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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洱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5040211号提案的答复
2025-11-1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21/20251110-00012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11-10
 主题词:  文化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宫润华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普洱饮食类非遗项目产业化传承的提案》(第0504021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发挥政府护航作用,强化饮食类非遗生存的制度保障的建议。普洱市市级每2-5年开展一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由县区从县区认定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推荐人选。申报或推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要求其掌握该项技艺的时间不少于20年,因此传承人队伍中青年传承人较少。近些年,随着非遗的传播面和影响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了非遗传承的队伍,文旅部门也结合实际,对具有突出贡献或所传承项目濒临消亡,没有其他更为适合传承人的,放宽传承实践时间限制。县区也通过开展非遗调查、传承活动、“非遗进校园”等工作加大对青年一代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且逐级向上推荐。2025年7月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将在正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布后,根据文旅部和省级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非遗项目、传承人评价机制。近年来,由于防风化债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水平呈下降趋势。鉴于目前市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较大,市级财力主要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的实际情况,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近年来投入资金较少,我们会积极通过各种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投入到非遗保护工作中去。

二、针对发挥政府监管作用,强化饮食类非遗生产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建议。部分非遗项目已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非遗企业或传承人配合,制定了该项目的行业标准。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2025)》,明确了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发展方向,对涉及文化和旅游的各类现行标准进行了梳理归类。文化和旅游部门也结合实际,主动适应当前文旅融合发展及消费需求变化、市场结构转变等趋势,加快推进非遗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

三、针对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强化饮食类非遗产业化的市场引导的建议近年来,普洱市充分发掘和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资源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引导广大群众大力发展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拓宽了乡村群众增收致富的渠道。每年,普洱市积极组织非遗企业、非遗传承人参加南博会、非遗集市、节庆活动等,集中展示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景区”活动通过非遗传承人现场技艺展示体验、非遗知识讲授、非遗产品展销、非遗歌舞乐展演、非遗展板宣传等途径,加强非遗的传播力。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玉霞,0879-218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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