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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1/20240508-00001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5-08
 主题词: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5-08   作者: 点击数: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普洱市2024年度艺术专业、文物博物专业、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价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范围对象

在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有职业者从事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方式

(一)高级(含:正高、副高,以下简称高级)职称申报

采取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方式进行,全程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

(二)初级、中级职称申报

采取评审材料线下报送方式进行。

四、申报程序

(一)高级职称申报

1.市直各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县(区)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3.乡(镇)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1) 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机构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 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单位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初级、中级职称申报

1.市直各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2.县(区)所属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职称,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五、申报材料

(一)高级职称申报要求

1.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和中级资格证书)、现聘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累计履职年限和聘任时间证明材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材料和培训(进修)证书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须经用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履职年限和聘任时间证明材料:统一提交申报人首次及历次现聘同一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岗位(职务)变动工资审批表和现聘同一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历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审批表(需按照年度先后排列顺序扫描,倒序排列扫描的将直接退回申报人员)。

4.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集体奖项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申报人的排名名次和奖项等次,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1篇较新的代表作;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的,用人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每项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须经用人单位(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5.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等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的材料。混合所有制经济单位以控股方确定单位性质,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申报人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6.推荐公示。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召开年度高级职称申报审核推荐会议后,经审核无误拟同意向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打印平台生成的《申报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经申报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单位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明确的基层单位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明确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 经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审核推荐意见。

(2) 2024年度高级职称申报审核推荐会参会人员签到表。

(3) 纪检监察意见。

(4) 公示情况说明(附件1)。

(5) 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附件2)。

以上5个材料全部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在单位审核时作为附件上传。同时,须单独上传线下公示现场照片。

8.线上申报材料具体以线上平台出现的必填或选填项为准(带*为必填),相关附件请扫描为PDF格式,单个文件限3M以内。

(二)初级、中级申报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现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按所申报职称系列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各种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职称证书和聘书。

4.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

5.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张三+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0100102010101100”.jpg)。

6.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写:原件已审情况属实;业绩材料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审核认定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7.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8.所有材料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202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按规定受理时间统一报送。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个人承诺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报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二)用人单位要组织学习职称申报政策文件及对应职称系列标准条件,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把好职称评审入口关。各级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三)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相应岗位。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对于本专业工作中业绩贡献突出、达到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中破格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破格申报职称。

七、其他要求

(一)职称材料按照《2024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报送,逾期或非职称工作人员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及邮寄材料。

(二)初级、中级评审结束后接到任职资格通知书后,请及时领回评审材料,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初级、中级复印件材料装订顺序

1.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聘任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表》;

5.继续教育等各类培训合格证;

6.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7.开展基层服务时间及人次证明材料(群众文化专业提供,其他专业不用提供);

8.履现职的获奖证书,按时间顺序排序,没有本人名字的集体奖证书,还需提供集体奖个人证明材料;

9.职称评审公示表、公示栏照片、公示情况说明;

10.个人承诺书;

11.党组(党委)关于系统2024年度申报初、中、高级职称人选的推荐意见。

(五)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参加业务能力综合测评,具体测评事宜另行通知。

(六)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云南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云南省现行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忠政;电话及传真:0879-2123940;邮箱:592613526@qq.com。

附件:

1. 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仅供参考)

2. 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

3. 2024年度职称申报日程表

4. 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5. 202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6.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

7.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8. 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封面)

9. 职称评审前公示(模板仅供参考)

10. 集体奖项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11. 个人承诺书(模板仅供参考)

12. 党组(党委)关于系统2024年度申报初、中、高级职称人选的推荐意见(模板)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2:党组(党委)关于系统2024年度申报初、中、高级职称人选的推荐意见(模板).doc】
附件【附件10:集体奖项证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4: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doc】
附件【附件9:职称评审前公示(模板).doc】
附件【附件8:送评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附件7: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xls】
附件【附件11:个人承诺书(模板).wps】
附件【附件1:公示情况说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3:2024年度职称申报日程表.doc】
附件【附件2: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docx】
附件【附件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doc】
附件【附件5: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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