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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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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000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普洱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顺利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1.文旅融合欣欣向荣。2019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勇于改革创新、奋力开拓进取,全市自上而下完成了文化和旅游部门机构改革。面对文旅融合的大课题和新任务,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原则,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努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全面理顺了新机构人财物关系,做到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实现了思想融合、理念融合、职能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全市共接待国内旅游者4112.74万人次,同比增长18.32%;接待海外旅游者13.49万人次,同比增长17.62%;旅游总收入443.48 亿元,同比增长25.24 %。
2.旅游产品日益丰富。普洱市西盟佤部落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3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新增2个3A级景区、4个旅游3星级饭店,1个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通过省级现场评定;3个汽车旅游营地建设有序推进,普洱倚象山茶旅汽车旅游营地尚未正式营业已成网红打卡点。
3.智慧旅游成效显著。普洱市政府与云南腾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力推进普洱智慧旅游建设。全市所有收费景区均已完成闸机建设改造,3A级以上景区基本完成智慧化服务体系建设;普洱版块上线的名优产品占全省上线商品18%,普洱茶和咖啡类商品上线数量居全省同类产品第一;文创产品“普洱茶CD”首开“伴饮伴唱”先河,实现普洱茶文化和本土音乐完美融合,深受消费者喜爱。
4.市场整治持续加强。全市文旅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市、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成立;成立普洱市游客退换货监理中心1个,设置游客购物退换货服务点4个;全力开展涉旅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积极推进“诚信旅游示范区”试点建设;开展“文明旅游·为普洱加分”行动;开展文旅市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5.文艺创作态势旺盛。新创作各类文艺作品105个;成功举办普洱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晚会7场;普洱哈尼族原创歌舞《乐作》赴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舞剧《腊•景迈》亮相云南省新剧目展演并参加全国优秀现实题材舞台艺术展演,《人走茶不凉》入选第九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原创歌曲《宾弄赛嗨》在普洱各民族引起强烈反响,《一个爱开始的地方》与《想那个地方》前后呼应、脍炙人口;13个作品在云南省第五届农民工文化节和省级书法绘画摄影展中获奖;云南省花灯剧院普洱分院、昆明聂耳交响乐团普洱艺术创作采风基地挂牌成立。
6.惠民活动有声有色。一是开展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1292场次,引进精品剧目16个,惠及群众169.6万人次;二是“四馆一站”提质增效。全市图书馆接待读者近41万人(次),图书流通30余万册,组织公益讲座培训252次(期),全市文化馆(站)组织开展各类惠民活动560余场次,全市博物馆和美术馆展出精品展览26个;三是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改革有序推进,市图书馆、文化馆成立首届理事会,江城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四是扎实开展全市讲解员大赛、美术书法作品展、绘画摄影展、朗读比赛、文化送温暖等“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
7.遗产保护稳步推进。一是景迈山申遗高位推进。茶文化景观保护研究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国家文物局正式复函省政府同意将景迈山茶文化景观作为2021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推荐项目报请国务院批准。二是文物保护利用可圈可点。1家单位成功申报为国保单位,3家单位成功申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是非遗保护传承能力显著提升。新增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9人、市级非遗项目20项,5个非遗项目由省厅推荐参评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完成第四批市级非遗传承人推荐、申报。参加了“丝路云裳 七彩云南”2019民族服饰赛装节获15个奖项,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5个奖项。
8.宣传交流效果突出。组织开展了“茶咖之旅线路”踩线、“最普洱”等一系列文旅宣传推介活动;高质量完成了第五届普洱绿色发展论坛暨第二届和平绿色生态文化旅游论坛、两岸茶文化康养旅游高峰论坛等工作任务;组织参加2019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多个会展活动;积极参加2019北京·普洱对外宣传周、2019普洱民族歌舞沪上巡演、2019上海普洱版画艺术优秀作品交流展;在昆明长水、西双版纳、丽江等机场投放普洱旅游形象广告,在市内外十余家主流媒体开辟宣传专栏或推送宣传信息;组织参加2019云南金牌导游大赛暨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云南选拔赛,获3个奖项。
9.扶贫工作扎实推进。一是选派11名精干工作队员,分别驻扎在两个定点扶贫挂钩村,全年开展了4轮遍访工作。二是组织文化旅游扶贫培训9次。三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及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积极推进。先后开展工作对接5次,与上海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开展4期文旅人才培训班,接待上海到普洱疗休养近万人次。
10.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16人获得云南省最美三区人才工作者;全面理顺机构改革后党支部、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普洱市图书馆、普洱市文化馆、普洱市博物馆、普洱市美术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车辆超编原因:因机构改革,原市文化体育局文化管理职责和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成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车辆编制核定为1辆,原有的两辆车其中一辆已划拨到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虽显示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车辆中,但车辆已于2019年移交至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14,303,043.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28,549.96元,占总收入的98.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48,708.23元,占总收入的0.8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5,785.00元,占总收入的0.29%。与2018年度55,827,502.99元对比增加58,475,540.20增长104.74%。原因主要是:一是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为机构改革原市文化体育局文化管理职责和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的新单位。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有关经费预算调整等事项的通知》(普财〔2019〕44号)文件要求,机构改革后,原市文化体育局属部分职能划转,划转后已在原单位核算的账务数据不做调整,年底由原单位(市文化体育局)编报决算上报;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属整体职能划转,原核算账务数据不作调整,年底根据原始账务数据进行编制部门决算后由接收职能部门汇总以单户表上报。因此,本年数据与上年文化体育局决算报表数据对比增幅较大;二是本年度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5,944,264.96元。其中:基本支出30,303,544.46元,占总支出的26.14%;项目支出85,640,720.50元,占总支出的73.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8年度53,506,218.38元对比增加62,438,046.58元,增长116.69%。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按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文化、旅游、文物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三是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03,544.46元。与2018年度23,095,479.42元对比增加7,208,065.04元,增长31.21%。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按政策调整增资,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640,720.50元。与2018年度30,410,738.96元对比,增加55,229,981.54元,增长181.61%。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文化、旅游、文物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是上级主管部门补助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0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主要用于城市网吧警示牌、标识牌制作。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6,300.00元,为2018年“两新”组织党建经费,主要用于图书馆学会“两新”建设改造制作费、弧形墙体绘画制作费、宣传栏制作费。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6,371.55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业务工作经费754,856.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539,552.00元;2019年少数民族迎春大联欢经费100,000.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经费“秘境百马活动”经费2,000.00元;文化活动经费885,000.00元;景迈山申遗工作经费729,096.00元;普洱茶博物馆建设经费820,727.55元;文物征集经费75,000.00元;博物馆运行维护经费200,000.00元;美术交流展览活动经费200,000.00元;美术馆运行经费150,000.00元;上海.普洱版画艺术优秀作品交流展经费15,140.00元;文化共享工程及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经费30,000.00元;《信息参考》资料编制经费30,000.00元;送书下乡活动项目经费30,000.00元;图书馆运行维护项目经费250,000.00元;图书购置经费235,000.00元;文化馆运行维护经费200,000.00元;群众文艺演出活动经费50,000.00元。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90,375.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工作运转业务工作经费2,039,975.00元;2018年绿色论坛工作经费400.00元;旅游发展业务经费1,450,000.00元。
5.文化活动支出169,06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第十二届全国舞蹈巡演活动经费。
6.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78,356.2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经费。
7.旅游宣传支出13,865,945.50元。主要用于普洱至大理直飞航线补助5,483,945.5元;普洱至重庆直飞航线补助5,200,000.00元;机场广告费3,182,000.00元。
8.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6,079,332.8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队伍建设及培训经费293,585.00元;2019年茶马古道旅游景区扶持补助20,000,000.00元;2018年文化体育队伍建设及培训经费1,459.00元;2019年景迈山古茶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经费(申遗展厅改造)119,101.00元;文化宣传推介及活动经费387,536.00元;文化和旅游微信平台及宣传经费100,000.00元;2019年“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50,000.00元;2019年《一个爱开始的地方》创作经费330,000.00元;茶博园建设工程费31,600,000.00元;2019年《一个爱开始的地方》歌曲MV拍摄经费200,000.00元;市场管理及综合执法经费40,000.00元;《阿佤人民再唱新歌》作品创作费120,000.00元;《阿佤人民唱新歌》广场舞展演活动经费104,638.00元;省九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经费8,000.00元;市美术馆免费开放经费500,000.00元;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500,000.00元;市图书馆电路改造经费410,000.00元;市图书馆吊顶装修改造经费340,000.00元;《文旅大讲堂》经费28,681.00元; 歌舞乐展演比赛经费479,200.00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举办建设者之歌“五彩茶乡”——建设者书法绘画摄影展及“建设者风采•四个一”展示活动支出93,700.00元;市文化馆设备购置费支出373,432.80元。
9.文物保护支出84,497.45元。市博物馆用于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费。
10.博物馆支出2,025,000.0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经费。
11.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41,082.00元。主要用于:艺术精品创作经费7,500.00元;引入优秀剧目走进普洱大剧院演出经费1,292,794.00元;《阿佤人民唱新歌》参加全国全省广场操舞展演经费117,942.00元;文化中心设施维修维护经费381,760.00元;基层文化工作者综合素质培训经费20,310.00元;景迈山民族文化挖掘、整理、宣传及推广经费578,040.00元;茶马古道文化遗迹探索调查40,636.00元; 市博物馆举办“民族大团结 共筑中国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展45,400.00元;举办“我和我的祖国——迎国庆 颂党恩”普洱市讲解员大赛活动52,500.00元; 市美术馆举办“不忘初心 再创辉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美术作品展22,280.00元;市美术馆购置运画车、画柜及免费开放宣传栏制作及安装60,000.00元;市图书馆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情系百姓冷暖 唱响扶贫凯歌”阅读推广朗读比赛24,040.00元;市图书馆数字化资源建设经费330,000.00元;主要进行数字化资源加工;市政图书馆门禁系统购置安装经费60,000.00元;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500,000.00元;总分馆建设和数字文化馆建设157,880.00元;《文化普洱》办刊期经费支出350,000.00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长廊建设、非遗传承培训经费支出300,000.00元。
12.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13.其他支出126,4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文化志愿者补助经费26,400.00元、保护协调会补助经费地方戏曲编撰工作经费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345,589.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8%。与2018年度56,261,922.49元对比,增加59,083,667.02元,增长105.02%。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按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文化、旅游、文物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57,53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其中: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0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城市网吧 警示牌、标识牌制作。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6,300.00元,为“两新”组织党建经费,主要用于图书馆学会“两新”建设改造制作费、弧形墙体绘画制作费、宣传栏制作费。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1,231.55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业务工作经费754,856.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539,552.00元;2019年少数民族迎春大联欢经费100,000.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经费“秘境百马活动”经费2,000.00元;文化活动经费885,000.00元;景迈山申遗工作经费729,096.00元;普洱茶博物馆建设经费820,727.55元;文物征集经费75,000.00元;博物馆运行维护经费200,000.00元;美术交流展览活动经费200,000.00元;美术馆运行经费150,000.00元;文化共享工程及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经费30,000.00元;《信息参考》资料编制经费30,000.00元;送书下乡活动项目经费30,000.00元;图书馆运行维护项目经费250,000.00元;图书购置经费235,000.00元;文化馆运行维护经费200,000.00元;群众文艺演出活动经费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9,797,54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2%。其中:
(1)行政运行9,380,954.58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含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90,375.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工作运转业务工作经费2,039,975.00元;2018年绿色论坛工作经费400.00元;旅游发展业务经费1,450,000.00元。
(3)文化活动支出169,06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第十二届全国舞蹈巡演活动经费。
(4)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78,356.2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经费。
(5)旅游宣传支出13,865,945.50元。主要用于普洱至大理直飞航线补助5,483,945.50元;普洱至重庆直飞航线补助5,200,000.00元;机场广告费3,182,000.00元。
(6)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5,806,694.80元。 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队伍建设及培训经费293,585.00元;2019年茶马古道旅游景区扶持补助20,000,000.00元;2018年文化体育队伍建设及培训经费1,459.00元;2019年景迈山古茶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经费(申遗展厅改造)119,101.00元;文化宣传推介及活动经费387,536.00元;文化和旅游微信平台及宣传经费100,000.00元;2019年“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50,000.00元;2019年《一个爱开始的地方》创作经费330,000.00元;茶博园建设工程费31,600,000.00元;2019年《一个爱开始的地方》歌曲MV拍摄经费200,000.00元;市美术馆免费开放经费500,000.00元;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500,000.00元;市图书馆电路改造经费410,000.00元;市图书馆吊顶装修改造经费340,000.00元;《文旅大讲堂》经费28,681.00元;歌舞乐展演比赛经费支出479,200.00元;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举办建设者之歌“五彩茶乡”——建设者书法绘画摄影展及“建设者风采•四个一”展示活动支出93,700.00元;市文化馆设备购置费支出373,432.80元。
(7)文物保护支出1,668,469.00元。市博物馆运转基本支出(包含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8)博物馆支出2,025,000.0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正常运转、陈列布展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支出;
(9)群众文化支出4,346,139.00元。主要用于市文化馆运转基本支出(包含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0)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支出912,723.00元。主要用于美术馆运转基本支出(包含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1)图书馆3,812,750.00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运转基本支出(包含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41,082.00元。主要用于:艺术精品创作经费7,500.00元;引入优秀剧目走进普洱大剧院演出经费1,292,794.00元;《阿佤人民唱新歌》参加全国全省广场操舞展演经费117,942.00元;文化中心设施维修维护经费381,760.00元;基层文化工作者综合素质培训经费20,310.00元;景迈山民族文化挖掘、整理、宣传及推广经费578,040.00元;市博物馆举办“民族大团结 共筑中国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展45,400.00元、茶马古道文化遗迹探索调查40,636.00元、举办“我和我的祖国——迎国庆 颂党恩”普洱市讲解员大赛活动52,500.00元; 市美术馆举办“不忘初心 再创辉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美术作品展22,280.00元;市美术馆购置运画车、画柜及免费开放宣传栏制作及安装60,000.00元;市图书馆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情系百姓冷暖 唱响扶贫凯歌”阅读推广朗读比赛24,040.00元;市图书馆数字化资源建设经费330,000.00元,主要进行数字化资源加工;市政图书馆门禁系统购置安装经费60,000.00元;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500,000.00元;总分馆建设和数字文化馆建设157,880.00元;《文化普洱》办刊期经费支出350,000.00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长廊建设、非遗传承人培训支出30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97,14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21,499.00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1,185,231.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6,594.56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1,383.44元;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000.00元;
(6)死亡抚恤772,716.40元;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21.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19,28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13,252.06元;
(2)事业单位医疗698,075.56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641,538.72元;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419.0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4,07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6,582.00元,支出决算为369,639.06元,完成预算的5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54,470.00元,为年中调整追加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978.06元,完成预算的5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191.00元,完成预算的19.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普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一是严格出国(境)报批、控制出国人次,确因工作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按程序报批后出国(境);二是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简化接待,控制公务接待费;三是加强和规范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格安排出车,控制用车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69,639.06元比2018年度333,344.01元增加36,295.05元,增长10.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7,970.00元,增长132.29%。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按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临时出国3人次(随市拉祜族文化协会参访团出访1次、随台盟云南省委赴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出访团出访1次、随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合作暨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1次),比上年增加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51.01元,下降5.60%。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和规范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格安排出车,控制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323.94元,下降32.71%。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简化接待,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4,470.00元,占41.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978.06元,占33.54%;公务接待费支出91,191.00元,占24.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4,47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随市拉祜族文化协会参访团出访1次、随台盟云南省委赴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出访团出访1次、随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合作暨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1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978.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978.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19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1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0,287.00元,与2018年度755,410.79元对比增加754,876.21元,增长99.93%。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原市文化体育局的文化管理职责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经费合并核算,支出费用与上年文体局决算对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591,137,565.91元,其中,流动资产7,466,483.99元,固定资产579,668,391.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00,569.39元,其他资产2,121.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007,846.5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03,006.80元,固定资产减少40,113,937.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减少7,531,3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39,679.92元,其他资产增加71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455平方米,账面原值12,807,555.2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141项,账面原值1,255,010.1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1,21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9,2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8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57,31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8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9表-公开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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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一: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8064458898.xls】 附件【附件二: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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