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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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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美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美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普洱市美术馆是普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事业机构,隶属市文化体育局领导。具有收藏、研究、陈列、展览、教育、交流美术作品的单位,肩负着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当代美术事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它为提高公众文化艺术修养、协助艺术教育、为艺术家创作活动提供交流、借鉴的平台。其主要职能有:
1.负责美术馆日常运营管理;
2.指导策划各类艺术品展览及艺术活动项目;
3.监督展览及艺术活动执行;
4.制定年度展览及活动计划及预算,并监督执行;
5.制定美术馆宣传推广策略并加以实施;
6.建立辐射全国的艺术行业信息网络(包括艺术家、评论家、策展人资料及动态)。负责与国内其他美术馆及相关文化机构进行馆际交流,收集各类美术信息,做好外事活动资料汇总和整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舒建新捐赠中国画作品陈列展》暨《舒建新艺术馆开馆》;
2.《绝版形色——郑旭美术作品回顾展》;
3.《普洱市青少年美术作品展》;
4.《中国著名书法家蒯宪书法篆刻作品展》;
5.《普洱市美术馆馆藏书法作品展》;
6.《普洱市美术馆绝版木刻作品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度收入合计2,564,608.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4,608.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968.20元,增长率为11.04%。主要原因分析: 工资性人员支出及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比去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度支出合计2,564,608.43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650.93元,占总支出的47.71%;项目支出1,340,957.50元,占总支出的52.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968.20元, 增长率为11.04%。主要原因分析: 工资性人员支出及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比去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美术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3,650.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010.70元, 增长率为18.84%。主要原因分析: 是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美术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0,957.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957.50元, 增长率为4.76%。主要原因分析: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运行维护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美术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2.美术交流展览活动200,000.00元,主要用于美术馆开展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3.2018年普洱市美术馆“舒建新艺术馆”改造资金490,957.50元,主要用于“舒建新艺术馆”天棚改造、展柜制作、室内外展厅及背景墙改造;
4.2018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00,000.00元,其中:中央补助400,000.00元,省级补助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美术馆开展免费开放工作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4,608.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4,968.20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性人员支出及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比去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0,95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4%。主要用于:“舒建新艺术馆”天棚改造、展柜制作、室内外展厅及背景墙改造;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97,9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1%。主要用于:美术馆人员和公用正常运行947,977.00元,文化交流与合作200,000.00元,其他文化支出65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46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95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11.6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8,72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226.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090.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05.6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48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776.00元,支出决算为1,360.00元,完成预算的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0.00元,完成预算的3.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二是领导重视,坚持厉行节约,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430.00元,下降84.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30.00元,下降84.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资金减少,导致高水平、高品位的交流展览和学术讲座相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6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市检查工作、开展调研、其他州(市)美术馆到我市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美术馆部门资产总额2,519,117.55元,其中,流动资产2,079.55元,固定资产2,500,538.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50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923.0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132.86元,固定资产增加288,55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6,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96,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0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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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一: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二:普洱市美术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附表14).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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