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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洱市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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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代表、兰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孕产期妇女关爱、加快托育学位供给促进优生优育和出生人口增长的建议》(第10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市妇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明确办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专项推进办理工作。我们围绕反映的建议,认真梳理现有政策,深入分析孕产期妇女、3岁以下婴幼儿的实际需求,形成系统性办理意见,确保提案办理务实、精准、有效。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经研究核实,你们提出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群众育儿观念存在偏差;二是实际招收托育儿人数不足;三是资金投入和政策适配不足。这些问题的确是我们下一步重点攻坚的方向。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针对你们提出的具体建议,我们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孕产期妇女全周期关爱体系,筑牢优生优育基础”的建议 一是健全母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孕产妇健康管理10项制度,积极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分级、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探索“一人一策”制定诊疗方案,实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全过程服务。二是优化孕产期诊疗服务。组织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全市提供孕产期保健、终止妊娠服务且设有妇产科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28个,100%设置早孕门诊病,为早孕女性提供温馨、连续、优质的孕产保健服务。同步推进“生育友好”、“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就诊流程、改善住院环境、提升服务品质,全市已建成“生育友好”8家、“儿童友好”医院8家。结合《普洱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实施,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树立关爱女职工的理念,推动企业制定灵活休假制度、建设标准化职场母婴室。依托巾帼宣讲、“月亮”宣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普及母婴健康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三是广泛宣传教育。组建基层妇幼保健生育服务队伍,深入开展妇幼健康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各级医疗助产机构普遍开设孕妇学校,面对面为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咨询和指导,增强群众优生优育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广泛开展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筛查,提供婚前健康指导、咨询和医学建议。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持续开展科学孕育、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婚育知识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牢新时代婚育观。 (二)关于“加快托育学位扩容提质,破解“入托难”问题”的建议 一是探索开展托幼服务。制定《普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五条措施任务清单》,细化《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的八条措施》,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综合分析适龄人口变化趋势及幼儿家长托育需求,支持鼓励具备富余校舍、师资等条件的幼儿园申报托幼服务,招收2—3岁幼儿,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发展路径。2025年全市有托育机构145个(含托幼一体化130个),托位10936个,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4.68个(指标要求4.5个),其中普惠托位6813个,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普惠托位数2.9个(指标要求2.7个)。二是积极争取公办托育机构项目。全市十县(区)谋划储备普惠托育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3个,计划总投资24982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9985万元,其他投资4997万元,拟建设托位1632个。市发改委重视孟连县托育项目谋划、储备及申报等相关工作,梳理相关支持政策,加强服务指导孟连县谋划储备托育项目,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快托位扩容提质,着力破解“入托难”问题。三是加强托育服务监管。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食品安全、保卫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保障托育服务机构安全。加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规范价格市场秩序,督托育服务促机构按明码标价要求,对收费项目在显著位置公式,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大托育培训力度。指导托育机构主动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规范运营管理,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妇幼保健机构每年对托幼(育)机构开展保健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普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颁发《普洱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 (三)关于“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夯实优生优育发展支撑”的建议 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孕产期妇女健康关爱、普惠托育服务保障作为重要民生支出,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强化市级统筹保障,全力支持全市优生优育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在孕期产妇女健康保障方面:一是救助资金持续保障。自2021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40万元市级资金用于危重孕产妇与儿童救治工作,重点覆盖危重救治、高危筛查、高危妇女提前待产等支出环节。二是专项经费全面覆盖。2025年市级统筹安排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50万元、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补助经费140万元,从孕前到产后,为妇女儿童提供全周期健康保障服务。三是惠民实事精准施策。从2023年起,市级财政安排惠民实事资金1566.4万元,保障孕妇唐氏综合症四联筛查、新生儿G6PD 筛查及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项目,促进优生优育和出生人口增长。四是积极争取“守护新生儿公益计划”项目落地普洱。中国出生缺陷救助基金会安排200万元用于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年内将捐赠15台胎心监护仪,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在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方面:医保部门将辅助生殖等16项服务纳入医保支付,把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未能纳入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待遇。在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提质方面:一是机构建设精准补助。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按每个新增托位 2 万元标准给予定额补助。二是运营奖补落地见效。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落实省托育服务奖补政策,对完成托位建设任务且入托率达 50%以上的县(区)给予奖补。三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好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等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政策。对完成普惠托位建设任务的县(区),积极争取省级每个普惠托位2000元的标准奖补。四是育儿补贴精准直达。严格落实育儿补贴制度,对申报条件符合的婴幼儿家庭发放育儿补贴,截至6月9日,国家育儿补贴全市累计申领10.85万人,审核通过10.69万人,已发放10.37万人、资金32891.76万元,为全市育儿家庭提供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重视母婴安全、托育服务等方面工作,持续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开展精准化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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