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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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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件情况:2025年11月,胡某某利用加盟云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普洱广场经营部契机和之前工作积累的客源,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磨丁+琅勃拉邦双高铁4日游”的招徕信息,并安排员工李某某负责收集报名人员名单及旅游费用。经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确认,胡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旅游领域序号120处罚事项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处罚单位: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6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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