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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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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号)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文旅办发〔2023〕11号)相关要求,现将普洱市2023年度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市直属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区)所属单位经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二、推广使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一)高级职称评审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从2023年起全省正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同为一个评审委员会的)通过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工作。云南省文化艺术专业高级(正高、副高)职称、文物博物专业正高级职称、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正高级职称2023年度申报审核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办理职称证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3年通过评审取得职称试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现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按所申报职称系列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高职一式20份,初、中职一式15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各种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职称证书和聘书。
4.从事表演、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摄影摄像等专业人员需提交剧照、演出说明书、海报等演出宣传材料或其他作品集,创作(设计)作品及反映创作(设计)技术水平的图像资料等(不用提供CD、VCD、DVD、U盘等电子材料)。
5.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
6.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张三+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0100102010101100”.jpg)。
(二)程序要求
1.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写:原件已审情况属实;业绩材料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审核认定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4.所有材料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一份、PDF一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按规定受理时间统一报送。
四、有关事项
(一)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相应岗位。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二)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怒江州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2020年度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7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我省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8号)要求,请澜沧县申报副高、正高级人员按通知要求填写“定向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初、中级正常准备申报材料。全市特殊人才(破格)职称评审按照各专业破格要求正常申报。
(三)县(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按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规定,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申报人员须提交1500—3000字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个人业务工作报告的内容为本人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验总结、心得体会、研究探讨等,形式不限。除县(区)及以下单位之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高级职称,需提交公开发表的1篇专业论文或文物研究(考古)报告,单独装订,并注明“代表性论文(报告)”字样。
特别提示:艺术专业评审条件请严格参照《云南省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文职改字(94)第17号)、文物博物专业请参照《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号)(文博专业填写现从事专业时从以下4个类别选定: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利用、文物考古,涉及多个专业的填主要从事专业)、图书资料专业请参照《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7号)、群众文化专业请参照《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6号)提供相关材料、论文及业务工作报告。
(四)所有申报人员在现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业绩材料提交。
五、其他要求
(一)职称材料按照《2023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报送,逾期或非职称工作人员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及邮寄材料。
(二)所报评审材料自留原件,高职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一律不清退。评审结束后接到任职资格通知书后,请及时领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四)复印件材料装订顺序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个人对照评审条件自评表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聘任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表》、申报副高、正高级人员还需提供上一级工资证明材料(增资表);
5.继续教育等各类培训合格证;
6.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7.开展基层服务时间及人次证明材料(群众文化专业提供,其他专业不用提供);
8.履现职的获奖证书,按时间顺序排序,没有本人名字的集体奖证书,还需提供集体奖个人证明材料;
9.职称评审公示表、公示情况说明;
10.个人承诺书。
(五)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参加业务能力综合测评,具体测评事宜另行通知。
(六)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云南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云南省现行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忠政;电话及传真:0879-2123940;邮箱:592613526@qq.com。
附件:1.2023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
2.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3.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
5.专业技术职称定向申报评审表(澜沧县高级专用)
7.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表
8.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封面)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个人对照评审条件自评表
10.职称评审前公示(模板仅供参考)
11.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仅供参考)
12.集体奖项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13.个人承诺书(模板仅供参考)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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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3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doc】 附件【附件2:申报材料规范.doc】 附件【附件3: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x】 附件【附件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doc】 附件【附件5:专业技术职称定向申报评审表(澜沧县高级专用).doc】 附件【附件6: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xls】 附件【附件7: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表(高级填).doc】 附件【附件8:送评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附件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个人对照评审条件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10:职称评审前公示(模板).doc】 附件【附件11:公示情况说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12:集体奖项证明(模板).doc】 附件【附件13:个人承诺书(模板).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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