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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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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000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宣传交流和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普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非独立核算) 2.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 3.普洱市图书馆 4.普洱市文化馆 5.普洱市博物馆 6.普洱市美术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普洱市图书馆 3.普洱市文化馆 4.普洱市博物馆 5.普洱市美术馆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含工人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3人(离休0人,退休8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市文旅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建设国际生态旅游胜地,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加快推进旅游城市建设,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市接待游客5433.31万人次、旅游花费629.69亿元,同比增长8.65%、7.43%,游客人均停留时间从2.82天提高到3.12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82亿元,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长4.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错月)增长30.8%。 1.文化文艺服务持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印发《普洱市推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实施方案》,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99个,澜沧“村晚”入选国家公共文化云榜单,墨江联珠镇紫金社区入选全国“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名单,“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项目”获评中国群众文化品牌典型案例,合唱《鼓歌》、书法《中华复兴赋》荣获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文艺作品创作活力明显增强。持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创作各类文艺作品421个,音乐剧《景迈有嘉木》在省内外巡演8场,举办“中华文化边疆行——走进普洱”书画精品展、寻美云南普洱咖啡国际水彩邀请展等艺术作品展览14场次。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引进《春之祭》、《暮光之城》等国内外优秀剧目演出8场,打造“开心广场 和谐文化”月月演、“香遇普洱”周末市民文化节等特色品牌,孟连牛油果节、咖谷美食音乐周等活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墨江北回归线国际双胞胎节、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列入全省保留的18个省部级以下节庆活动。2024年,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等文化文艺演出和群众文化活动4600余场次,受众500余万人次;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3.97万场次,受众132.16万人次。 2.旅游基础设施持续夯实。文旅重点项目有力推进。宾弄赛嗨孟连农文旅示范园、普洱1735文旅街区、象山国际生态养生度假区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景迈府、景迈假日、石头纪、智选假日、建华国际、善好花园等高品质酒店加快建设,景迈一龄六时康养度假酒店、全季酒店等建成运营。2024年,新增入库旅游业投资项目79个,累计在库项目108个。旅游招商引资取得实效。谋划储备文旅招商引资项目29个,外出招商推介8次,引进佰村相见、鹿柴山集、优壹文旅、秉波实业、中农恒源等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设运营企业,签订西盟龙潭盛景文化旅游商业街等项目合作协议14个,总投资21.15亿元。7家企业被认定为全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 3.文旅产品业态持续丰富。文旅品牌创建不断加强。编制《普洱景迈山世界级旅游度假区规划》、《普洱亚洲象国际生态旅游区发展规划及重要节点详细规划》,启动西盟佤部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思茅区茶马古道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墨江文庙成功创建4A级旅游景区,新增3A级景区5个,太阳河森林公园获评全国探险旅游精品景区,普洱茶马古道(思茅段)、澜沧景迈山古茶林徒步线路入选2024云南经典徒步线路,磨黑至那柯里旅游公路入选全国第二批交旅融合发展示范案例。县域旅游成效更加明显。推出“周末游”、“文化游”、“研学游”等线路产品61个,打造有风咖谷、火塘煮水等城市茶咖空间,培育“入也集市”、“无界茶生活”、“茶咖潮玩”等特色品牌活动,推出茶马古道景区小众雨林徒步溯溪、太阳河自然学校、中华普洱茶博览苑茶文化体验、滇草六味中医药博览园工业旅游等深度体验项目,丰富普洱思茅马拉松、七彩云南格兰芬多自行车节等体育赛事活动业态,体旅融合发展成效初显。乡村旅游活力有效释放。实施县(区)委书记县(区)长领建农文旅融合项目,持续推进墨江联珠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镇沅紫马街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设,“美丽星村·有风咖谷”建成沪滇协作乡村振兴典范,老爪箐“合作社+乡村合伙人”利益共享机制品牌号召力逐渐形成,南屏曼连、磨黑星光、酒井勐根等7个村入围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公示名单。2024年,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2173.32万人次,实现旅游花费220.39亿元。 4.旅居普洱建设稳步推进。统筹协调更加聚力。建立旅游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普洱市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措施》,按照“做好一个规划、推出一批典型、培育一批主体、制定一套政策”的发展思路,稳步推进旅居普洱建设。项目谋划更加科学。组织专业力量对全市旅居产业发展现状摸底调研,并开展《旅居普洱发展策划》编制,谋划储备旅居示范项目99个,整合资源推进旅居项目33个,打造具有浓郁乡村特色的旅居点26个,推荐7个乡村旅居、3个城镇旅居试点备选项目。典型引路成效初显。墨江乡村旅居“曼海经验”得到省委充分肯定,思茅区大荒地、墨江县曼海、西盟县永俄和熙康云舍健康度假酒店入选“旅居云南”典型案例,春风云庭、佛莲山居、大隐普洱等9个主要面向省外市场的旅居地产项目,吸引超过2000余户省外业主置业。2024年,18.56万人到普洱旅居。 5.遗产保护水平持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不断加强。编制茶马古道(宁洱段)修缮保护项目修缮勘察设计方案、普洱茶马古道(思茅区路段、宁洱县路段)文化保护利用总体策划和可研报告,《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入审查阶段。文物普查有序推进。深入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落实“四普”工作经费4,101,300.00元,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400处,复查平均进度91.3%,录入系统311条,录入平均进度为77.8%,收到新线索195条,调查核实新发现文物93处。“文博游”热度持续攀升,市博物馆年内接待群众17.93万人次,同比增长42.6%。非遗保护传承全面深化。4人进入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公示名单,36人被命名为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6件非遗产品入选云南省第二届“非遗伴手礼”,认定第一批市级非遗工坊26家、第二批市级非遗传承基地16家、第七批市级非遗项目33个,推荐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11家,镇沅杀戏剧目《古城会》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复排计划。 6.景迈山效应不断释放。深入推进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举办“景迈山·武夷山 茶与茶的对话”活动,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老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2024年“茶和天下 共享非遗”主题主会场活动和普洱·文化景观保护发展研讨会,先后在北京大学、云南大学等4所高校开展“世界遗产进校园”活动,推出景迈嘉木产品茶等40种特色文创产品。数字景迈、古树茶小镇二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等项目加快推进,景迈一龄六时康养度假酒店、茶文化体验中心、民族文化传习馆投入运营。“游景迈山茶林观世遗”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景迈山茶林文化体验之旅入选2024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冬季)精品景点线路。申遗成功一周年,景迈山茶林文化景区共接待游客55.2万人次,同比增长22.53%;在相关文旅话题阅读量超10亿次的5个话题中,“景迈山申遗成功”仅次于“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位居全网第二。 7.“收信人”的担当更加坚定。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为契机,纵深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普洱实践,创作民族团结歌舞剧《我们都是收信人》、音乐剧《一心一德跟党走》等文艺作品16个,举行天安门广场国旗迎接仪式,加快“誓言永存 丹心可鉴”展陈布展,举办“我们都是收信人”主题文艺晚会、“为了那座丰碑”全国“四季村晚”之景迈山冬季“村晚”等活动26场次,整合普洱民族团结园、思普革命纪念馆等红色地标,推出系列“听历史”、“游故居”、“缅先烈”、“讲感悟”研学旅游线路。 8.宣传交流渠道持续拓宽。积极组织参加厦门国际旅游博览会、广州“云南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暨招商活动”、2024年第35届上海旅游节等宣推活动9次,成为小红书“2024城市新名片计划”的首批合作城市,在携程首页上架普洱文旅星球号旗舰店,茶马古城中秋活动两次登上央视新闻,墨江曼海、思茅大荒地旅居新业态登上央视新闻直播间,景迈山、茶马古道、普洱茶咖等标志性元素无人机秀亮相黄浦江畔。今年以来,普洱文旅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图文及视频信息5076条次,累计浏览量1486.7万人次,较2023年增长4倍。 9.旅游服务质效持续增强。行业服务监管提质优化。持续落实干部联系企业、无偿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等机制,举办金牌导游(讲解员)、住宿及餐饮业、旅行社等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行业技能竞赛2期。参加2024年云南省星级旅游饭店服务技能竞赛,获团体三等奖、中餐服务项目二等奖、客房服务项目三等奖、西餐服务项目第4名、前厅服务项目第8名。文旅市场秩序安全规范。深入开展文旅市场整治和旅游服务创优提质等专项行动,组织执法培训及案卷评查4期,与山东、福建、新疆等地开展交流协作3次,检查场所5305家次,受理投诉及群众求助155件,24小时办结率99.1%,游客满意率98.3%,办结30天无理由退货件6件,涉及金额284000.00元。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8471688.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71688.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58783.63元,下降12.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49720.55元,下降11.26%;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147105.40元,下降100.0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61957.6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对企业奖补资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度无省级补助资金,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三是市博物馆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上年已完成,本年度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9093056.56元。其中:基本支出24647946.46元,占总支出的50.21%;项目支出24445110.10元,占总支出的49.7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19584.46元,下降10.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79214.34元,下降7.78%;项目支出减少3840370.12元,下降13.5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下属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我单位本年度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对企业奖补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47946.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53516.07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4430.39元,占基本支出的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45110.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1.文化和旅游业务工作经费2257346.25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切实推动部门职能职责有效履行。其中: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评价5次;保障6人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开支;保障公务用车1辆;保障了2人派驻定点帮扶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开支;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及党建活动次数12次;开展事业在职人员职称评审(初级职称3次中级职称3次)6次;订阅党报党刊及资料76份;干部职工开展工作调研126人次;开展旅游星级饭店和等级民宿复核评定2次;开展文旅市场安全与规范化管理检查8次;职工干部外出参加培训及会议116人次;文物安全检查3次;完成印刷品44项;开展旅游统计调查12次;公务接待48批次,接待人数407人次;开展戏曲进乡村进校园活动12次。 2.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经费81782.1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培训、办公经费、办公场所维修维护及宣传资料印制等,切实保障普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3.文化惠农(含惠民送戏演出)补助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80场惠民送戏下乡演出,平均每场惠民演出观看群众人数150人次,群众对惠民演出满意度达95%以上。 4.普洱市游客退货监理中心专项经费341492.01元。主要用于保障普洱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及4个服务点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5.市级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及演出专项扶持经费396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演出70场、舞蹈节目创作3个、歌曲创作2支、小品创作2个。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率100%,面向社会进行公共文化服务文艺演出及宣传覆盖率80%以上。 6.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文化旅游体育馆普洱展区资金13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参加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宣传推广活动1次。 7.文化中心大剧院及绿化景观运行管理经费185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市文化中心普洱大剧院和广场、景观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的运行管理。 8.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501829.6元,主要用于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33场次;基层文化服务人才培训2期;开展公共文化宣传推广7项10场次;引进国内外优秀剧(节)目演出7场次;公共文化服务场馆修缮及提升改造1项(文化中心10kv高压柜设备更换7台)。 9.2024年茶和天下共享非遗主题活动主会场活动(中央、省级)经费1979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办好2024年“茶和天下共享非遗”主题活动主会场活动,做好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10.2023年“追赶跨越大比拼”活动奖补资金257740.00元,主要用于组织举办行业管理培训、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等6期;举办“普洱文旅课堂”20期;举办导游及讲解员大赛1次。受益人员2000余人。通过开展培训、“文旅课堂”等,全面提升文旅人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本领,适应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需要,推动旅游城市建设,促进普洱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 11.“五挂钩”、“一报告”、“一通报”奖补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普洱市文旅形象策划设计服务及开设野生亚洲象慢直播两项工作。 12.普洱大剧院运转经费47744.4元,主要用于普洱大剧院办公费电费。 13.普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市级工作经费8834.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日常办公、实地调查费用。 14.亚洲象国际生态旅游区(整董勐桑洛)经费556000.00元,主要用于亚洲象国际生态旅游区项目用地测绘、项目选址勘界、林地勘察等前期工作。 15.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9920.00元,主要用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活动。 16.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29146.22元,主要用于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补助费发放。 17.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普洱市级统筹项目资金218348.00元,主要用于设计文创产品共10组15样产品,共开展展示展销活动2场,分别为参加第六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上海市总工会主办的“幸福直通车”文化专场非遗展示活动进行非遗展示展览,组织在普洱市职教中心开展了非遗进校园活动1期。 18.上级补助文化和旅游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活动(普洱专场)1项。 普洱市图书馆: 1.残疾人阅览室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盲人阅览室的听阅设备,以数字化、便利化、多样化的服务更好地满足视障人士文化生活需求。 2.《信息参考》资料编制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二次文献制作,编辑《信息参考》6期,为决策者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3.文化共享工程及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网络等设备正常运行。 4.图书购置项目经费235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4327册次报纸、杂志等图书资料。 5.送书下乡活动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到普洱市九县一区,依托自身馆藏资源及社会职能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6.市级配套免费开放项目经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场馆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7.运行维护项目经费225659.88元,主要用于保障图书馆2024年业务正常运行。 8.报告厅改造项目经费287130.07元,主要用于多功能报告厅整体改造提升,增加LED多媒体视频显示器,重新换置观众椅等。 9.免费开放配套经费(中央)项目经费354437.86元,主要用于保障场馆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10.图创业务系统提升改造项目经费3228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系统软件、服务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等,通过提升改造切实保障服务器、客户端的数据安全,确保单位数据的安全性。 11.大厅公共书吧提升改造项目经费871000.00元,主要用于大厅进行整体改造提升,营造良好的、充满文化和学习气息的阅读环境。 12.免费开放配套经费(省级)项目经费57787.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场馆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13.“文旅大讲堂”项目经费118947.00元,主要免费向社会大众提供讲座,发展公共文化,丰富市民生活。 14.免费开放配套经费(中央)第二批项目经费16881.25元,主要用于保障场馆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普洱市美术馆: 1.美术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95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展馆期间的经费支出。 2.美术馆市级配套免费开放经费8260.00元,主要用于“藏品进校园 美育润童心”——2024年普洱市美术馆进校园主题系列活动、2024年绝版木刻创作、体验活动、场馆日常维护等经费支出。 3.美术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34772.97元,主要用于“普洱市美术馆青少年美术作品馆藏展”暨“2024年迎新春--书画进万家”书写春联春节文化系列活动、《张晓春.徘徊10+30回顾展》、“千年茶韵”--全国女画家美术作品邀请展项目经费支出。 4.美术交流展览活动经费121414.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到澜沧景迈采风写生、举办专题展览。即“千古茶韵”--全国女画家美术作品展等活动经费支出。 5.普洱市2023年茶城英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茶城英才支持计划工作经费。 6.普洱市美术馆2024年中央免开放经费31650.00元,主要用于艺术作品展览、宣传册页、多媒体室、美术培训及普洱绝版木刻体验教育、艺术讲座等经费支出。 7.上年度美术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137.00元,主要用于展馆开放的其他费用。 8.上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56357.44元,主要用于美术馆设施提升改造。 9.运行维护经费1352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艺术交流和展览展示、免费开放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特定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10.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改造)补助资金269575.80元,主要用于馆内设施修缮和展馆灯光设施改造。 普洱市博物馆: 1.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92480.46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陈列布展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 2.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专项资金1448908.39元,用于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拓展和丰富博物馆基本陈列工作的支出。 3.市博物馆设施提升改造经费82043.50元,主要用于接待大厅提升改造的支出。 4.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运转专项资金290000.0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陈列布展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 5.运行维护经费176944.92元,主要用于博物馆保障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6.市级免费开放经费58148.2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开展多种宣传活动支出。 7.文物征集经费75000.00元,用于征集馆藏文物支出。 8.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经费64410.54元,用于联合景东县文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完成景东县辖内13个乡镇遗留的茶马古道主路线全覆盖实地调查的支出。 9.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73003.25元,主要用于文物库房门提升改造,并进行新风净化换气系统改造,提升防盗性、安全性以及库房内气密性的支出。 10.普洱市博物馆2024年重阳节公益活动经费6957.68元,用于重阳节活动的支出。 普洱市文化馆: 1.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完成163512.88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文化馆日常运行维护、办公用品采购、水电费、电话费、劳务费等。 2.市级配套免费开放经费项目完成15000.00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人员劳务费、社保费。 3.群众文化活动经费项目完成5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群众文化表演。 4.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完成556622.6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提升改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开心广场.和谐文化”月月演、公共文化云建设。 5.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完成39697.10元,主要用于开展培训、展览活动。 6.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项目完成256718.90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人员劳务费、社保费、水电费、安保服务费。 7.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完成17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月月演演出活动。 8.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完成38657.07元,主要用于水电费、安保服务费。 9.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完成59500.00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人员劳务费、社保费、安保服务费。 10.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经费项目完成64081.76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71688.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3%。与上年相比减少6149720.55元,下降11.26%,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072628.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1%。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活动、艺术表演团体、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生产发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其他文物支出、博物馆支出、图书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024年茶和天下共享非遗主题活动主会场活动经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普洱市级统筹项目资金;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588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2%。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人员调入,保险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610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人员调入,保险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183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参加第六届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上海市总工会主办的“幸福直通车”文化专场非遗展示活动进行非遗展示展览。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87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浮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562.50元,决算为220393.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888.92元,增长32.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859.50元,决算为61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09%,完成年初预算的52.08%;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250.00元,决算为122373.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53%,完成年初预算的9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453.00元,决算为361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39%,完成年初预算的32.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19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52.08元,下降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59.00元,下降2.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1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59.00元,下降2.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562.50元,支出决算为220393.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888.92元,增长32.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859.50元,决算为61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8%;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250.00元,决算为122373.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453.00元,决算为361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初预计因公出国(境)为2人次,年末实际出国(境)为1人次,其次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19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52.08元,下降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9.00元,下降2.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1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59.00元,下降2.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市委宣传部工作任务安排1人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交往合作,故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按市委宣传部工作任务安排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交往合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6320.03元,比上年减少105842.62元,下降10.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06251821.6元,其中,流动资产8730666.58元,固定资产91361841.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94033.39元,无形资产3210228.70元(净值),其他资产2355051.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41348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886,790.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2384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47505.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6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41385.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39149.3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96829.5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283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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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24034633549.xlsx】 附件【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24034633549.xlsx】 附件【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0924034633549.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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