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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1/20250526-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5-26
 主题词:  文化 文物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关于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5-05-26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2025063)要求,2025年交办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代表、委员发言建议共140件,其中:代表建议22件(主办15件、协办7件),政协提案65件(主办43件、协办22件),代表发言建议21件(主办14件、协办7件),委员发言建议32件(主办16件、协办16件)。为圆满完成2025年建议、提案和代表、委员发言建议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办理责任。本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局主要领导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逐件制定分工范围内的建议、提案办理方案,全程指导、协调并参与办理工作;各主办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对照《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附件1)、《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附件3),对本科室主办的建议和提案进行详细清点核对,做好造册登记和分类建档工作,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汇报沟通,充分领会建议提案的意图和诉求,强化政策研究,把建议、提案办理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调剂建议、提案主办科室要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对《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发言建议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附件2)和《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期间委员发言建议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附件4)的办理工作可参照建议、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为简化流程,可不填写面商登记表、征询意见表和办理情况清单,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和委员,确保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充分沟通协商,争取理解支持。各主办科室要坚持“先沟通、后办理”,按照落实“办前协商、办中沟通、办后答复”要求,把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贯穿到办理工作全过程。办前要精准梳理建议和提案的关注点、矛盾处、期望值;办中根据代表、委员诉求和主办科室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集中面商、个别面商、座谈面商、现场面商、云会议等多种方式,使“代表委员提、主办单位办”转变为代表、委员与主办单位“共同议、合力办”协商模式,充分听取、吸纳相关意见建议;办理后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还应努力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做到办理、答复、反馈全周期全过程沟通,精准发力抓办理。与代表、委员开展面商的主办科室,负责填写《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附件5)》,请代表、委员本人填写面商意见并签字。未经面商的建议、提案不得答复代表和委员。

三、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办理质效。主办科室与配合单位、协办科室之间要密切配合、协商协作,主办科室要主动牵头,及时联系配合单位、协办科室,积极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和配合单位参与面商、调研等活动,共同商讨办理方案。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主办科室开展办理工作并根据主办科室要求及时提供协办意见。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办的建议、提案,主办科室要积极配合参与面商、调研等活动,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认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综合配合单位意见后统一答复代表和委员。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的协办意见可延长至2个月提交主办单位。

四、紧盯时限要求,严把办理进度。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建议、提案,主办科室须于4月15日前主动联系代表、委员,进一步了解办理需求,明确办理方向;4月15日至6月7日期间,开展走访、调研、座谈等,通过制定文件、解决实际问题等措施推动建议、提案落实;6月15日前根据实际办理推进情况完成答复函草拟工作(协办科室于6月10日前提供协办意见)并报领导审定;6月15日至8月1日期间完成面商,修改完善答复函后再次征求代表、委员意见;8月1日前按要求形成答复函汇总办公室,提交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牵头市领导审定;8月30日前由办公室牵头正式行文答复。建议、提案的答复函和代表、委员发言建议的书面答复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在全面完成办理工作后,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于2025年9月15日前主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开答复函及办理工作总结。

五、规范复文标准,守牢审核关口。建议和提案答复按照规范复文格式(参考附件6、7)以正式函件将办理情况逐件答复,代表、委员发言的可参照代表/委员发言复文格式答复(参考附件8)。复函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不得以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答复。作为配合单位的意见可不编号。办理复文首页右上角须标明办理结果分类情况、公开情况: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能够解决,以及所提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规定,主办单位作了明确说明和解释的为A类;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主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的为B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为C类。要在复文右上角“是否公开”处标注“公开”或“不公开”。复函须附注承办科室名称、承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码。给代表和委员寄送复文时,要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9),进一步征求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结束后,各主办科室要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附件10),连同复文由办公室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六、强化督办检查,抓实续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听取汇报、督查调研、专项督办等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全程跟踪,对办理工作不认真、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各主办科室要严格按照时序要求,坚持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建立完善办理工作动态台账,加大督促检查、定期追踪力度。对本届市委、市政府以来承办的办理结果为B类的建议和提案答复承诺事项,在工作中取得明显进展或落实到位的,要及时向代表和委员书面反馈情况,并认真填写《建议/提案B类答复续办续复台账汇总表》(附件11),于2025年9月15日前汇总办公室整理后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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