较大”等问题,导致部分修缮项目审批周期较长,与您提出的建议高度契合,也为我们明确了优化重点。 二、工作改进措施 为切实加快审批速度、提升服务效能,我们将从“服务升级、明确审批时限、强化监督问效”三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优化服务指导。向申报单位一次性告知材料清单、图纸规范、专家评审重点等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不符合规范导致的反复修改,影响审批速度。二是明确审批时限。对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明确申请受理与材料初审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专家评审与意见反馈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复杂项目专家评审与意见反馈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批复印发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总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不含申报单位补充材料时间)。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市级层面受理、初审及向上级文物部门申报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同时请示上报后,积极向上沟通协调,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强化监督问效。建立审批台账,对每一个修缮审批项目实行编号管理,每月对审批时限、环节衔接情况进行内部督查;设立投诉咨询电话,接受申报单位监督,对超时审批、推诿扯皮等问题及时核查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继续以您提出的建议为重要抓手,持续跟踪改进措施的落地效果,每季度梳理审批工作中的新问题、新需求,动态优化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与政协委员沟通对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修缮审批工作既合规有序,又高效便民。 再次感谢您对普洱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普洱市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建春,0879-216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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