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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1-/2022-1216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2-16
 主题词: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清单
2022-12-16   作者:市文体局 点击数:  

服务项目

服务事项

服务对象

服务群众

1.深入社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提供旅行社及导游行政许可证办理流程咨询服务

3.做好群众信访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4.通过新媒体平台为基层群众及时传递文旅信息

5.开展“戏曲进乡村”“彩云之南等你来”“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红色文艺轻骑兵”等惠民文化活动

6.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7.组织开展艺术演出(喜迎党的二十大文化系列活动)、美术展等文艺活动

8.以“12345”、一部手机管旅游为依托,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游客购物旅游商品30天无理由退货

9.普洱市博物馆“民族厅”“党史教育厅”“普洱茶博物馆”等展厅免费向社会大众开放,提供免费讲解接待服务;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世纪广场、红旗广场等市中心广场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知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10.以北部文化中心区域“四馆”为平台,以红色主题活动为载体,打造“红色文化圈”,推出定制式、沉浸式、动态式红色教育基地市文化馆开展老年大学、小茶花培训,打造一台以跟党走、感党恩为主题的“小剧场”演出;市图书馆设立“红色”书架、“红色”书籍分享室,开展红色阅读活动;市博物馆开展红色讲解员培训

广大人民群众

服务基层

1.强化对各县区旅游统计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大对各县区、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深入基层了解困难,提出可行的指导和建议

2.指导、服务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前期工作、招商引资、开工建设、投资入统等工作

3.指导、监督、服务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做好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度假区等创建工作

4.指导行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工作

5.巩固提升4A景区智慧化建设成果

6.指导基层行政村文艺队经常性开展文艺演出活动

7.加强基层文化工作者综合素质培训

8.指导基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

9.指导县(区)做好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推荐认定工作

10.组织开展基层艺术人才培训

11.组织开展2022年现实题材艺术精品创作评选工作,指导基层文艺院团艺术创作生产

12.借助各级媒体平台为基层做好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服务

13.指导推进景迈山古茶林申遗工作,服务景迈山开展乡村振兴、茶产业发展;

14.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我们的节日”文化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15.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到社区开展美术培训、文化专栏宣传、艺术作品展览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基层文艺院团

服务企业

1.加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的跟踪服务,做好升规纳统工作对各企业做好上门服务工作,及时宣传已出台的适用于企业的各项纾困政策措施,了解企业存在困难问题,积极加以协调解决,指导好企业依法、依规、按时填报数据

2.整合各方力量资源,贴心服务好企业、项目,为企业在普洱投资兴业,为项目落地、建设、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3.指导、监督各A级旅游景区等企业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级相关规定开展、运营、管理,服务好企业享受好中央、省、市级相关政策支持

4.宣传和贯彻旅游住宿业标准

5.聚焦文创开发,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6.指导做好云南湄公河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7.指导做好云南爱伲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8.指导工业园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9.指导非遗工坊、非遗客厅建设工作

10.指导支持普洱市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文艺企业达规

11.指导帮助演艺企业争取相关政策扶持开展旅游演艺企业奖补申报工作

12.依托各级媒体平台,助力文化旅游企业做好对外宣传;依托展会、宣传推介活动等助力文化旅游企业做好营销宣传和推介

13.加强校馆合作,开展“文博讲堂”走进普洱学院、热作学院、普洱茶学院等全市各大专院校,发挥“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作用,为普洱学院等教育机构提供实习岗位

14.开展“流动博物馆”进企业、进景区文化服务活动

 

 

文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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