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普洱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委员发言的答复(文俪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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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俪蓉委员: 您提出的“一是推进民族文化、乡土人才和非遗人才的培养与传承,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二是进一步探索开展非遗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非遗传承人、老字号、非遗工坊潜心研究,在做好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同时开拓创新,结合乡村旅游拓宽非遗产品的销售渠道,创作更多的非遗文创产品、伴手礼等。”的建议和意见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民族文化、乡土人才和非遗人才培养传承,并实现非遗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兼顾文化保护、人才培育、产业创新与市场拓展。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教育渗透 一是在中、小学开设非遗课程(如哈尼族服饰、打陀螺),编写地方特色教材,聘请传承人担任“非遗导师”。在普洱市文化馆寒假、暑假“小茶花”少儿艺术培训中开展非遗课程。组织学生参与“非遗夏令营”,实地探访古村落、传统工坊,增强文化认同感。二是在职业院校设立“非遗技艺专业”(如黑陶制作制作、民族服饰设计),推行“现代学徒制”,由传承人带徒授艺。 二、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 一是在景区建设“非遗活态展示馆”,游客可参与技艺制作(如傣族金水漏印、拉祜族竹编制作),成品可作为个性化纪念品。二是在乡村旅游景点设立“非遗市集”,提供定制服务(如现场雕刻姓名印章、刺绣姓名手帕)。 后续将继续通过教育筑基、产业赋能实现民族文化传承与旅游经济的双赢,让非遗从“活下来”走向“火起来”,成为乡村振兴与文化自信的重要支点。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玉霞,0879-2189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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