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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增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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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普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经宁洱县文化馆推荐、专家评审,拟增补1人列入普洱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现将增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至8月26日(共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书面反映,并附相关证据。不接受匿名、冒名、逾期(以邮戳为准)的异议。 受理单位: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市文化和旅游局五楼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邮编:665000 联系人及电话:刘睿 0879-2189717 电子邮箱:peswljfyk@163.com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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