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涉旅案件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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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对入住旅客的信息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案: 案件情况:2023年7月7日,镇沅县公安局恩乐派出所在开展旅店业检查中发现,镇沅县某酒店工作人员彭某对某房间入住旅客的信息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查获经过、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法律依据:当事人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江城县公安局勐烈派出所 处罚时间:2023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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