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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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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普洱市2025年度艺术专业、文物博物专业、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价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范围对象 在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从事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方式 (一)高级(含:正高、副高,以下简称高级)职称申报 采取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方式进行,全程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 申报材料受理评审委员会: 文物博物专业正高级:云南省文物博物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文物博物专业副高级:云南省文物博物副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正高级:云南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副高级:云南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艺术专业正高、副高级:云南省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初级、中级职称申报 采取评审材料线下报送方式进行。 四、申报程序 (一)高级职称申报 1.市直各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2.县(区)、乡(镇)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1)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2)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单位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二)初级、中级职称申报 1.市直各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2.县(区)、乡(镇)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职称,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五、申报材料 (一)高级职称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推荐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用证明、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页数较多的证明材料可在关键信息页处签署盖章。 3.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统一提交申报人首次及历次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审批表(按照年度先后顺序排列,扫描为1个PDF文件上传)。 4.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按履现职期间工作内容进行梳理,每年均开展的同类工作可归并,主要填写主要负责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工作,填写总数不超过15条。 5.有关证明材料要求。集体奖项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申报人的排名名次和奖项等次,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1篇较新的代表作;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公开出版的书籍,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县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提交业务工作报告的单独上传至“其他业绩”处。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6.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7.推荐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系统自动生成)、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单位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明确的基层单位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须明确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职称申报审核推荐会参会人员签到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公示情况说明、线下公示现场照片共5个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在“基层单位意见”处作为附件上传。 (二)初级、中级申报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现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按所申报职称系列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各种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职称证书和聘书。 4.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 5.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张三+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0100102010101100”.jpg)。 6.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写:原件已审情况属实;业绩材料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审核认定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7.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8.所有材料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202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按规定受理时间统一报送。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个人承诺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报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二)用人单位要组织学习职称申报政策文件及对应职称系列标准条件,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把好职称评审入口关。各级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严肃通报,并按规定处理直至追责问责。 七、其他要求 (一)职称材料按照《2025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报送,逾期或非职称工作人员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及邮寄材料。 (二)初级、中级评审结束后接到任职资格通知书后,请及时领回评审材料,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初级、中级复印件材料装订顺序 1.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聘任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 5.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表; 6.继续教育等各类培训合格证; 7.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8.开展基层服务时间及人次证明材料(群众文化专业提供,其他专业不用提供); 9.履现职的获奖证书,按时间顺序排序,没有本人名字的集体奖证书,还需提供集体奖个人证明材料; 10.职称评审公示表、公示栏照片、公示情况说明; 11.个人承诺书; 12.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13.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关于2025年度申报初、中、高级职称人选的推荐意见。 (五)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参加业务能力综合测评,具体测评事宜另行通知。 (六)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云南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云南省现行规定执行。 (七)高级网上申报有关操作说明可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从“帮助中心”栏下载。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人事科)联系人:李忠政;电话及传真:0879-2123940;邮箱:592613526@qq.com。 平台技术人员: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63526467。 附件:1.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仅供参考) 2.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 3.2025年度职称申报日程表 4.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5.202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 7.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8.评审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封面) 9.职称评审前公示(模板仅供参考) 10.集体奖项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11.个人承诺书(模板仅供参考) 12.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关于2025年度申报初、中、高级职称人选的推荐意见(模板仅供参考)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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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4: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doc】 附件【附件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doc】 附件【附件12: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关于2025年度申报初、中、高级职称人选的推荐意见(模板).doc】 附件【附件9:职称评审前公示(模板).doc】 附件【附件1:公示情况说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11:个人承诺书(模板).wps】 附件【附件7: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xls】 附件【附件3:2025年度职称申报日程表.doc】 附件【附件8:评审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附件2: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docx】 附件【附件10:集体奖项证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5: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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