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21/20250123-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3
 主题词:  旅游、服务业 文化 文物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20241231日。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邮编:665099;电话:0879-2143846;电子邮箱:pesw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拓展公开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大力推进主动公开2024年以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47条。通过普洱文旅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小红书5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及视频5076条次(其中,图文4056条次,视频1020条次累计浏览量1486.7万人次。参加了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普洱专场发布会和普洱市广播电视台的《普洱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参加了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2024第九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上海苏杭云南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第8届南博会、第十六届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等活动宣传推介普洱。局属单位公开信息234条(市图书馆52、市文化馆107、市博物馆40、市美术馆35),主动回应社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宣传推介普洱。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文化旅游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2024年办理行政许可65件(自然人46件、法人19件)文化旅游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14件行政处罚案件在信用中国(云南·普洱)网站公开。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2024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础上,4件均已公开,受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均规范,明确了司法救济渠道,未发生被纠正行政行为的情况。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为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86日召开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暨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解读会议;二是完善了《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了《普洱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普洱市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挂在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及时主动发布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实行信息三级审核制,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栏目设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回复部门信箱,广泛征集群众建议意见,认真做好实地调查,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2024年回应公众参与项下网友咨询8件,均已办结;公开征求意见2次。

(五)监督保障强化技术保障,加强网站管理和维护。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工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配合报送有关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充分。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存在选择性公开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形式单一。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及时,时效性也还需提高。三是公众参与度低。信息公开需要更多地反映工作动态,缺乏有效的渠道和机制的宣传,还需更加贴近广大市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实际。针对现有不足,在下步工作中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提升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力度,提升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素养,确保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上报。二是加强信息发布渠道建设提供多样化的信息发布渠道,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提高公开信息的透明度,扩大内容覆盖面,丰富表现形式。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高主动公开标准化程度,严肃认真处理信息公开事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