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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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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普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函
普旅建议办字〔2017〕4号
对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4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仕香、邱继德、杨扬、陶玉美、何涛、刘田甜、普鸿、鲁立娇、明清菊、张海荣、刘世军 等代表:
你们在普洱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地方旅游资源保护及节庆活动监管的建议》(第45号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普洱市旅游文化资源丰富,拥有一市连三国的区位优势、多彩绚烂的民族文化、厚重的普洱茶文化、优越的自然生态资源等旅游资源优势,特别是景谷县从南传上座部佛教佛经记载的26处佛迹资源奇观和佛祖游历景谷的神奇传说故事,以及景谷县每年举办的采花泼水节和民间赕佛活动等历史传承内容,无处不彰显出景谷县旅游资源的丰富内涵。
首先,在《普洱市旅游发展总规(修编)2011-2025年》规划中已充分考虑各县(区)文化旅游资源的特殊性和排他性因素,根据各自特色提出了具有当地鲜明文化旅游特色的形象定位,如景谷县的“无量宝地佛迹仙踪”、宁洱县的“茶源道始 天下普洱”、澜沧县的“古茶圣山 快乐拉祜”等,在注重全市旅游产业产品开发的同时,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资源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同时,在本年度启动编制的《普洱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普洱市休闲度假养生产业发展规划》《普洱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当中也将对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问题加以注重。
其次,市旅发委每年针对各县(区)旅游资源及少数民族节庆题材等方面也组织旅行商和媒体达人记者团队的考察采风工作,希望通过媒体宣传进一步扩大普洱市各地文化旅游资源的宣传与推介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促进各地通过旅游产业开发带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其三,地方节庆的举办,主体为属地原则,审批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市级部门主要是支持和指导的角色。为提高办节的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化开发程度,建议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及节会专业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谋划基础服务设施的逐步改善,优化节庆活动内涵,突出地方特色与亮点,注重节庆题材核心吸引物的挖掘与打造,在引导和规范办节安全意识的同时达到“以节促旅,以旅兴节”的目的,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其四、关于加大招商力度的问题。建议各县(区)政府,特别是景谷县,加强旅游文化项目策划与包装,在做好当地自主招商的同时,也提供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项目招商活动,通过市县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促进旅游产业招商工作顺利推进。
其五,市旅发委将一如既往地注重对景谷等各县(区)特色旅游文化资源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协调研究和完善普洱旅游相关频道对普洱特色旅游亮点内容的展播形式,探索研究特色民族旅游产品展示的模式,促进普洱市旅游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王国华 18087919345 / 0879-2129473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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