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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1/20240126-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6
 主题词: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邮编:665099;电话0879-2143846;电子邮箱:pesw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拓展公开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大力推进主动公开。2023年以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8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各类信息5177条次,向市内外媒体推送宣传文稿640余篇次,首次承办2023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普洱专场活动参加了普洱广播电视台FM93.1综合广播《普洱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开好局、强信心、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普洱专场发布会普洱消防这五年专场新闻发布会。局属单位(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美术馆)公开信息900条,主动回应社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宣传推介普洱。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文化旅游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2023年办理行政许可 103件(自然人89 件、法人 14件)文化旅游行政许事项全程网办,作出行政处罚18项并在信用中国(云南·普洱)网站公开。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6月15日,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对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建立部门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明确1名联系员。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无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移动客户端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运行、管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对照相关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栏目设置,做好文旅行业政策解读发布,主动回应政务舆情和社会关切。

(五)抓好监督保障工作。依托普洱市人民政府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平台等及时接收办理投诉、信访、咨询、退货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2023年,受理投诉438件,24小时办结率100%;办结30天无理由退货件4件,涉及金额9092元,办结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件(自然人89件、法人14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不完全。政务公开的内容往往只涉及一部分信息,存在选择性公开的情况,为了完成任务公开情况多,主动公开情况少。二是信息不及时。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滞后于决策实施过程,导致公众在决策参与中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三是公众参与度低。公众在政务公开中的参与度相对较低,缺乏有效的渠道和机制的宣传,导致公众意见难以得到充分反映和考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渠道建设通过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提供多样化的信息发布渠道,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并加强信息的实时更新。二是加强对信息工作者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三是及时跟进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普洱市人民政府等发布的有关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积极转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推荐转发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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