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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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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000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品牌建设全面提升。澜沧县酒井乡勐根村老达保小组、西盟县勐卡镇马散村永俄寨获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成功创建4A级景区1家、3A级景区3家,完成省级现场评定5星级民宿2家、精品酒店7家、4A级景区2家、旅游度假区1家、旅游名村3家。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全市多个文保单位、非遗传承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成为重要旅游景区(点)。石探记太阳河自然学校等科普科考旅游营地落户普洱。
2.艺术创作百花齐放。全年共创作各类文艺作品323个,其中疫情防控题材200个,舞蹈类《摆出一个春天》 、音乐类《巴哈嘟啦》、戏剧类《秀水河边》、美术类《晨曦之二》、摄影类《我和爷爷比一比》荣获云南省第四届彩云奖,舞蹈《摆出一个春天》荣获首届云南原创舞蹈展演“最佳作品奖”,入围第十三届全国舞蹈展演参演作品。
3.精品剧目不断涌现。成功打造3台现实题材文艺精品,脱贫攻坚报告剧《宾弄赛嗨》先后在普洱大剧院、云南大剧院、中央党校演出,以朱有勇院士先进事迹为背景的原创话剧《农民院士》先后在云南大剧院、普洱大剧院上演,音乐剧《阿佤人民再唱新歌》在云南艺术学院实验剧场上演,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好评如潮。《腊·景迈》等精品剧目进一步完善提升,《一个爱开始的地方》MV完成拍摄,“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普洱市脱贫攻坚歌曲汇编成辑,以民族团结誓词碑为背景的歌舞花灯剧《盟誓》、民族歌舞剧《芦笙恋歌》基本完成创作。
4.艺术活动精彩纷呈。顺利举办普洱市青年演员比赛,评比出35项奖项,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和人才脱颖而出。全年完成“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进万家”“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等文化惠民下乡演出任务1082场。
5.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短板不断补齐。市、县、村三级综合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打通市、县、乡文化服务资源互通、共建共享,实现了全市九县一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基本覆盖。启动新建1个乡村文化站(江城县康平镇文化站)建设,全市乡(镇)文化站建设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市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成立首届理事会。
6.重点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深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边境“国门文化”建设、“旅游厕所革命”等公共服务建设。一年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在全市文旅行业深入人心,普洱市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全面完成,江城县“国门文化”数字文化资源项目建成使用,全年完成132座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完成率高达173.70%。
7.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成功承办云南省群众文化最高奖——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普洱市5个作品斩获彩云奖,排名全省第一并获评“优秀组织奖”。成功举办普洱市第三届群众文化“茶花奖”展演评选活动暨第六届农民工文化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以“四馆一站”为阵地,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实施“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等活动,全年开展阅读、辅导、培训、展览、讲座慕课等线上、线下文化服务活动 400多次 ,开展小范围节庆文化活动 140 多次,开展“普洱文旅大讲堂”线下公益讲座培训80次(期),成为品牌惠民活动。
8.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新进展。一是高位推进景迈山申遗工作。目前,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被国务院批准为中国2022年正式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遗文本已按时送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印发《2020年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要点》,草拟《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迎检工作任务清单》,组织筹备5次迎检工作调度会,按照国家文物局工作要求委托国信司南制作申遗文本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图件,协调云南省地图院完成申遗图件数据脱密工作,并按程序和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参与完成国家文物局和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调研组赴澜沧调研,做好“4·18”国际古迹遗址日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宣传推介活动。二是文物保护利用可圈可点。印发了《普洱市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普洱市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统筹推动工作落实。组织开展第八批国保、第八批省保“四有”基础工作,完成2019年度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考核,组织签订2020年度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完成2019年度全省博物馆、纪念馆绩效评价工作,普洱市博物馆绩效评价为优秀。组织推进普洱市博物馆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和孟连县民族历史博物馆纸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完成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检查、革命纪念馆专项调查工作,完成糯福教堂修缮项目2021年度国家文物专项资金申报。《边地星火 炯炯燎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普洱红色历史展》成功立项。全面完成第四批普洱市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命名工作,新命名市级传承人59人。全面启动普洱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工作,新认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0项。认真开展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5个项目列入全省向国家推荐项目,其中4个项目已经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示拟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完成全市非遗工坊设立挂牌21家,在全省排名前列,现有员工8147人,人均月收入2003元,有效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助力脱贫攻坚。2个节目参加2020云南民间故事展演活动,分别荣获一、二等奖,组织参加全省第二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荣获2个 “优秀汇演奖”和1个组织奖。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开展全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使非遗保护传承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9.文化旅游宣传不断强化。一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受泰国曼谷中国文化中心的邀请,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率表演团队一行39人组成出访团,于2020年1月16日-25日赴泰国曼谷开启为期10天的2020年度“欢乐春节”品牌活动。受我国驻印尼登巴萨总领馆的邀请,2020年底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选送了由普洱市民族歌舞团表演的舞蹈《采茶》及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表演的舞蹈《摆出一个春天》参加两国联合举办的“2021春节线上文艺演出”,此次春节线上文艺演出在印尼当地电视台和社交媒体播出。二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与人民网、普洱广播电视台、普洱日报社、星海传媒4家媒体签订年度宣传合作协议,开展日常宣传和开辟专栏、话题讨论、连线直播、视频等宣传。多方式、多平台向中国网、央广网、新华网、中国日报网等市外30余家主流媒体提供并推送文旅宣传图文资料。全年共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平台、市内外媒体推送宣传文稿350余篇,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采用率100%。继续在昆明长水、西双版纳、丽江、大理4个机场投放普洱文化旅游形象广告,不断提升普洱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参加2020年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洽谈展销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在线南博会等展会,在上海、南宁、德宏芒市等地举办了普洱文旅专场推介会和旅游行业交流活动,拓展客源市场,拉动旅游人气。持续组织开展“最普洱”文旅宣传推广,做活做大做强文旅推介,激发市场活力。
10.旅游革命有力推进。一是持续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全市文化市场执法队伍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场所累计出动16027人次,检查场所25245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家,立案14件,办结14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家,停业整顿2家,收缴罚款26.25万元,组织开展2批次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核查数据456家,实地检查528家,家责令停业15家,市文化和旅游局多次上榜普洱市营商环境“红榜”。建立行业“红黑榜”制度,发布“红黑榜”8期,行业公告35期,积极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行业监管,公示信息40余条。完成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7070家,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以“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一部手机管旅游”平台为依托,全年共办结投诉及求助140件,平均办结时间2.05小时/件。办结游客“30天无理由”退货10件,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二是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引领提升旅游品质。“游云南”普洱板块日趋丰富,全市共上线城市名片11个、景区景点及博物馆26个、旅游线路11条、餐饮店752个、酒店364个,上线名优特产55项。全年各景区在“游云南”、“京东旅游”推出直播活动共12场,借势电影《一点就到家》打造普洱咖啡盲盒文创产品,普洱文旅新业态再添新翼。三是加快推进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2020年12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转隶工作全部完成。
11.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一是定点扶贫尽锐出战。挂包村所在的墨江县、澜沧县顺利退出贫困县序列。二是行业扶贫成效明显。澜沧、西盟入选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县,1个镇获得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乡(镇),6个村被认定命名为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全力打造宁洱那柯里、澜沧县老达保、景迈山等乡村文化旅游扶贫、脱贫、致富先进典型。三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及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积极推进。与上海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开展4期文旅人才培训班,“疗休养”成为东西部文旅消费扶贫典范,中国旅游集团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旅集团对普洱旅游扶贫、人才培训成效明显。
12.高质量编制“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精心组织,制定印发了《<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对规划编制的具体任务和进度进行周密安排,确保高质量编制规划。目前,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规划(第二稿)正在修改完善中。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全局,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党组会议17次,各支部讲主题党课24次,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69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开展专项检查4次,排查风险点118个,制定防控措施120条。抓好“四馆”阵地平台,将家风教育融入各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感染、文化号召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机关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普洱市图书馆
3.普洱市文化馆
4.普洱市博物馆
5.普洱市美术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车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市文化体育局文化管理职责和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成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两个单位合并后车辆编制核定为1辆,单位实际保留使用车辆一辆,其中一辆已于2019年移交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使用,但因资产划拨等相关手续未办理顺,车辆固定资产仍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因此出现了实有车辆超编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09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5.80万元,占总收入的97.0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26万元,占总收入的0.1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2.91万元,占总收入的2.78%。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2,337.33万元,下降20.45%;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477.05万元,下降21.92%;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80.61万元,下降84.97%;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20.33万元,增长676.31%。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原因是:一是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2020年基本支出较2019年减少。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原因是:市博物馆高速公路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收入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增长原因是:2020年因承办活动,上级部门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90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27万元,占总支出的30.42%;项目支出6,198.03万元,占总支出的69.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年度支出减少2,687.12万元,下降23.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1.08万元,下降10.60%;项目支出减少2,366.04万元,下降27.63%。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2020年基本支出较2019年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9.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08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2020年基本支出较2019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36.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9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66.04万元,下降27.6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5.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9%。与上年对比减少2,708.76万元,下降23.48%,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资金拨款及基本支出拨款较上年减少;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2020年基本支出较2019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其他民族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99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图书馆、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文化活动、群众文化、 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旅游宣传、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文物保护、博物馆、其他文物支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2万元,完成预算的47.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预算的64.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的31.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普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和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原则,“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94万元,下降53.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5.45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1万元,下降39.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影响;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1万元,占67.61%;公务接待费支出5.51万元,占32.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11万元,下降24.57%,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2020年基本支出较2019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55,315.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6.58万元,固定资产54,533.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54.9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04.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688.10平方米,账面原值163.2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8.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6%。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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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一: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汇总.xls】 附件【附件二: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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