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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1/20251110-00001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11-10
 主题词: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5-11-10   作者: 点击数:  

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件情况:根据来函线索,经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予对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另案处理),业务经理为:童某某(另案处理),公司经营范围“其他专业咨询;旅游咨询;旅游会展服务;票务代理;酒店管理;汽车租赁”,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团上架“云杉坪[成人]玉龙雪山门票+云杉坪索道+蓝月谷门+古城往返接送车+摆渡车+中餐”包价旅游产品,后将购买产品的游客交由丽江两家旅行社实施接待,根据相关证据及经过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确认,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8291元;2.罚款24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10月13日

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件情况:根据来函线索,经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予对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业务经理为:童某某(另案处理),公司经营范围“其他专业咨询;旅游咨询;旅游会展服务;票务代理;酒店管理;汽车租赁”,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团上架“云杉坪[成人]玉龙雪山门票+云杉坪索道+蓝月谷门+古城往返接送车+摆渡车+中餐”包价旅游产品,后将购买产品的游客交由丽江两家旅行社实施接待,根据相关证据及经过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确认,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10月13日

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件情况:根据来函线索,经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予对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另案处理),业务经理为:童某某,公司经营范围“其他专业咨询;旅游咨询;旅游会展服务;票务代理;酒店管理;汽车租赁”,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团上架“云杉坪[成人]玉龙雪山门票+云杉坪索道+蓝月谷门+古城往返接送车+摆渡车+中餐”包价旅游产品,后将购买产品的游客交由丽江两家旅行社实施接待,根据相关证据及经过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确认,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普洱遁地旅游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责任人业务经理童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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