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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1-/2019-0918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8
 主题词:  文化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9-18   作者:市文体局 点击数:  

           

 

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博物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博物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全市文物资源的普查、管理和保护;  

3.收集、保藏、展示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  

4.传播民俗历史文化知识;  

5.进行爱国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6.科学研究;  

7.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全馆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对文物保护、陈列展示、宣传讲解等专业知识进行系统学习培训;  

2.深化免费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职能作用,积极为普洱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3.做好《普洱岁月 古道春秋—普洱茶马文化风情展》在山东省滕州市博物馆、安徽省中国黄梅戏博物馆的巡展工作,积极推动普洱文化的对外交流。  

4.先后与苏州园林博物馆、安徽省中国黄梅戏博物馆、唐山博物馆、马鞍山市博物馆、丽江博物院分别举办了《苏州园林文化特展》《安徽 中国黄梅戏展》《灯影下的魅力—唐山皮影》《契约中国—马鞍山市博物馆馆藏契约展》《纳西族东巴文化展》共5个展览,拓展和丰富了我馆基本陈列展,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增进了馆际间交流;   

5.以流动博物馆的形式开展以“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博讲堂”“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为主题进社区、学校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6.配合普洱市城市和基本建设工程,完成了“普洱市洗马湖全民健身运动场所PPP项目”、“富本至孟连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区域的野外文物考古调勘工作;  

7.加强对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安全检查力度,特别对全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重点给予指导和检查;  

8.做好库房器物、藏品的整理、建档工作,使藏品管理做到账、物、卡三者相符;  

9.围绕博物馆发展方向和展览主题征集馆藏文物,同时注意收集相关的文物信息资料,全年共征集文物48件(套);  

10.进一步加强安保工作,加强安保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3.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度收入合计7,255,670.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80,889.89元,占总收入的96.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24,780.59元,占总收入的3.1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对比减少4,265,020.2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上年有普洱茶博物馆建设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度支出合计6,183,315.89元。其中:基本支出2,414,200.89元,占总支出的39.04%;项目支出3,769,115.00元,占总支出的60.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37,374.8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上年有普洱茶博物馆建设项目经费,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博物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4,200.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0,584.9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费用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博物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69,11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77,959.80元,主要原因市博物馆进行二楼普洱茶博物馆建设(茶文化展厅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在2017年基本完成,2018年减少了普洱茶博物馆建设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普洱茶博物馆建设项目经费931,3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茶博物馆建设项目支出;  

2.文物征集费75,000.00元,用于征集馆藏文物支出;  

3.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20,000.00元,用于支付位于普洱市博物馆正大门侧边一个规格尺寸为18*6米的立柱户外宣传台,展示动态文化知识;  

4.洗马湖全民健身运动场所PPP项目文物考古调查费14,051.00元,主要用于洗马湖全民健身运动场所PPP项目建设项目区域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支出;  

5.运行维护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保障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6.科普示范基地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宣传方面支出;  

7.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1,600,000.0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陈列布展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  

8.2018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78,800.00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展厅监控设备维修;  

9.2018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50,000.00元,其中:市博物馆文物征集200,000.00元,安检设备购置(安全检查用X光机)150,000.00元。

10.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49,964.00元,主要用于茶马古道文化遗迹探索调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9,264.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6%。与上年对比减少5,401,425.88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减少,上年有普洱茶博物馆建设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6,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1%。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支出:    

1)下达2017年市博物馆普洱茶博物馆建设项目经费931,3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茶博物馆建设项目支出;  

2)文物征集费75,000.00元,用于征集馆藏文物支出;  

3)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20,000.00元,用于支付位于普洱市博物馆正大门侧边一个规格尺寸为18*6米的立柱户外宣传台,展示动态文化知识。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19,3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2%。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文物保护1,840,558.00元;  

2)博物馆1,800,000.00元;  

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8,764.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08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2,849.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0,102.40元;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4.3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1,18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99,053.90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44,245.88元;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84.5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37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120.00元,完成预算的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120.00元,完成预算的5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遵守了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委“十项规定” ,遵照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减少了接待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0,212.00元,下降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212.00元,下降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遵守了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委“十项规定” ,遵照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减少了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12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1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1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指导、检查督导,部门间业务交流等接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博物馆部门资产总额15,333,222.47元,其中,流动资产1,117,197.54元,固定资产6,684,724.93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531,3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73,187.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90,710.37元,固定资产增加1,111,17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871,3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333,222.47      

1,117,197.54      

6,684,724.93      

      

      

      

6,684,724.93      

      

7,531,3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9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493,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80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附件【普洱市博物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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