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公安部门2024年三季度涉旅典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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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某某对入住旅客的信息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案: 案件情况:2024年7月26日,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在开展旅店业检查中发现,思茅区某客栈工作人员刀某某对某房间入住旅客的信息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以上事实有刀某某陈述和申辩、检查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法律依据:当事人刀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4年7月29日
周某对入住旅客的信息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案: 案件情况:2024年8月28日,澜沧县公安局勐朗派出所在开展旅店业检查中发现,澜沧县勐朗镇某酒店工作人员周某对某房间入住旅客的信息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以上事实有周某陈述和申辩、查获经过、现场检查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证实。 法律依据: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澜沧县公安局勐朗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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