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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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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普洱市2026年度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价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9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范围对象 在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从事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方式 (一)高级(含:正高、副高,以下简称高级)职称申报 采取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方式进行,全程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 申报材料受理评审委员会: 文物博物专业正高级:云南省文物博物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文物博物专业副高级:云南省文物博物副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正高级:云南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副高级:云南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评审委员会。 艺术专业正高、副高级:云南省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初级、中级职称申报 采取评审材料线下报送方式进行。 四、申报程序 (一)高级职称申报 1.市直各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2.县(区)、乡(镇)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1) 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2) 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单位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对应的评审委员会。 (二)初级、中级职称申报 1.市直各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2.县(区)、乡(镇)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职称,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五、申报材料 (一)高级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报、上传涉密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推荐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用证明、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页数较多的证明材料可在关键信息页处签署盖章。 3.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统一提交申报人首次及历次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审批表(按照年度先后顺序排列,扫描为1个PDF文件上传)。 4.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按履现职期间工作内容进行梳理,每年均开展的同类工作可归并,主要填写主要负责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工作,填写总数不超过15条。 5.有关证明材料要求。集体奖项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申报人的排名名次和奖项等次,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1篇较新的代表作;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公开出版的书籍,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县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提交业务工作报告的单独上传至“其他业绩”处。2026年以前已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6.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7.推荐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系统自动生成)、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本单位显著位置或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8.单位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明确的基层单位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须明确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职称申报审核推荐会参会人员签到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公示情况说明(附件1)、线下公示现场照片共5个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件在“基层单位意见”处作为附件上传。 9.申报、审核截止时间均为首次提交截止时间,各单位、个人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成功提交,因个人或用人单位原因错过申报、审核提交时间的,评委会不再受理。材料被评委会退回修改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修改后的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提交评委会,无需逐级审核。 (二)初级、中级申报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7)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现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按所申报职称系列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8),一式15份(A3纸打印,不装订)。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聘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累计履职年限和聘任时间证明材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材料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各种培训、进修、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职称证书和聘书。 4.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原件复印件写:原件已审情况属实或此件与原件一致;业绩材料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5.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8)和《职称评审前公示》(附件10)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6.所有申报人员在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业绩材料提交。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于多人合作的,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单独装订成册。 7.申报材料按《评审材料一览表》(附件9)所述顺序装袋,另单独报送《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5)(签章)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2026版)》(附件6)电子版(EXCEL格式)、电子照片(彩色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例为4:5,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大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照片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注意名字和证件号之间不要有空格或其他符号,示例:张三530000000000000000.jpg)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个人承诺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报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二)用人单位要组织学习职称申报政策文件及对应职称系列标准条件,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把好职称评审入口关。各级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不齐全、不规范的申报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严肃通报,并按规定处理直至追责问责。 七、其他要求 (一)职称材料按照《2026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附件3)报送,逾期或非职称工作人员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及邮寄材料。 (二)初级、中级评审结束后接到任职资格通知书后,请及时领回评审材料,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0日。 (四)初级、中级复印件材料装订顺序 1.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聘任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或劳动合同载明聘用岗位; 5.继续教育等各类培训合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6.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7.开展基层服务时间及人次证明材料(群众文化专业提供,其他专业不用提供); 8.履现职的获奖证书,按时间顺序排序,没有本人名字的集体奖证书,还需提供集体奖个人证明材料; 9.职称评审公示表、公示栏照片、公示情况说明; 10.个人承诺书; 11.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12.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关于2026年度申报初、中、高级职称人选的推荐意见。 (五)正高级职称业务能力综合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云南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云南省现行规定执行。 (七)高级网上申报相关附件可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网址:https://dct.y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网上申报有关操作说明可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从“帮助中心”栏下载。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人事科)联系人:李忠政;电话及传真:0879-2123940;邮箱:592613526@qq.com。 平台技术人员: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63526467。 附件: 1.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2.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 3.2026年度职称申报日程表 4.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5.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6.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2026版)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8.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9.评审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封面) 10.职称评审前公示(模板) 11.集体奖项证明(模板) 12.个人承诺书(模板) 13.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关于2026年度申报初、中、高级职称人选的推荐意见(模板)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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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13.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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