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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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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线索,经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对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发现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未进行营业性演出备案,并对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在微信视频号发布的视频进行应用程序远程勘验,发现有3名疑似外籍人员在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表演,经查,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在国庆节期间为吸引消费者违规举办营业性演出。经过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确认证据,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依据: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929元;2.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12月19日 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线索,经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对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涉嫌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立案调查。 普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调看了2025年10月30日23时53分至10月31日凌晨2时0分的监控影像记录,经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确认,10月30日23时53分疑似未成年人罗某某进入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在M09卡座消费。2025年11月26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向普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提供未成年人人口信息证明,进一步证实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经过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确认证据,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对普洱某某娱乐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98元;3.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6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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