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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1-/2018-0925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5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5   作者:市文体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000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文化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负责监管文化市场,协调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群众体育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指导开展群众体育工作;负责体育竞赛工作,指导协调体育竞赛和训练工作;负责文化体育科研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外事工作,组织文化合格率外宣推介,开展文化体育对外与合作;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对全市文物资源的普查、管理和保护;收集、保藏、展示文物标本和其他实物资料;传播民俗历史文化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研究;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负责美术馆日常运营管理;指导策划各类艺术品展览及艺术活动项目;监督展览及艺术活动执行;制定年度展览及活动计划及预算,并监督执行;制定美术馆宣传推广策略并加以实施;建立辐射全国的艺术行业信息网络(包括艺术家、评论家、策展人资料及动态)。负责与国内其他美术馆及相关文化机构进行馆际交流,收集各类美术信息,做好外事活动资料汇总和整理工作。

(4)担负着为科学研究服务和为大众免费服务的双重任务,是“促进阅读和学习、帮助获取数字技能和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和公民权利”。 在信息化环境中公共图书馆担负着重新认识和履行教育、信息服务、传播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对文献进行收集、整理等职能。

(5)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宣传及各类文艺活动的组织、辅导、指导和培训,开展特色文化研究成果的推广和传播。

(6)贯彻执行《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及党和国家关于体育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规;响应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的号召,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良服务,优美环境和舒适的健身场所,对外开放实行经营管理;在上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有计划的安排文体活动,完成省、市体育局下达的各项竞赛任务,承办好各类赛事及公益性活动;为省内外及我市专业运动队伍提供训练和比赛场地;为重大社会活动和大型文艺演出提供场地,做好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市文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的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市文化体育系统团结拼搏、扎实苦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推进普洱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谱写好中国梦的普洱篇章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道德滋养和文化支撑,为实现文化体育“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1、文体惠民有声有色

1)是精心组织好“送戏下乡”活动。超额完成省厅下达我市720场的工作任务,文艺节目载体更加丰富,内容更接地气,尤其是新创作的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文艺节目,广受基层干部群众好评。

2)是“四馆一站”提质增效。全市7个博物馆100%对外免费开放,全年接待观众78万人(次),市博物馆打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展、普洱茶文化展、茶马古道展等5个精品专题特展,普洱茶博物馆开工建设;全市图书馆接待读者约30万人(次),开展图书流动服务280余次,图书流通40万册(次),组织道德讲堂、普洱文化讲堂、空中大课堂等公益讲座106场(次),开展各类全民阅读活动160余次;全市文化馆开展各类培训113期,培训学员近3万人(次),打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摄影展、“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书法美术摄影展;美术馆开展中国名家作品展、馆藏精品展、景谷地震恢复重建摄影展、青少年美术作品展、普洱绝版木刻精品展等9个展览,举办各类美术培训班41次(个);各文化站组织演出文艺活动600余次。

3)是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由文化和旅游部与泰国旅游局共同主办的“澜沧江-湄公河文化行”走进普洱;举办2017年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普洱市第三届农民工文化节—‘建设者之歌’文艺联欢晚会”;开展“开心广场·和谐文化”月月演活动12场,观众达2万余人;深入16个社区开展“结对子、种文化”系列活动,服务群众1万余人;组织“文艺进社区·文明进万家”系列专场晚会8场;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十四届新剧目展演,参加2017七彩云南民族赛装节获1金、4银、5铜和组织奖。澜沧成功举办“漫梨花开幸福来—中国拉祜歌曲演唱大赛”。

4)是认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政府颁布实施《普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第二届“茶王杯”全国陀王争霸赛在镇沅县成功举办,男、女陀王均花落普洱;组织、协助举办“云南省第一届农村老年人体育大会”、“云南省桥牌邀请赛”、普洱市第二届大三铁比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暨普洱市第六届千队气排球大赛”等20个品牌赛事,开展各类全民健身宣传60余次,承办、指导各级各类健身运动会100余次,惠及人数达69万人(次)。思茅区文体广电局和宁洱、孟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文体局2名同志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是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我市96个云南省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组织实施“三年沿边建设工程”和“百县万村”村级群众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建成“七彩云南”基础工程48项,向上级部门申报群体基础设施项目1038个。投资2亿元的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文体中心建成并通过省级验收。

2、遗产保护扎实开展

1“申遗”工作稳步推进。国家文物局批准实施《景迈古茶园文物保护规划》;市领导率队到国家文物局正式递交申遗文本;受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组织专家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2020年意向性项目之一——景迈山古茶林进行现场考察,并给予肯定;市申遗办组织到老挝考察古茶林和传统村落;中国百名文化记者深入景迈山古茶林采风并签名助力景迈山古茶林申遗早日成功;中国工程院在澜沧举行定点帮扶澜沧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期间组织开展支持景迈山古茶林申遗活动,有效提升了景迈山古茶林申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景迈山古茶林遗产区综合整治方案》、《景迈山遗产区建设活动管理办法》、《景迈山遗产区保护管理规划实施意见》等市级层面的规章制度。

2文物保护成效显著。我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通过省文物局验收;开展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文物违法专项整治、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

3非遗项目申报走在全省前列。全市有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22人,占全省总数的20%;各级非遗保护名录600项,占全省总数的7%。

3、文艺精品推陈出新

继续提升打造大型民族歌舞《天赐普洱》、《佤部落》精品剧目;结合迎接党的十九大、香港回归20年、建军90周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活动主题,新创作文艺作品119个;由中国文化院、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化厅、普洱市委、市人民政府共同打造的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的十九大献礼剧目——大型民族舞蹈诗《阿佤人民再唱新歌》荣获第十四届云南省新剧目展演大奖。

4、对外交流不断拓展

第四届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活动如期举办;市民族歌舞团应邀赴加拿大蒙特利尔、魁北克、渥太华开展文化交流演出;市文化体育局主要领导随普洱市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代表团出访阿根廷、巴西、古巴三国考察交流文化体育工作;西盟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应邀赴银川参加2017年中国少数民族迎春联欢电视晚会;市博物馆与云南省博物馆、福州市博物馆、上海豫园管理处、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房山云居寺管理处联合举办了5个精品展;《普洱茶马文化风情展》在齐齐哈尔市博物馆、大庆市博物馆、铁岭市博物馆、四平市博物馆、唐山市博物馆共5个站点成功巡展;“丝路丹青·茶马古韵”舒建新中国画作品展在山东新闻美术馆首展。

5、市场管理安全有序

围绕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创文”工作,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出动执法检查700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000家(次),责令改正248家(次),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9起,取缔“黑网吧”6家,收缴罚款2.5万元。我局与各县(区)签订《2017年度文化市场管理责任书》,并组织全市执法大队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培训。

6、文体改革深入推进

报请市政府出台《普洱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普洱市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普洱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普洱市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普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已报市政府审批;重新组建我市文体系统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共7个。

7、文体产业健康发展

支持并促成湄公河旅游集团在普洱大剧院打造文化旅游驻场演出,进一步补齐了我市文旅产业发展短板;澜沧老达保文化农庄建设有序推进,已成为我市文化扶贫、文旅脱贫工作典型;全力推进云南(普洱)亚高原体育基地普洱游泳馆和综合训练馆建设工作,确保20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充分利用我市得天独厚的气候和资源优势,组织举办“大三铁”(游泳、自行车、山地长跑)、普洱马拉松等精品体育赛事,努力把亚高原和冬季特色体育精品赛事办成我市文体产业和文化旅游的一张靓丽名片。

8、竞技水平不断提升

在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各项目预赛中获得金牌27.5枚;组织参加7个项目(体操、射箭、篮球、拳击、篮球、足球、网球)的省级年度赛,取得6金、18银、20铜;在2017年云南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暨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田径预赛中勇夺金牌10枚、男子团体总分第一名、女子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普洱体中输送的普洱籍运动员王俊文获得体操世界杯德国科特布斯站鞍马冠军;成功举办“普洱市第三届青少年运动会田径比赛”、承办2017年全省青少年射箭项目冠军赛;承接全国12个省区市射箭、竞走、中长跑项目代表队到普洱开展冬训。我市已成为国内外射箭、竞走、中长跑、田径、足球等竞技训练的理想目的地。

9、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深入实施文化扶贫“珍珠链”工程,不断加强扶贫资金投入,争取并投入扶贫资金110余万元;制定《市文体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脱贫方面培训5次,培训760人(次),组织扶贫宣传文艺演出3次;调整充实扶贫工作队员,加强队员的学习管理培训;撰写完成《关于普洱市文化扶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全力助推扶贫挂钩村的脱贫工作。

10、党建工作狠抓落实

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市委党建考核、党员积分制及机关支部半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中共普洱市文化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督察制度》,与10个党支部签订了党建目标责任书,对下属各支部进行党建工作督查,狠抓局机关党支部、博物馆党支部、文化馆党支部的整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文化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文化体育局(机关)

2.普洱市图书馆

3.普洱市文化馆

4.普洱市博物馆

5.普洱市美术馆

6.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1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5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8,829,405.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01,874.43元,占总收入的98.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727,531.15元,占总收入的1.24%。与2016年度收43,370,367.84元相比,增加15,459,037.74元,增加率为35.64%,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基本支出和项目拨款支出增加;二是单位其他资金结转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将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纳入统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1,137,321.68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7,593.09元,占总支出的35.20%;项目支出 39,619,728.59元,占总支出的64.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2016年度支出41,480,198.72元相比,增加19,657,122.96元,增长率为47.73%,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基本支出和项目拨款支出增加;二是单位其他资金结转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将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纳入统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17,593.09元。与2016年17,288,669.79元对比增加4,228,923.30元,增长率24.4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92.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7.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化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19,728.59元。与2016年度 24,191,528.93元对比增加15,428,199.66元, 增长率63.77%,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财政拨入文化、体育项目资金均比上年增长; 本年将普洱市体育运动中心纳入统计。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4,550.00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3、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11,05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文化活动959,8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6、 文化市场管理1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7、 其他文化支出9,822,013.55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8、 体育竞赛740,0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9、 体育训练151,081.00元,主要用于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10、体育场馆4,358,576.99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1、群众体育1,730,341.00元,主要用于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2、体育交流与合作193,498.20元,主要用于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13、 其他体育支出4,880,000.00元,主要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4、 其他扶贫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5、 旅游宣传65,300.00元,主要用于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16、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74,414.00元,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7、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763,830.05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8、 图书馆支出950,000.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的支出;

19、 文化交流与合作支出450,000.00元,主要用于对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20、 文物保护支出1,154,972.80元,主要用于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1、 博物馆支出4,370,0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2、 其他文物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文物方面的支出;

23、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90,3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38,044.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1%。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42,316.54元对比增加17,095,727.84元,增长率4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群众体育、体育交流与合作、文化活动、文物保护、旅游宣传、其他扶贫支出、其他文化支出项目、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均比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214,29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文化活动、文化交流与合作支出、文物保护支出、博物馆支出、文化市场管理、其他文化支出、体育竞赛、体育训练、群众体育、体育场馆、体育交流与合作、其他体育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2,67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68,21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行政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39,7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8,59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9,467.00元,支出决算为 403,264.40元,完成预算的79.15%。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000.00元,为年中调整追加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183.40元,完成预算的8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9,081.00元,完成预算的70.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领导重视,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完善制度,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党政机关辆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03,264.40元比2016年781,165.84元减377,901.44元,下降4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29,904.00元,下降90.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1,656.44元,下降4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341.00元,下降12.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出国(境)经费减少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00元,占 5.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0,183.40元,占29.80%;公务接待费支 出259,081.00元,占64.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是市政府临时安排市文化体育局参加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183.4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183.4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9,08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259,0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2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05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文化体育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089.00元,与上年支出804,528.00元对比减少36,439.00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成本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文化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698,261,665.77元,其中,流动资产 66,293,767.06元,固定资产96,733,520.04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535,109,442.67元, 无形资产179,600.00元,(减)累计摊销54,664.00元,其他资产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698,261,665.77

66,293,767.06

96,733,520.04

68,666,011.72

885,911.00

0.00

27,181,597.32

0.00

0.00

535,109,442.67

179,600.00

54,664.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2,67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3,8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7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9,0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701111

  
附件【普洱市文化体育局2017年度决算公示表(汇总)2018092505310489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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