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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2018年2月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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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18年2月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工作情况
普洱市2018年2月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一、以“一部手机游云南”启用为契机,扎实推进旅游市场整治
一是根据省政府“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部署,全力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版块试运行工作。截止2月底,全市33个指挥中心账号已激活22个,激活率67%;68个业务处理部门账号已激活40个,激活率59%;35个企业账号,已激活19个,激活率54% 。目前,系统激活应用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二、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安全检查
各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为契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按照《省旅发委关于立即开展5A、4A级旅游景区自身排查整改的通知》、《关于下达A级旅游景区排查存在问题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成工作组对全市3个4A级旅游景区、1个3A级景区开展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全市A级景区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二是全市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全面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共开展旅游市场公开检查30场次,出动旅游执法人员134人次。检查旅游企业112家次,其中旅行社24家次、宾馆饭店48家次、景区景点13家次、旅游汽车公司7家次、购物店3家次、演艺场所1家次,其他16家次,未发现销售、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及团队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三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和消费欺诈等行为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出动车辆15台次,检查检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69个次,景点72个次,检查旅游合同36份,检查旅游广告21条,检查各类旅游购物商店 (含购物点)749个(户)次,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四是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2137人次,车辆472辆次,对1235家旅馆,220家特种行业,209家娱乐场所,76家客运站,142家加油站开展检查,其他58家涉旅行业场进行检查,未发现景区宾馆、饭店色情敲诈,强买强卖、服务行业强行拉客、宰客和销售伪劣旅游商品等行为问题案件;五是税务部门通过日常管理及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规,进一步范旅游周边企业纳税行为;六是道路运输部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出勤175次,出动人员700余人次对2268辆客运车辆进行检查,查处旅游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违揽客行为1起,查处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服务态度差行为1起。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高效处理投诉
严格执行普洱市96927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游客投诉受理,确保国家旅游局12301旅游投诉热线转办及其它来源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2月,我市96927旅游投诉电话共接到游客及企业咨询求助15起,收到省级转办投诉件1件,已办结。未收到国家级转办投诉及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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