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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2023年第四季度涉旅游案件
2024-01-0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21/20240108-00005  公开目录: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1-08
 主题词: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交通部门涉旅典型案件(一)


云南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云A7**26涉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案:

案件情况:2023 11 29 日,执法人员在景东县客运站站前广场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云南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王驾驶云A7**26 号大通车载客6人,由景东县城出发去往景福镇,该车经营范围为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根据当事人廖某某现场提供的 2023 11 27 -11 30 日包车客运乘客信息表显示,11 29日的乘客信息与 2023 11 27 -11 30 日包车客运乘客信息信息不一致。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当事人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并对当事人云南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违法行为通知书》。

法律依据: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31129



交通部门涉旅典型案件(二)


某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案件情况:2023 11 27 9 57 分,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墨江大队执法人员在墨江县联珠镇班中坡路口稽查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某驾驶的云FD**90 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从红河县三村乡下依洞前往墨江,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核载7人实载 7 人(含驾驶员 1人),收取4名乘客每人叁拾元整(¥30.00),共计壹佰贰拾元整(¥120.00)的乘车费,另外两人是亲戚不支付乘车费。当事人李某某无法出示《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也无法提供云FD**90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的《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经批准,对当事驾驶员李某某立案调查。通过乘客的询问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 、现场勘验笔录、勘验照片、证据视频等证据证据证实,当事人李某某的行为属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予认定。

法律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作出罚款人民币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311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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