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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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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0501000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凝聚合力。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召开局务会14次、党组会40次,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专题会、宣讲报告会各1场,讲授专题党课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2022年,全市文旅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未发生负面舆情。二是全面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工作规划落实,制定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用好用活“红色文化圈”党史学习教育平台资源,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红色经典阅读分享活动等主题党日68次。三是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印发实施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提醒谈话,开展干部职工个人及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40余条;开展局机关、局属单位纪律检查30余次,推动机关作风转变效能提升;扎实推进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四是推进文旅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调整科级干部岗位8人、调入机关2人、职级晋升13人次;按要求推进完成直属部门遴选、干部转任、职称评审等工作。 2.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一是文艺创作精品不断。全年创作各类文艺作品296个,修改提升话剧《农民院士》、音乐剧《阿佤人民再唱新歌》等剧目,花灯小戏《观礼归来》荣获云南省民族民间故事展演一等奖,拉祜情景剧《芦笙吹响幸福来》荣获二等奖,花灯歌舞《世纪之盟》参加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展演;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成功举办2022年普洱市青年演员比赛。二是遗产保护创新突破。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完成国际专家现场考察评估,普洱茶·贡茶制作技艺作为“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风俗”44个子项目之一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4个项目入选“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12个项目入选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市职教中心设立“普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和“佤族织锦工艺传承实践基地”;与上海大学合作开展非遗文创产品合作项目,在上海市金山区挂牌成立“普洱非遗客厅”。三是文物保护基础夯实。狠抓文物安全监管,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入选《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云南卷》文物名录185项,《建党100周年普洱红色历史展》入选全省“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四是文化服务普惠群众。“四馆一站”常态化免费开放,接待群众62.23万人次,开展文化活动15023场次,累计受众141万余人次。舞蹈《摆出一个春天》登上虎年央视春晚、获第十九届“群星奖”,《甜甜甘蔗地》等3个节目获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澜沧县酒井乡入选国家文旅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9个案例入选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文旅融合典型案例,茶马古城旅游小镇创建为全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 3.产业根基得到夯实。一是招商引资再创佳绩。瞄准行业领军企业开展精准招商,牵头推进招商项目18个,促成景东亚热带植物园、普洱山庄园等7个项目签约,资金54亿元。累计以半山酒店为标准建成酒店13家,2家入围全省最美半山酒店。二是旅游固投实现新高。入库纳统125个项目,完成投资55.98亿元,同比增长78.68%。纳入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10个、全省集中开工项目19个。持续谋划推进“十四五”期间文旅发展重点项目225个,谋划远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测算80个、争取到第一、二批省预算内资金前期工作支持项目2个、重点文旅项目用地需求14个、建立融资需求库项目14个、优先推进省级提档项目2个,年内完成前期工作项目3个,申报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8个,2个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2个项目通过财政部审核。三是旅游品牌创建加快。新增3个4A级旅游景区、9个3A级旅游景区,全市A级旅游景区达33个。澜沧县老达保村入选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茶马古道旅游小镇被国家文旅部列入“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重点辅导培育名单”。“世界茶源·养生养心”之旅入选“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卡影视综同款 探秘北纬23度”普洱5日打卡游获2022云南新业态旅游线路产品大赛二等奖。四是区域合作不断强化。与10省17市共同发起成立文旅康养城市联盟,加入云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联盟、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进一步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中国国际旅交会、中国—东盟东博览会、南博会,承办第10届云台会普洱交流对接会,荣获2022年度中国国际旅交会最佳组织奖和最佳展台奖。五是宣传推广多点发力。“普洱文旅”等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4930余条次,阅读量累计达465万;制作推出《普洱旅游推荐官》41期、《嗨!普洱》等20个系列宣传短视频,创作540余篇文旅攻略、游记作品,点击率累计达191.7万;“游普洱”、“Go Puer”海外社交媒体平台账号开通运营,形成普洱文旅新媒体宣传矩阵。开发灰碟咖啡、波波杯、车载香薰等咖啡文创产品,“普洱生态小精灵”表情包上架微信表情商店,发布普洱景区微信红包封面,举办“茶旅”、“咖旅”主题精品旅游线路大赛,普洱文旅智慧化水平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4.市场秩序安全稳定。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集中开展“百日攻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行业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抓好文旅行业消防安全。2022年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准确、高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二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将2022年确定为全市文化和旅游“服务提升年”,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办结旅游投诉及求助102件,办理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4件,实现100%办结和满意。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技能竞赛云南省级竞赛活动、云南省第十九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导游(讲解员)技能竞赛、全省星级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三是全力做好助企纾困。出台文旅行业系列纾困帮扶措施,服务企业争取省级旅行社奖补资金30万元,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奖补407.78万元,争取到专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2.68亿元,4A级景区创建奖补300万元。为17家旅行社办理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47万元,累计退费735万元。培育新业态企业10家,等级旅游民宿8家。切实为文旅行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四是扎实开展市场整治。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等各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9344人次,检查文旅场所4146家次,责令改正93家次。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5件,收缴罚款45.1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在全省位居第4名。 5.机关运转规范高效。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做好财务、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各项日常工作,未发生内部安全事故和失泄密事件。全年共处理各级来文9057份、发文1329份,起草各类文稿820余份,办结建议提案45件(主办20件,协办25件),对98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整理报送党委政务信息190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200余条次。全年三公经费支出9.6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5.2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宣传交流和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普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3,220,106.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88,690.55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416.00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253,394.61元,增长60.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749,948.82元,增长69.78%,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资金增加另文下达部分对茶马古道旅游景区扶持补助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96,554.21元,下降97.94%,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3,324,690.55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9,819.17元,占总支出的27.00%;项目支出31,624,871.38元,占总支出的73.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651,328.25元,增长51.1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6,772.20元,下降8.36%,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减少,退休5人,调出2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5,718,100.45元,增长98.81%,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对比增加茶马古道旅游景区扶持补助资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99,819.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08,192.62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1,626.55元,占基本支出的10.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24,871.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才工作专项补助经费20,3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工作者培养和文化人才选派补助。 2.文化和旅游业务工作经费3,145,074.18元,主要用于: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及事业发展需要,切实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3.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补助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80场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4.2020年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购置执法支队设备经费104,620.60元,主要用于:执法支队执法设备购置。 5.文化产业事业专项经费700,308.00元,主要用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队伍建设及培训、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及综合执法、文化旅游宣传推介及活动。 6.普洱市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经费150,236.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澜沧县原创拉祜族舞蹈《摆出一个春天》参加第十九届“群星奖”舞蹈类决赛。 7.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补助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 8.2021年文化产业事业专项(建党100周年活动)经费78,200.00元,主要用于:《健康生活在普洱》、《嗨!普洱》宣传片和“颂党爱党”100周年成就图片制作。 9.2021年文化产业事业专项(新剧目及歌舞乐展演)经费265,25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线上展演”录制工作。 10.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宣传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扩大普洱咖啡知名度,吸引上海及周边城市游客,推动咖旅融合发展,助力打造“中国咖啡之都”,推动国际生态旅游胜地建设。 11.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实题材艺术精品创作)补助资金604,320.00元,主要用于:现实题材艺术精品创作经费。包括歌舞、音乐、戏曲类作品创作≧8个;现实题材艺术精品创作作品评选合格率达到100%。 12.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中心消防应急系统改造)补助资金946,016.98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文化中心消防应急系统改造经费。 13.“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1,221,191.14元,主要用于:按照云南旅游“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发展要求,围绕普洱打造国际生态旅游胜地目标,进一步深化全市“互联网+旅游”,开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推动普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14.普洱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含4个服务点)工作经费121,372.88元,主要用于: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含4个服务点)工作经费,确保普洱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服务点实现24小时正常运转。 15.2021年茶马古道旅游景区扶持补助资金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茶马古道旅游景区的扶持补助。 16.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尾款。 17.2021年昆曼高速公路(普洱段)景区标识标牌投放经费1,408,861.60元,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旅游革命”九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完成昆磨高速公路上、下行线 K245+000—K438+900(普洱段 )15个点位投放设置26套旅游景区标识标牌。 18.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奖节目补助经费86,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参加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10个获奖节目。 19.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59,350.00元,主要用于:《杀戏》申报片拍摄与制作费用;普洱市第四届“茶花奖”暨第八届农民工文化节活动费用;2021年民族民俗文化挖掘、整理及宣传费。 20.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活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65,770.00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灯光、音响设备购置尾款。 21.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5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化系列活动《宾弄赛嗨》节目表演费用尾款。 22.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省对下)补助资金498,0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文化创产品打造,开展产品孵化、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和推介宣传等。 23.2021年上海对口帮扶普洱消费帮扶文创产品孵化及宣传推介活动项目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上海对口帮扶普洱消费帮扶文创产品孵化及宣传推介活动。 24.文旅志愿服务夜间群众文艺演出示范活动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彩云之南等你来”活动舞台搭建、灯光音响、舞台租赁、舞台背景制作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88,690.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增加17,749,948.82元,增长69.78%,主要原因:项目拨款资金增加另文下达部分对茶马古道旅游景区扶持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665,79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活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8,13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1,54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生产发展,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4,9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376.00元,支出决算为96,63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213.3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9.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4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376.00元,支出决算为96,63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7,21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要求,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329.80元,增长1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554.80元,增长2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25.00元,下降9.8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员招商的工作部署要求,到县区考察文旅项目及调研工作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故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1,626.55元,比上年减少27,214.45元,下降2.23%,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减少,退休5人,调出2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12,944,356.26元,其中,流动资产5,362,691.11元,固定资产602,941,465.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4,02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98,331.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6,046.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8,58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3,6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21,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2,36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63,68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18,64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05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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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2211353650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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