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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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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某 证件名称及号码:导游证号码PCP168XX 处罚事由:以弃置的方式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处罚依据: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51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内容:1.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2.暂扣导游证15天。 处罚机关: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6月24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普)文综罚字〔2025〕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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