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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2018年3月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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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18年3月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工作情况
2018年3月普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一、积极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系统试运行工作
一是根据省政府“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部署,全力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版块试运行工作。截止3月底,全市33个指挥中心账号已激活31个,激活率94%;68个业务处理部门账号已激活55个,激活率81%;34个企业账号,已激活32个,激活率94% ,激活率排名全省中上游。目前,系统激活应用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二、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1”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旅发委的安排部署,于2月1日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利剑行动-1”旅游市场整治活动。此次整治重点对旅行社和导游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以及“黑导”“黑社”“黑车”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实施集中打击、从严查处。整治活动中,共检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54家,旅游汽车公司3家,旅游汽车106辆,A级景区12个,星级饭店58家,民居客栈4家,经标准化认定可接待旅游团队的经济型酒店9家及旅游餐馆13家,未发现景区宾馆、饭店色情敲诈,强买强卖、服务行业强行拉客、宰客和销售伪劣旅游商品等行为问题。共约谈涉嫌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广告的旅行社1家,约谈景区内购物引发投诉的旅游企业1家,查处旅游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违揽客行为1起,查处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服务态度差行为1起。通过“利剑行动-1”专项整治,实现了对景区、景区购物店、旅行社、旅游车辆、导游等全覆盖检查,对防范“黑导”、“黑车”、“黑社”、“黑店”的出现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严格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部门责任
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为契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按照《省旅发委关于立即开展5A、4A级旅游景区自身排查整改的通知》、《关于下达A级旅游景区排查存在问题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A级景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二是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全面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共开展旅游市场检查22次,出动旅游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旅游企业68家次,其中旅行社19家次、宾馆饭店29家次、景区景点11家次、旅游汽车公司7家次、购物店1家次、演艺场所1家次,未发现销售、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及团队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三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和消费欺诈等行为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检查检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62个次,景点51个次,检查旅游合同11份,检查旅游广告19条,检查各类旅游购物商店 (含购物点)675个(户)次,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四是公安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旅游行业各种突出问题进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强买强卖、欺客宰客、强行拉客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景区市场秩序的行为。共出动警力2327人次,车辆512辆次,检查旅馆1339家,检查特种行业202家,检查娱乐场所250家,检查客运站74家,检查加油站140家,发现安全隐患160处。开展旅游景区治安整治检查行业场所42家,发现安全隐患7处;参与行政联合执法4次,出动警力173人,出动车辆41辆次, 检查旅游场所7处。全市未发现景区宾馆、饭店色情敲诈,强买强卖、服务行业强行拉客、宰客和销售伪劣旅游商品等行为问题案件;五是税务部门加强对涉旅企业日常管理及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成立案件调查组对涉嫌偷逃税企业进行专项调查。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高效处理投诉
严格执行普洱市96927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游客投诉受理,确保国家旅游局12301旅游投诉热线转办及其它来源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3月,我市96927旅游投诉电话共接到游客及企业咨询求助5起,未收到省级及国家级转办投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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