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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1-/2022-1011002  公开目录: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2-10-11
 主题词: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2022年第三季度普洱市交通部门涉旅典型案件1
2022-10-11   作者:市文体局 点击数:  

梁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案:

案件情况:2022年7月23日,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工作时,发现梁某驾驶云客运车辆搭载7名乘客从江城前往思茅,双方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乘车费每人60元,该车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梁某、乘客分别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当事人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属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处罚时间:2022年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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