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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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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000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建引领,打造担当作为文旅队伍。一是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下发《2021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60余人次,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8次,开展“三会一课”学习120余次,主题党日72次。二是着力提升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新征程上的普洱之问”思想大讨论、“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专项行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3次,组织专题读书班1次,各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8次,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活动6次。举办《永远跟党走》主题诗诵会及“边地星火 炯炯燎原”、“历史的丰碑”、“一颗红心跟党走”、“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3次。一年来,未发生文旅负面意识扩散情况,意识形态领域稳定向好。四是选贤用能激发干事热情。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发展动力更加充足的干部队伍。本年度共开展5批次13 人次干部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调整处级领导干部职级晋升3人次,组织申报系列称职评审89人次,吸收党政储备人才1名,并按照人岗相宜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激发年轻干部干事激情和工作潜力。
2.坚持人民为中心,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一是文化艺术精品硕果累累。与云南省话剧院签订合作协议,聘请国家一级作曲家万里为普洱市艺术指导,澜沧酒井乡(拉祜族摆舞)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围绕时代主题,创作现实题材文艺作品318个,其中音乐类作品59个,舞蹈类作品74个,戏剧曲艺类作品14个,美术作品11件,收藏美术作品160幅。音乐剧《阿佤人民再唱新歌》、话剧《农民院士》入选云南省第十六届新剧(节)目展演荣获新剧目大奖,赴北京、山东、江苏、浙江等十余个城市巡演。《农民院士》被选为云南省唯一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剧目。舞蹈《摆出一个春天》荣获普洱市第三届群众文化“茶花奖”金奖,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 ”,云南省首届原创舞蹈展演 “最佳作品奖”,入围第十三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终评,参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2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出。二是少数民族文艺作品推陈出新。指导全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围绕时代旋律创作推出了小彝剧《秀水河边》、歌曲《扶贫干部》、情景快板《美丽乡村绘蓝图》、情景剧《赶上好时代》、小品《刘三脱贫故事》、花灯歌舞剧《盟誓》等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少数民族文艺作品。三是红色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历史的丰碑”美术作品展、主题诗诵会《永远跟党走》、“童心向党·筑梦未来”儿童美术作品展、“一颗红心跟党走”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红色小剧场文艺演出等一系列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化活动。
3.坚持提质增效,全面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一是文化惠民活动量多质优。“四馆一站”常态化免费开放。提供线上线下展览、讲座、培训等免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650余次惠及10万余人,全市博物馆接待观众10万人次,全市图书馆服务读者21万余人次,图书流通24万余册次,组织公益讲座30次(期),开展送书下乡活动16场次惠及10万余人次。圆满完成2021年“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下乡演出840场,观众近50万人次,举办开心广场·和谐文化”月月演138场次,举办普洱市残疾人手工技艺作品展,“戏曲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惠民演出、“小茶花”少儿免费培训、普洱文旅大讲堂、红色小剧场、优秀传统戏曲新剧目展演、民族健身舞培训等文化惠民活动有序开展,群众文化丰富多彩。二是公共文化服务成效显著。完成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排查,澜沧县文化馆、整董镇综合文化站、孟连县芒信镇拉嘎村永前老寨小组、孟连县勐马镇勐马村贺哈小组被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单位。2020年普洱公共文化云数字资源建设项目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督查验收,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打通市、县、乡文化服务资源互通、共建共享,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智慧数字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三是旅游厕所建设稳步推进。完成计划新建、改建的26座旅游厕所任务。2015年至2020年全市新建、改建的417座旅游厕所,已全部完成百度标注,旅游厕所管理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四边境“国门文化”建设深入实施。推进江城县“文化睦邻示范区”建设,创建边境四县“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国门书社”、“国门文化传习馆(所)”、国门文化友谊广场”,推动边境地区军民、警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开展“国门文化”建设系列主题活动,边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4.坚持传承利用,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申遗工作顺利推进。国务院把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项目作为中国2022年正式申报的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文本已递交世界遗产中心。景迈山综合环境整治、遗产展示、监测、档案、标识导视系统建设顺利完成,国保项目实施、文物基础工作、国际遗产专家现场考察评估迎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文博基础工作稳步开展。25项革命文物列入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目录,新增国有博物馆1个(景谷县博物馆),全市共有国有备案博物馆9个。市博物馆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镇沅县博物馆苦聪人发展演变专题展、孟连县博物馆“宾弄赛嗨”民族文化传统展通过省文物局立项,《边地星火 炯炯燎原—建党100周年普洱红色历史展》顺利开展,全市未发生文物安全事故。三是非遗工作亮点频出。4个非遗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公布命名第五批市级非遗传承人87人,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前期工作,申报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29项。全市累计有各级非遗项目619项、非遗传承人989人。开展丰富多彩2021年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举办60余场非遗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宝马中国文化之旅”公益活动4次赴普洱探访,扩大了非遗的传播面和影响力。非遗就业工坊、非遗旅游、非遗客厅等普洱特色化非遗项目成为普洱文旅融合新名片,普洱非遗客厅入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事记(2021年)》。
5.坚持典型引路,旅游产业发展态势良好。2021年全市共接待游客2518.84万人次,同比增长22.24%,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61.04%;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54.14亿元,同比增长19.93%,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57.31%。一是规划引领高位推动。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打造国际生态旅游胜地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高端景区、高端酒店、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系列工作专班,邀请“人民文旅观察团”实地调研并组织“国际生态旅游胜地”研讨会,成立“普洱市旅游专家智库”,为普洱旅游把脉开方。编制《普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普洱市国际生态旅游胜地总体策划》,印发《普洱市建设国际生态旅游胜地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方式抓实工作。二是精准招商项目带动。按照“推进一批、培养一批、储备一批”的“产业带动”思路,梳理包装25个重点招商项目,编制完成《2021年文旅产业招商手册》,争取到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1.74亿元,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31.3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21.76%。普洱茶康养小镇、百里普洱茶道康养旅游区等重点旅游项目加快建设,与西藏松赞绿谷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普洱北部湿地松赞文旅总部+林卡酒店项目投资协议及合作备忘录,云南松赞文旅总部落户普洱,打造“松赞环线”一价全包式旅行产品;同景集团与Club Med签订地中海普洱森林度假村项目咨询建议及协助协议,双方正式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与中国旅游集团迪庆香格里拉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就普洱文旅资源开发、酒店建设、旅游智慧化等相关领域开展合作。三是酒店建设取得突破。积极谋划大滇西旅游环线半山酒店项目,新建成白马山熙康云舍健康度假酒店、宁洱峻山傲斛森林康养基地半山酒店、亚太森林组织普洱森林可持续经营暨培训基地、西盟熙康.云舍二期、景东县黄草岭半山酒店等5个半山酒店,累计建成12个。其中,3家进入全省最美半山酒店前20名候选名录;新建梅子湖跑马山洲际华邑酒店、景迈府酒店、墨江温德姆花园酒店、宁洱普洱府华美达酒店等4个高品质店,万正·希尔顿逸林酒店签约落户思茅区;景谷熙康云舍、云缦营倚象山半山酒店等5家精品酒店和驿风往事、云上舍下森林客栈等6家五星级民宿通过评定。四是度假区创建有序有力。茶马古道省级旅游度假区、澜沧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开展了省级现场验收工作,西盟佤部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及思茅区世界茶源、澜沧景迈山、景谷白马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启动宁洱县、墨江县创建省级区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茶马古城旅游小镇获评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五是A级景区质效双升。中华普洱茶博览苑、那柯里茶马驿站景区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完成景迈山茶林文化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初评并推荐上报至省厅,龙竹棚老寨、磨黑古镇、墨江文庙及双胞胎文化园创建为3A级旅游景区,A级景区建设实现质效双升。全市累计创建A级景区24个,其中4A级7个,3A级15个,2A级2个。六是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3个乡镇获评“云南省旅游名镇”,2个村寨获评“云南省旅游名村”,宁洱县磨黑街区获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老达保文化扶贫项目入选首批“全国脱贫攻坚交流考察点”,2条线路入选全省60条红色旅游线路。
6.坚持多元融合,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一是加大入规达统企业培育。2021年度,全市实现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达规4家,其中新增企业1家(普洱市智慧康旅科技有限公司)、小升规企业3家(普洱民族歌舞团、普洱景素茶文化有限公司、镇沅县聖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二是文旅市场稳步复苏。持续实行局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县(区)及重点文旅企业重点项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完成省级奖补资金申报770.36万元(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36.12万元、文旅新产品奖补90万元、A级景区门票补助424.24万元、中高端住宿业发展奖补220万元);为6家旅行社办理暂退质量保证金96万元,累计暂退金额达620万元;与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普洱办事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促成中国银行“普洱”惠游卡发行。三是文旅消费提档升级。梳理形成全市住宿单位2398个和旅游吸引物738个名录库,并从中选取了34个住宿单位和22个旅游吸引物作为第一批监测点,为测算一日游和抽样调查提供了重要支撑。开展第四届“最普洱”商家评选活动,评选出包括文化生活、景区、酒店、餐厅、小吃、伴手礼6大板块的52家获奖企业。打造思茅茶马古城、澜沧新街、墨江北回归线标志园等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延伸文化和旅游消费链条。推出医务工作者免票畅游A级景区、中老铁路开通持火车票免费游景区等系列消费惠民活动,普洱市入选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四是智慧化水平不断提升。组建普洱数字文旅人才专家库,印发《普洱市深化“互联网+旅游”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建设“游云南”普洱场景,搭建普洱文旅云平台,数据看板直达政府端,智驾游普洱小程序直达游客端、企业端,2家酒店试行刷脸入住。“游云南”普洱板块内容持续更新,56项特色产品在线销售,普洱咖啡类商品上线数量居全省同类产品第一,24个A级景区、4个市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全面实现“游云南”线上预约,发布普洱景区红包封面10000个。
7.坚持强抓严管,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一是压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印制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强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态化抓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文旅行业实现零感染、零扩散、零传播。积极配合防恐防邪、禁毒防艾、扫黄打非、消防安全、非法集资、森林防火、食品卫生、特种设备、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等领域安全主管部门抓实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和河长制工作年度考评为优秀。二是行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2021年审批设立旅行社9家、备案登记旅行社网点5家、核发导游证44人。累计完成旅游7个业态7277户商家诚信评价,归集行业信用信息50条,公示法人行政许可及处罚信息17条,发布文旅“红黑榜”4期,文旅行业公告27期。新评定旅游星级饭店1家,完成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复核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与安全管理培训、金牌导游进校园、全市导游(讲解员)服务技能大赛、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全国特级导游考评工作等活动,旅游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三是市场秩序整治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等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620人次,检查场所5570家次,立案查处33家,收缴罚款12.766万元,责令停业整顿6家,取缔“黑网吧”1家,约谈旅行社1家、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1家、新闻出版企业2家,责令整改旅行社2家。2021年旅游综合监管季度考评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四是投诉处理及时高效。以“12318”、“一部手机管旅游”平台为依托,结合普洱市文化和旅游投诉热线,24小时为群众和游客提供帮助,妥善处理投诉,化解纠纷,共办结投诉及求助132件,平均办结时限59分59秒,办结率和游客满意率100%。五是“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日趋完善。张贴“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6.4万张,实现了景区景点、旅行社、酒店、机场、车站、购物街区全覆盖。组织开展2021年普洱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专题培训,完善退货制度,提高退货效率。2021年办结游客退货件10件退款2.15万元,2019年5月退货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办结30件退款6.7万余元。
8.坚持联动发展,对外交流合作全面拓展。一是联动发展不断加强。与上海市黄浦区、金山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东西协作文创产品孵化中心,实施上海对口帮扶普洱消费帮扶文创产品孵化项目。抓住中老铁路开通的利好时机,开展“普洱列车冠名”系列推介活动,与昆明、临沧、文山、玉溪等周边城市开展合作,布局“铁路出行圈”,联动发展不断加强。二是推广活动有声有色。继续在昆明、西双版纳、丽江和大理4个机场投放普洱形象广告,举办普洱航空旅游(北京)座谈会、“中国旅游日”普洱主题活动,积极参加第17届海峡旅游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云南省赴成都重庆文化旅游推介、“云南人游云南”暨冬春旅游产品宣传推广等活动,依托《农民院士》、《阿佤人民再唱新歌》等精品节目巡演进行宣传推介、招商引资。三是媒体宣传效果凸显。参加“云论十六州市文旅IP”直播,向市外40余家主流媒体、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等推送稿件570余篇,通过普洱文旅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资讯2772条,充分展示普洱文旅新形象。
9.坚持完善内控,机关运转规范有序。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内部管理,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超额完成党委政务信息任务,未发生内部安全事故和失泄密事件。全年共处理各级来文8052份、发文1075份,起草各类文稿820余份,提供会务服务170余场次,办结建议提案15件,对126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整理报送党委政务信息200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00余条次。积极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客观的台账资料,对巡察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普洱市图书馆
3.普洱市文化馆
4.普洱市博物馆
5.普洱市美术馆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下设13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外交流合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普洱市图书馆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辅导部、综合借阅部、科技资料部、自动化管理部、采编部。
普洱市美术馆共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展览部、典藏部、财务室、公共教育部。
普洱市博物馆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文物管理部、陈列保管部、安全保卫部。
普洱市文化馆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资产后勤管理部、数字化管理部、美术书法摄影部、理论研究部、音乐舞蹈戏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党支部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0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其中1辆已经交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96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4.45万元,占总收入的95.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2.36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2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5.30万元,占总收入的3.33%。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合计减少4,130.86万元,下降45.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91.35万元,下降46.36%;事业收入增加48.11万元,增长337.44%,其他收入减少87.62万元,下降34.64%。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事业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普洱市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所取得的收入相应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下降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07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90万元,占总支出的54.80%;项目支出2,295.85万元,占总支出的45.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3,827.55万元,下降42.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63万元,增长2.75%;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与上年相比,2021年增加2人,原因为机构改革思茅区执法支队人员上划,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3,902.18万元,下降62.96%,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3.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63万元,增长2.75%;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与上年相比,2021年增加2人,原因为机构改革思茅区执法支队人员上划,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02.18万元,下降62.96%,下降原因为: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1.市级2020年党政储备人才招引相关经费0.06元,用于党政储备人才交通补贴。
2.歌曲《一个爱开始的地方》男声版音乐制作和MV拍摄经费15万元,用于:进一步挖掘普洱原生态民族音乐,宣传展示普洱民族文化艺术和大美自然风光,用音乐讲述普洱故事,歌曲《一个爱开始的地方》音乐制作和MV拍摄。
3.2020年度“两新”组织党建(设备购置)工作经费1.66万元,2020年度“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97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工作办公设备购置及开展党建工作相关经费。
4.2020年文化和旅游业务工作经费56.13万元,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及事业发展需要,切实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5.2021年文化和旅游业务工作经费251.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及购买局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设备。
6.2020年文化产业事业专项经费136.2万元,用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队伍建设及培训、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及综合执法、文化旅游宣传推介及活动。
7.音乐剧《阿佤人民再唱新歌》进京演出经费79.41万元,用于:音乐剧《阿佤人民再唱新歌》受中央民族歌舞团邀请,在北京市顺利完成2场演出活动。
8.第五届普洱绿色发展论坛暨第二届和平绿色生态文化旅游论坛经费22.8万元,用于:举办第五届普洱绿色发展论坛暨第二届和平绿色生态文化旅游论坛。
9.2021年文化产业事业专项(新剧目及歌舞乐展演)经费52.98万元, 用于:参加云南省每两年一届的新剧目展演。
10.2021年昆曼高速公路(普洱段)景区标识标牌投放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昆磨高速公路上、下行线 K245+000—K438+900(普洱段 )15个点位投放设置26套旅游景区标识标牌。
11.《农民院士》巡演普洱市宣传推广活动项目经费9.37万元,主要用于:《农民院士》巡演普洱市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天赐普洱 世界茶源”城市品牌形象知名度和影响力。
12.2021年文化产业事业专项(建党100周年活动)经费90.23万元,主要用于:庆祝建党100周年《永远跟党走》主题诗诵会、开展文化系列活动、宣传片视频拍摄制作。
13.2021年惠民送戏演出补助经费80万元,用于:完成80场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14.2019年“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5.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市内外媒体宣传合作;普洱文旅宣传资料制作印制。
15.2020年普洱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24.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外媒体宣传合作、旅游饭店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提升和涉旅经营户品质指数诚信评价、客源地市场营销推介活动等。
16.2021年“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20.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市内外媒体宣传合作、旅游饭店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提升和涉旅经营户品质指数诚信评价、客源地市场营销推介活动等。
17.2021年普洱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含4个服务点)工作经费12.86万元,主要用于:实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确保普洱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及普洱机场、景迈机场、西盟县游客服务中心、宁洱那柯里茶马古道小镇游客服务中心4个服务点实现24小时正常运转。
18.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60万元,主要用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晚会创作、排练及演出经费。
19.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37.58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2021年“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普洱主场宣传活动、2021年文化艺术精品创作评选工作艺术指导费、文化活动设备购置。
20.2021年市级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0.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直各单位离退休党支部和党员党建工作。
21.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普洱市脱贫攻坚剧目《宾弄赛嗨》在普洱大剧院的2场演出。
22.2021年上海对口帮扶普洱消费帮扶文创产品孵化及宣传推介活动项目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上海对口帮扶文创产品孵化及宣传推介活动。
23.上级补助资金323.46万元,主要用于:阳光工程圆梦工程补助、文旅志愿者服务夜间群众文艺演出示范活动经费、云南省第二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补助经费、组织云南2020年全国导游中级等级考试,音乐剧《阿瓦人民再唱新歌》巡演补助经费,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活动经费等。
普洱市博物馆:
1.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36.97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陈列布展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
2.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布展补助经费79.49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建设《边地星火 炯炯燎原——建党100周年普洱红色历史展》的支出。
3.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专项资金63.61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文物保护,提升文物安全水平的支出。
4.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运转专项资金15.64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陈列布展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
5.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5.6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设备、数字化建设及网络安全提升改造需要实施无线网络全覆盖工程,制作文物展示柜一批,完善交流展厅基础设施等方面支出。
6.运行维护经费18.93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保障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7.市级配套免费开放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改进楼顶防护窗磁漆粉刷、视频监控设备的维修支出。
8.文物征集费7.50万元,用于征集馆藏文物支出。
9.文物征集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征集馆藏文物支出;
10.《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少数民族敬献党和国家领导人礼品展》经费48.4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少数民族敬献党和国家领导人礼品展》的支出。
11.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经费7.4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支出。
普洱市图书馆:
1.图书购置项目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全年采购数据库电子图书及报纸、杂志,满足各行各业的读者的阅读需求,随时随地让读者通过阅读报纸、视听材料了解时事政治、经济热点,提升读者文化水平和思想素质。
2.送书下乡活动项目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开展送书下乡活动,本年度完成活动14场次,开展活动的满意度达98%以上,较好地完成全民阅读活动推广。
3.《信息参考》资料编制项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完成二次文献制作,全年完成《信息参考》6期,约400余册,本年度已全部制作完成并通过验收。
4.文化共享工程及数字图书馆推广过程运行维护项目经费3万元,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做好业务指导。
5.运行维护项目经费23万元,保证了图书馆正常工作业务开展,为读者提供了优质的阅读服务。
6.物业管理经费2万元,主要对馆内进行绿化管养,以营造舒适、整洁、优美的阅读环境。
7.市级免费配套经费7.5万元,保障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以及对业务用房的维护维修。
8.文旅大讲堂项目经费6万元,本年度共举办讲堂达21场次,参与3500余人次,主要面向社会大众,旨在发展公共文化,丰富市民生活,提升城市品位。
9.中央免费配套经费28.93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图书馆全年免费开放服务,日均开放时长达9小时以上,总流通214632人次,受疫情影响,免费开放场馆严格进行疫情防控,实行限流措施,本年度接待读者人次未达240000人次以上,全年组织各类活动164场次,接待读者满意度达95%。
10.网络安全项目经费7万元,完成普洱市图书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建设。
11.省级免费配套经费8.2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
12.社科联示范基地项目经费3万元,不断推动社科普及工作品牌化、社会化、网络化、常态化,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购买LED设备一套,置放于少儿阅览室。
13.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边疆行活动经费2.5万元,依托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大力弘扬志愿精神,不断创新文化志愿服务队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开展“春雨工程”志愿服务活动,让边疆群众通过活动受益,提高文化素质,营造全民阅读的良好环境。
普洱市美术馆:
1.运行维护经费14.94万元,主要用于美术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2.美术交流展览活动12.98万元,主要用于为举办“笔墨戎装 抗击疫情” --中国著名画家罗江美术作品展、“大写普洱”--普洱市书法家协会首届大幅书法作品展、“巾帼风采”--云南省女画家美术作品邀请展、“历史的丰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一带一路翰墨五洲--封祖和域外原创书法作品展及民族民间工艺品征集而发生的支出。
3.交流展览宣传册页制作1.78万元,主要用于为举办“巾帼风采”--云南省女画家美术作品邀请展、“历史的丰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大写普洱”--普洱市书法家协会首届大幅书法作品展 ,制作宣传册页0.60万册而发生的支出。
4.2021年美术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2.4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4.37万元,省级补助8.12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历史的丰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普洱市首届摄影作品展、“普洱市青少年美术作品展”(馆藏作品)、“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普洱市美术馆书画馆藏作品展”、“脚踏实地 砥砺奋进”--2021胡晓幸美术作品展、采风写生1次、小茶花培训2期、举办青少年公益活动2次、举办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6次等免费开放工作方面的支出。
5.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览专项经费9.66万元,主要用于为举办《“历史的丰碑”--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而发生的支出。
6.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馆藏作品收藏,即:收藏摄影作品32幅、美术作品15幅、书法作品13幅。
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拨入2021年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奖励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李琛竹特殊津贴面发生的支出,该同志2021年为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之一(云政发﹝2021﹞27号)。
普洱市文化馆:
1.运行经费项目支出19.96万元,用于保障文化馆正常运行支出。
2.2020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0.10万元,用于支付省级人才专项业务联系费用。
3.2021年全省“乡村春晚”示范展示活动经费项目支出3.60万元,用于完成“乡村春晚”示范展示活动1场。
4.省文化和旅游厅拨入省第十届歌舞展演经费项目支出0.29万元,用于支付劳务费、差旅费、办公费等。
5.群众文化系列联合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00万元,用于完成群众文艺演出活动1场。
6.2021年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支出0.75万元,用于开展免费辅导培训活动2期。
7.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0.59万元,用于完成拍摄微视频及剧本创作1套。
8.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1.05万元,用于完成拍摄微视频及剧本创作1套。
9.2021年中央补助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项目支出29.62万元,用于举办展览活动2次、文艺活动3次、培训活动4次、全年免费开放356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4.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0%。与上年对比减少4,091.35万元,下降46.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及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5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文物保护、博物馆、其他文物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4万元,完成预算的4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的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的31.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普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和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18万元,下降2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1万元,下降2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21.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和公务出差相应减少,接待和车辆运行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万元,占66.15%;公务接待费支出4.35万元,占3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6万元,增长6.99%,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2人,因机构改革思茅区执法支队人员上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65,01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1.28万元,固定资产63,549.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52.2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8.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59项,账面原值146.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5万元;捐赠2项,账面原值为0.95万元,账面净值为0.58万元;划转84项,账面原值69.15万元,账面净值为39.7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6.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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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0916035707739.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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