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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1/20240920-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0
 主题词: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0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0501000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作风建设,提升文旅干部能力。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二是夯实廉洁根基,打造“清廉文旅”。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贯穿普洱文化旅游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政治责任。三是狠抓作风效能,凝聚发展力量。探索开设“普洱文旅课堂”,拓展干部教育形式。以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整顿干部队伍作风不严不实、思路不清不新、标准不高不精、行动不快不力、效能不高不好等问题,通过自己查、互相评、全员谈、组织核,全面掌握干部队伍纪律作风现状,在市直文旅系统树立“团结务实 干净担当”的清风正气,增强工作活力,加快推进普洱旅游城市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领航 旅游品牌创建可圈可点”项目入选2023年度“书记特色项目”优秀项目名单,普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评为全省巾帼文明岗。

2.聚焦融合发展,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制定实施《普洱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普洱市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起草《普洱文化和旅游强市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争取51个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二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策划推出文旅项目30余个,接待服务企业考察17次,外出招商推介12次,16个文旅项目签署合作协议。2023年累计完成投资54.29亿元,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数60亿元的90.48%,同比降低3.0%。新增入库项目106个,累计在库项目149个。景迈山茶林文化景区、墨江文庙、澜沧江镇沅段旅游基础设施等文旅项目加快建设。三是产业融合成效明显。对标对表梳理普洱旅游城市建设短板弱项、旅游重点任务,谋划建设北部咖啡主题公园、点靓南部庄园等重点支撑项目6个。落实市领导调研普洱茶马古城古道景区规划、业态双提升部署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提升打造演艺、体验式场馆、街区等旅游业态。推进咖旅融合发展,积极打造咖啡消费场景,特色住宿、餐饮、农事活动、体验馆、文创产品等旅游业态不断丰富。

3.聚焦品牌创建,推进消费场景多元发展。一是推进文旅品牌创建。启动景迈山茶林文化景区5A级旅游景区创建前期工作,初步完成创A整改提升、景区规划等多个文本编制。抓好墨江文庙、民族团结园等4A级景区创建辅导,持续指导爱伲庄园世界咖啡博览园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工作。开展8家3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云缦营倚象山景区、孟弄隔界田旅游景区、景谷白马山旅游景区创建为3A级旅游景区。磨黑古镇、江城勐桑洛小镇创建为4A级旅游景区,普洱市淞茂滇草六味中医药博览园获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普洱市茶马古城入选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思茅区不晚集市、澜沧快乐拉祜街入选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二是推进两个世界级项目。持续落实初选分别列入全省10个世界级景区(普洱景迈山)和度假区(普洱整董亚洲象生态旅游区)的边界范围划定、重点支撑项目等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协助省级完成相关编制实地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商江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好亚洲象生态旅游区(整董勐桑洛)700,000.00元前期工作经费政府采购意向公示、招投标工作。三是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制定《普洱市贯彻落实全省乡村旅游现场推进会精神的工作方案》。“乡愁·民谣·冬日古茶之旅”、“云南·走拉祜乡村玩乐过年 游景迈山茶林观世遗”上榜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相约西盟永俄文化之旅”线路入选2023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冬季)精品景点线路。高家寨、那柯里等8个村被评为2023年云南省最美乡愁地。宁洱同心镇那柯里村、澜沧惠民镇老达保列入全省10种模式20个农文旅融合示范项目,思茅区南屏镇高家寨村民小组等4个村寨列入全省10种模式80个农文旅融合发展参考案例。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2023年普洱市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名单16个,第一批入选省级示范村2个。四是推进绿美景区建设。景迈山茶林文化景区、西盟勐梭龙潭、普洱太阳河森林公园3家景区列入云南省2022年度绿美景区标杆典型奖补名单,10个绿美景区列入市级示范典型奖励推荐名单。绿美A级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典型经验案例列入全省标杆典型3个,被市级采用2个。五是推进红色旅游发展。民族团结、峥嵘岁月等3条红线旅游线路入选云南省红色旅游线路精选。普洱代表团获云南省2023年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大赛暨第四届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选拔赛决赛志愿讲解组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4.聚焦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日渐完善。一是艺术创作百花齐放。围绕党的二十大、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重大主题创作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文艺作品264个,创作推出音乐剧《景迈有嘉木》获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优秀演员单项奖,举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情系基层”首届中国书画家联谊会普洱艺术边疆行写生作品展、“赓续丰碑 行廉致远”——普洱市廉洁文化主题展、“山河情深”——景迈山、黄浦江、苏州河摄影交流展等展览。完成普洱大剧院管理处和普洱市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督促指导各县(区)持续开展文艺院团改革。二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进优秀剧(节)目演出23场,组织“我们一起走过:因为爱的表达·1314·520”、“佤山之夜”等主题活动、文艺演出,成功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墨江北回归线国际双胞胎节暨哈尼太阳节、第七届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市县区有效联动筹划推出五一、中秋、国庆等系列节庆文旅活动,节庆活动、夜间经济、假日经济促消费回升。组织“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864场,观众人数达48.87万人次,组织“戏曲进乡村”、“彩云之南等你来”、庆祝景迈山申遗成功主城区群众文化系列活动、普洱市第九届农民工文化节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艺术节活动等群众文化演出活动3326场次,惠及群众488.2万余人次。《春到拉祜山》、《人走茶不凉》分获2023年云南省边境地区“极边好声音”赛歌会最美极边好声音、人气极边好声音,澜沧县糯扎渡镇大歇场、江城县勐烈镇三江大道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四季村晚”示范点名单。三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充分发挥各类文化场馆的公共服务功能,免费开放接待群众65.53万余人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518场次,惠及读者9.52万人次。加强与富滇银行普洱分行工作对接,联合建设茶城(富滇)文化驿站,助力“书香普洱”建设。加大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茶马古道大歇场 文化赋能新空间”(澜沧县糯扎渡镇大歇场公共文化空间)入选2023年度“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典型案例,景东县(彝族打歌)、西盟县(佤族木鼓舞、甩发舞)、澜沧县(拉祜族摆舞)入选2023-2025年度“云南民间艺术之乡”,《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谷智慧旅游厕所案例》入选云南省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优秀案例。四是推进“国门文化”建设。积极打造江城县曼滩村、澜沧县阿里村、孟连县东乃村、西盟县马散村“边境文化幸福村”示范项目。提升改造澜沧县边境管理大队和普洱支队执勤二大队澜沧中队国门书社,建设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阿里分站国门书社,挂牌孟连县边境管理大队国门书社。江城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西盟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澜沧县国门友谊广场、江城县国门书社、孟连县国门书社、西盟县国门书社被省文化和旅游厅列入“国门文化”建设示范项目复核名单。有效指导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文艺小分队开展各类文化活动380余场次,惠及群众4.5万余人次。

5.聚焦保护传承,让文化遗产资源活起来。一是全力推进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在第45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全球首个茶主题世界文化遗产。11月19日,“世界文化遗产——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揭牌仪式在普洱景迈山举行。持续抓好景迈山文物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实施遗产区传统村落消防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提升等项目,指导做好遗产要素保护、监测和展示工作。二是推进文物保护利用。认定13个项目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狠抓文物安全监管,开展“四文一名一传”消防安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省审计厅历史文化文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景东傣族陶氏土司墓地建设控制地带新发现墓葬抢救性清理工作。切实抓好博物馆改革发展,提升现有博物馆展陈水平,加快智慧博物馆建设,推进普洱茶博物馆建设,完成墨江县博物馆省级注册备案。三是强化非遗保护传承。认定100名非遗传承人为第六批市级非遗传承人,推荐44人为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配合省文旅厅开展7名省级传承人记录工程。命名16家传承基地为普洱市第二批市级非遗传承基地,澜沧古茶景迈山传统制茶技艺非遗工坊、墨江水之灵古茶制作技艺非遗工坊、西盟印象佤族织锦技艺非遗工坊获评云南第一批省级非遗工坊。景迈山秘境茶旅体验活动入选2023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非遗与旅游融合特色活动典型案例。承办云南省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会场活动,荣获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1银、2铜、1个优秀奖和组织奖,荣获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2个优秀汇演奖。

6.聚焦交流合作,市场宣传营销拓宽拓广。以中老铁路为纽带,以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等为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国家、州市、中老铁路沿线城市的交流合作。获2023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最佳创意奖和优秀组织奖,承办2023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普洱专场活动,普洱形象馆展示展览活动全面宣传展示普洱丰富的文旅资源,为普洱文旅企业与国际旅行商搭建交流平台,让海内外嘉宾深度体验了“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有一种味道叫普洱”。以景迈山申遗为契机,加大普洱特色IP形象宣传。强化媒体合作,新媒体平台同频共振,宣传聚点成面,积极宣传主要节日和重要节点文旅主题活动、惠民措施、政策调整、纾困解难等,“普洱文旅”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4518条次,累计阅读量370万次,媒体报道质量及“普洱文旅”平台运维水平不断提升。

7.聚焦服务质量,助力市场主体迸发活力。一是加强市场服务监管。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意见〉实施方案》,创新开展干部联系企业、政企双月见面、无偿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等机制,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来服务企业争取奖补资金16,559,500.00元,争取文旅项目地方政府专债1.5亿元,为6家旅行社暂退缓缴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200,000.00元,组织开展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入滇奖补申报工作为1家旅行社企业争取到奖补资金112,400.00元。规范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强化文旅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果运用,做好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行政审批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03项,其中,旅行社设立6家、注销1家、信息变更7家、导游证核发(换发)89人。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普洱市选手荣获全省导游大赛二等奖。二是推动经营主体稳定发展。持续推进经营主体倍增,6家企业被认定为新业态企业,澜沧县帕哎冷古茶庄园入选全国甲级旅游民宿,普洱香土故事庄园被评为丙级旅游民宿,景谷黎明小院、景东丙赢山百果庄园入选《2023年云南省等级旅游民宿培育库名单》。云缦营普洱倚象山营地暨半山酒店、景谷白马山熙康云舍健康度假酒店等6家酒店被认定为云南省第一批半山酒店。2023年全年全社会住宿业完成营业额10.6亿元,同比增长20.6%,全省排名第8位。其中,68家限额以上住宿业完成营业额3.95亿元,同比增长31.9%;限额以下住宿业完成营业额6.65亿元,同比增长14.7%。7家规上文体娱企业1-11月(代全年GDP指标)完成营业收入(错月)同比增长24%;文体娱企业(含规上、规下)1-9月(代全年GDP指标)完成工资总额(错季)同比增长5.7%,全省排名第14位。三是持续整治市场秩序。组织召开2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联席会议、2次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3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调度会议,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监管联动机制。紧盯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结合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行动常态开展执法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809人次,检查场所7406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1件,收缴罚款251,700.00元;接到投诉435件,24小时办结率100%,游客满意度达95.7%;办结30天无理由退货件4件,涉及金额9092元。四是抓实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开展普洱市文旅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文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做好行业食品安全、野生菌中毒防治、禁毒防艾、反恐、燃气等安全工作。

8.聚焦协调联动,机关运转规范高效有序。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做好财务、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各项日常工作,未发生内部安全事故和失泄密事件。共处理各级来文9400余份,发文1400余份,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5件且被评为2023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整理报送党委政务信息160余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00余条次,处理信访件3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宣传交流和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人事科)。属单位2个(非独立核算),分别是:

1.普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8,164,16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59,160.72元,占总收入的98.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5,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055,945.83元,下降34.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529,529.83元,下降35.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73,584.00元,增长1507.4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对企业补助茶马古道旅游景区扶持资金;二是其他收入增加云南省财政厅拨入2023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活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7,701,478.33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9,187.45元,占总支出的38.95%;项目支出16,912,290.88元,占总支出的61.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623,212.22元,下降36.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10,631.72元,下降7.78%;项目支出减少14,712,580.50元,下降46.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退休5人,调出2人,年末共减少7人,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对企业补助茶马古道旅游景区扶持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89,187.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47,024.80元,占基本支出的90.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2,162.65元,占基本支出的9.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12,290.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文化和旅游项目经费42,317.61元,主要用于:“2022云南新业态旅游线路产品大赛”普洱参赛产品前期踩线费用5,000.00元;代管资金专户37,317.61元因项目完结资金结余及受疫情影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取消等原因作为存量资金已上缴财政。

2.文化和旅游业务工作经费2,428,337.95元,主要用于:根部门职能职责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及事业发展需要,切实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3.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5,999.00元,主要用于:市文旅局老干党支部开展党组织活动费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

4.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补助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80场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5.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文化和旅游管普洱展区参展资金304,100.00元,主要用于: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室内光地展位购买费,普洱展区设计制作费,普洱展区展演服务费等。

6.西藏松赞绿谷文化有限公司投资奖补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西藏松赞绿谷文化有限公司投资奖补资金,推动普洱市高端旅游市场,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助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7.市级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及演出专项扶持经费3,960,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市级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和演出,完成演出70场次,舞蹈节目创作3个,歌曲创作2支,小品创作2个。

8.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经费77,378.00元,主要用于:2023年边疆地区文化市场执法培训,购置执法大队执法设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便携式打印机)。

9.“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项工作经费116,808.86元,主要用于:“游云南”APP普洱目的地内容升级2项,智慧化营销推广自媒体数量5个,文旅品牌形象策划设计推广4项,媒体宣传合作发布新闻、信息340条等。

10.普洱市游客退货监理中心专项经费171,438.34元,主要用于:保障普洱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聘用人员4人及4个服务点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11.业务工作经费346,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洱“茶旅”“咖啡”主题精品旅游线路大赛、重点文旅项目(35102)策划包装、视频号视频拍摄制作运营。

12.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实题材艺术精品创作)补助资金151,08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现实题材艺术精品创作尾款。

13.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中心消防应急系统改造)补助资金521,433.39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文化中心消防应急系统改造。

14.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局机关)资金1,976,941.00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设备购置4套,便捷式有源音箱30台;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及文化文艺演出活动52场次;文化艺术培训2期。

15.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局机关)资金256,650.85元,主要用于:普洱大剧院设施维修;新剧目展演;参加2023年云南省边境地区“极边好声音”歌会活动;文艺演出活动乐器购置。

16.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普洱市级统筹项目资金272,039.88元,主要用于:参加第六届上海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文艺演出费用,赴上海参加“幸福直通车”非遗展示活动相关费用。

17. 文化产业事业(局机关)专项经费431,218.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部门队伍建设培训、市场管理及综合执法、文旅宣传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18.文化产业事业专项经费49,748.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与安全管理培训1次;承办青年演员比赛1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59,16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减少15,529,529.83元,下降35.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对企业补助茶马古道旅游景区扶持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834,46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活动、艺术表演团体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生产发展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1,32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5,25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2,03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6,0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472.00元,决算为130,41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350.00元,决算为96,606.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07%,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122.00元,决算为33,8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93%,完成年初预算的33.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8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472.00元,支出决算为130,41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00,350.00元,决算为96,606.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01,122.00元,决算为33,8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要求,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780.71元,增长3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392.71元,增长4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88.00元,增长14.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为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大兴调查研究,开展安全检查,包装策划项目,强化招商引资,因公派遣车辆较上年增加,车辆老旧,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较上年同期增加;二是接待招商引资、上级调研及县(区)汇报对接工作的人次增长,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2,162.65元,比上年减少149,463.90元,下降12.5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退休5人,调出2人,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16,997,160.93元,其中,流动资产7,335,957.31元,固定资产6,825,282.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21,433.39元,无形资产2,314,487.9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5,947,195.3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7,078,681.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8681.33平方米,账面原值356,841,611.81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6174.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02,944.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36,174.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6,092.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41,0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4%。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0501111


  
附件【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92009464200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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