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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2/20250904-00003  公开目录:  疾病预防规划  发布日期:  2025-09-04
 主题词:  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普卫〔2025〕39号
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
2025-09-04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普洱市实际,制定《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任务分工清单》,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动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到2027年,全市基本建成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以多渠道监测网络为支撑、以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为依托的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做到疫情早期发现、科学研判和及时预警能力持续提升,有效遏制新发突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重点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健全监测预警体制机制

(一)明确传染病监测预警职责

卫生健康疾控局、教育体育、民政、农业农村、林草、海关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并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高风险从业人员、公共服务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疾控局牵头负责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疫情风险评估、预警、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等制度。为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组织疾控机构制定传染病监测预警技术方案并负责实施,汇总分析相关部门监测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向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提出防控建议。负责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标准化建设,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感染、不明原因疾病、异常健康相关事件等监测。

教育体育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开展晨检、因病缺勤登记等健康监测和聚集性疫情监测。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健康监测和聚集性疫情监测。

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负责开展动物源性传染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海关部门负责开展入境人员检疫和口岸病媒生物监测。

网信、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移民管理、商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气象、医保等部门负责开展网络舆情、旅客、出入境人员数量、集市、环境、气象等风险因素监测。

(二)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

一是完善多部门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健康部门(疾控局)会同相关部门、部队,做好传染病协同监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

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卫生健康部门(疾控局)牵头制定信息共享清单详见附件2,每月汇总通报传染病监测信息,突发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按照传染病监测预警职责,信息共享清单动态调整,每月进行信息交换,特殊情况及时通报。

三是健全完善平急转换机制。市、县(区)疾控中心常态下开展传染病监测和日常风险评估,一旦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及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风险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情况时,开展应急监测和专题风险评估,持续跟踪研判,为有效应对处置提供支持。

四是创新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市、县(区)卫生健康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首诊负责制和社区传染病防控片区责任制,积极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室和疾控监督员作用,完善网格化基层传染病防控网络。

三、加大保障力度

各县(区)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属地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预警有关经费保障政策。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开展传染病监测,积极配合将各自传染病监测相关信息系统接入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局)要将哨点医院、监测站点、网络实验室建设优先纳入疾控项目和信息平台建设范畴。

联系人及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陈冬梅 0879-2162112

市疾控中心:杨华 0879-231048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普洱市民政局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思茅海关

孟连海关

勐康海关

20258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普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任务分工清单


工作

任务

主要措施

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开展多渠道传染病监测



(一)扩大传染病信息报告渠道

1.扩大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覆盖面,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综合质量。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延伸至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将具备条件社区卫生服站及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个边境县的村卫生室纳入到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网络。

2027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3.按照修订完善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指南,强化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临床危重症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等异常健康事件的病原学诊断报告,将异常健康事件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规范管理。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4.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和发热门诊(诊室)就诊量、重点传染病在院患者数及重症、死亡病例情况监测。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传染病临床症候群监测网络

5.在现有省级突发急性呼吸道、腹泻症候群传染病监测网络基础上,增点扩面,开展临床症候群、多病原检测和主要病原变异等监测,逐步实现多病种同监测、一样本多检测。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6.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网络,在现有的普洱市人民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孟连县人民医院3个哨点医院和对应的网络实验室(市疾控中心、思茅区疾控中心、孟连县疾控中心)的基础上,新增江城县人民医院、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西盟县人民医院为哨点医院,新增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疾控中心为网络实验室,实现4个边境县全覆盖。

2026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思茅、江城、澜沧、孟连、西盟5县(区)人民政府

7.腹泻症候群监测网络市人民医院和江城人民医院、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孟连县人民医院、西盟人民医院纳入哨点医院监测网络,将疾控中心和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疾控中心纳入网络实验室

2027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县人民政府

8.按照省级部署,探索开展发热伴出血、发热伴出疹和脑炎脑膜炎症候群监测工作。

按省级部署开展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

9.省级将在省级疾控机构建设全省公共卫生实验室质控中心,规范病原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按省级要求,市、县(区)将具有生物安全和病原检测资质的实验室逐步纳入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规范网络实验室报告病原清单,各监测网络实验室及时报告重要病原微生物及新发突发、重大变异病原微生物,及时送样至云南省公共卫生实验室质控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复核和分析研判。

按省级部署开展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按照省级部署,市疾控中心、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纳入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

2026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11.按照省级部署,县(区)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海关实验室纳入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

2027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按照省级部署,积极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动物疫病防控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纳入网络实验室。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病媒生物、宿主动物和环境相关风险因素监测网络

13.强化病媒生物生态学、灭病媒生物药物抗药性以及病原携带等风险因素监测。按照省级部署,在全市疾控中心范围,选择建立以鼠、蚊、蝇和蟑螂为主的病媒生物、宿主动物省级监测站点网络。

2025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海关等部门开展宿主动物、病媒生物、外环境等传染病风险因素监测按照省级部署,逐步将监测地区、动物和病媒的数量、种群、分布以及动物疫病等相关监测信息纳入省级监测站点网络。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跨境传染病监测预警

15.建立健全跨境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通报、技术交流等机制探索建立与周边国家的重大传染病联合工作站、监测哨点和热带病联合实验室。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4县人民政府,市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依托省级热带病监测体系和澜湄流域重大虫媒传染病监测与预警服务平台,推进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县建立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和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双边、多边会商,联合开展跨境传染病疫情监测、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4县人民政府,市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畅通社会感知监测

17.卫生健康部门(疾控局)会同公安、网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加强传染病相关社会舆情、疫情信息等监测。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孟连海关、思茅海关、勐康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传染病疫情、舆情信息情报搜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动态监测互联网等公开来源的传染病疫情、舆情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国和周边国家发布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综合分析研判疫情趋势。发挥相关学协会、专业媒体在发现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和异常信息方面的作用,积极鼓励公众通过12320热线、健康普洱、普洱疾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传染病疫情线索。

(七)统筹做好传染病重点专项监测

19.按照省级部署,开展登革热、鼠疫、艾滋病、疟疾、布鲁氏菌病等重点传染病专项监测。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在省级重点传染病专项监测基础上,结合普洱实际,开展肺结核、病毒性肝炎(乙肝、丙肝)、梅毒、淋病等重点传染病专项监测。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1.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机构多渠道开展学生、幼儿、高危人群等重点人群传染病监测;市、县(区)疾控中心结合实际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免疫接种效果、药物耐药等监测。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

(八)做好风险评估

22.市、县)疾控中心汇集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多渠道监测数据,严格落实日监测、周研判、月评估制度,科学评价风险等级,制作风险月历和风险地图,及时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专题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教育体育、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本行业疫情风险开展评估。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警示信息通报制度

23.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卫生健康(疾控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做好会商,综合研判传染病疫情对经济社会影响,提出警示信息和防控措施建议,及时通报属地政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同时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将警示信息传递至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高风险从业人员和疫情相关人群,协同做好疫情风险防范。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

24.市、县)疾控中心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向同级卫生健康(疾控局)部门提出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对经研判风险高的传染病疫情,卫生健康(疾控局)部门依法依规向属地政府提出预警建议,根据其部署实施预警措施,向社会做好解释说明。传染病疫情处置责任单位应立即应答预警,快速处置,并及时将处置结果报卫生健康(疾控局)部门。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

(十一)推进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25.根据省级部署,完成全市40家(其中:市级4家、部队医院1家、思茅区3家、宁洱县11家、墨江县3家、景东县2家、景谷县2家、镇沅县2家、江城县1家、孟连县4家、澜沧县5家、西盟县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前置软件部署,依托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同步实现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相关数据对接。

2025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6.根据省级部署,推进海关、林草等相关部门传染病监测相关信息有序纳入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平台。

2026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根据省级部署,推进教育体育、民政、商务等部门传染病监测相关数据整合,实现跨部门、多领域的信息共享。

2027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设云南省疾控行业专题数据库和交换平台

28.依托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配合建立疾控行业专题数据库和公共卫生数据交换平台,归集健康危害监测等业务数据,实现数据安全、高效、实时交换共享。


2027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9.依托省级建设的云南省疾控公共卫生监测管理应用系统,推进营养与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健康与放射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智慧疾控、智慧卫监信息化建设

* 30.共享普洱人工智能健康云平台数据,完善普洱市疾控公共卫生一体化信息平台、智慧卫监等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医疗机构传染病等疾病的诊疗数据,加强监测预警、健康管理、卫生监管。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31.整合教育体育、工信、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林草海关等传染病监测相关数据和基础数据,纳入普洱市疾控公共卫生一体化信息平台数据管理,实现跨部门、多领域的信息共享打牢智慧化多点触发信息基座。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市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32.依托普洱市疾控公共卫生一体化信息平台,向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机构部署学生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等健康监测、聚集性疫情监测和学生健康体检等,规范学生健康管理,及时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处置。

2027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十)建设各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

33.优化整合现有监测预警力量,依托市疾控中心内设机构建立市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并投入运行。履行传染病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风险提示、预警通报、决策建议和应急处置等职责。

2025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疾控中心

* 34.依托县(区)疾控中心内设机构建立县(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并投入运行,履行传染病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风险提示、预警通报、决策建议和应急处置等职责。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35.根据省级培训安排,组织我市监测预警基层专业人员、市级专业骨干、跨境联合监测预警人才参加省级培训。


2025年起每年培训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36.实施市本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际操作培训项目,每年为10县(区)疾控中心各培养2名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骨干共计20

2025年起每年培训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科研支撑

37.积极申报结核病艾滋病、鼠疫、登革热、疟疾等重点传染病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项目,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传染病病原检测技术、数据治理技术、预警预测技术、智能辅助决策技术等科学研究。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发挥市疾控中心等重点实验室作用,加强与省内外知名公共卫生研究团队、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科研和学术合作。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

39.加快市、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设备配置。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40.推进省级区域疾控中心(普洱市疾控中心)能力提升,具备高通量多病原联合检测、宏基因组测序等新发突发传染病检测能力和试剂储备;国门疾控中心(孟连县疾控中心)具备重大传染病病原体全基因组测序、分离鉴定和基因分型能力。

2027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孟连县人民政府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县(区)级疾控中心具备病原核酸检测、血清学检测、快筛快检能力。

2027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42.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提高传染病病原学诊断率。

2027年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43.推动省级区域疾控中心(普洱市疾控中心)搬迁建设,新建实验室,建成区域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强化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快速检测和准确鉴别能力,具备宏基因组测序、生物信息学分析能力,进一步提升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备注:1.为省级重点建设任务。2.为省级建设任务。3.*为市级建设任务


附件2

普洱市传染病协同监测信息共享清单2025年版)


监测内容共享信息内容主要字段共享频次主管部门
输入性疫情监测进境物品具有潜在公共卫生威胁的疫情信息进境物品名称,种类,进境口岸,潜在公共卫生威胁类型出现异常及时共享海关部门
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总体情况数据进出境口岸、交通运输工具种类,出境人员数,进境人员数每月
口岸重点关注的境外传染病疫情监测情况境外传染病名称,主要流行国家,新增感染人数,本轮疫情累计感染人数每季度
进出境人员检疫查验异常数据人员姓名,国籍,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方式,进境来源国家,进境口岸,交通工具号,进出境目的地,健康申报/检疫异常项目(症状、病原学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确诊传染病情况、接种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共享
传染病监测体检异常数据出入境人员姓名、国籍、有效证件号码(护照号等)、联系方式,涉及传染病,体检项目,体检结果(是否异常)出现异常及时共享
输入性病媒生物及其携带病原体监测数据输入性病媒生物种类,携带病原体种类,入境港口,入境交通工具,入境来源国家,目的地,检测结果出现异常及时共享
传染病相关风险因素监测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报告重点传染病疫情数据、实验室检测数据、病媒生物种类、密度、携带病原体种类、重点病媒生物抗结果每月,出现疫情异常波动及时共享卫生健康(疾控局)
重点防治的畜间人兽共患病疫情情况发现地区,发现时间,涉及的动物物种,疫病名称(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原体名称,涉及的动物数量每半年出现疫情异常波动及时共享农业农村部门
大气、水体监测信息监测对象(大气、水体),监测指标(大气:PM2.5SO2O3NO2CO等;水体:水质类别,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叶绿素a等),采样地点,检测结果,结果解读(是否异常)根据需要及时共享生态环境部门
气象信息温度、湿度、降水量、风速根据需要及时共享气象部门
社会面监测涉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异常健康事件的重大舆情信息发布时间、发布平台(来源)、舆情内容实时网信部门
医疗卫生资源监测防疫物资的生产企业产能及产品情况生产企业数量、企业产能、产品种类、产品库存数量根据需要及时共享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传染病相关药品销售情况药品名称,药品种类,当日销量根据需要及时共享医保市场监管部门
应急监测病例及涉疫人员乘坐的陆路、水路交通工具信息营业性交通工具种类,出发时间,出发地点,到达时间,到达地点,途径地点,同乘人员实时交通运输部门
病例及涉疫人员人口数据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现住址根据需要及时共享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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