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任务 | 主要措施 | 建设内容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开展多渠道传染病监测
| (一)扩大传染病信息报告渠道 | ▵1.扩大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覆盖面,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综合质量。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延伸至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将具备条件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个边境县的村卫生室纳入到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网络。 | 2027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3.按照修订完善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指南,强化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临床危重症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等异常健康事件的病原学诊断报告,将异常健康事件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规范管理。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4.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和发热门诊(诊室)就诊量、重点传染病在院患者数及重症、死亡病例情况监测。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二)健全传染病临床症候群监测网络 | ▵5.在现有省级突发急性呼吸道、腹泻症候群传染病监测网络基础上,增点扩面,开展临床症候群、多病原检测和主要病原变异等监测,逐步实现多病种同监测、一样本多检测。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6.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网络,在现有的普洱市人民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孟连县人民医院3个哨点医院和对应的网络实验室(市疾控中心、思茅区疾控中心、孟连县疾控中心)的基础上,新增江城县人民医院、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西盟县人民医院为哨点医院,新增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疾控中心为网络实验室,实现4个边境县全覆盖。 | 2026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思茅、江城、澜沧、孟连、西盟5县(区)人民政府 |
▴7.腹泻症候群监测网络,将市人民医院和江城县人民医院、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孟连县人民医院、西盟县人民医院纳入哨点医院监测网络,将市疾控中心和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县疾控中心纳入网络实验室。 | 2027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县人民政府 |
▵8.按照省级部署,探索开展发热伴出血、发热伴出疹和脑炎脑膜炎症候群监测工作。 | 按省级部署开展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三)建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 | ▵9.省级将在省级疾控机构建设全省公共卫生实验室质控中心,规范病原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按省级要求,市、县(区)将具有生物安全和病原检测资质的实验室逐步纳入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规范网络实验室报告病原清单,各监测网络实验室及时报告重要病原微生物及新发突发、重大变异病原微生物,及时送样至云南省公共卫生实验室质控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复核和分析研判。 | 按省级部署开展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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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按照省级部署,市疾控中心、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纳入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 | 2026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11.按照省级部署,县(区)级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海关实验室纳入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 | 2027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按照省级部署,积极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动物疫病防控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纳入网络实验室。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检验检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建立病媒生物、宿主动物和环境相关风险因素监测网络 | ▴13.强化病媒生物生态学、灭病媒生物药物抗药性以及病原携带等风险因素监测。按照省级部署,在全市疾控中心范围,选择建立以鼠、蚊、蝇和蟑螂为主的病媒生物、宿主动物省级监测站点网络。 | 2025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14.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海关等部门开展宿主动物、病媒生物、外环境等传染病风险因素监测。按照省级部署,逐步将监测地区、动物和病媒的数量、种群、分布以及动物疫病等相关监测信息纳入省级监测站点网络。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加强跨境传染病监测预警 | ▵15.建立健全跨境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通报、技术交流等机制。探索建立与周边国家的重大传染病联合工作站、监测哨点和热带病联合实验室。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边4县人民政府,市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16.依托省级热带病监测体系和澜湄流域重大虫媒传染病监测与预警服务平台,推进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县建立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和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双边、多边会商,联合开展跨境传染病疫情监测、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边4县人民政府,市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畅通社会感知监测 | ▵17.卫生健康部门(疾控局)会同公安、网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加强传染病相关社会舆情、疫情信息等监测。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孟连海关、思茅海关、勐康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18.加强传染病疫情、舆情信息情报搜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动态监测互联网等公开来源的传染病疫情、舆情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国内和周边国家发布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综合分析研判疫情趋势。发挥相关学协会、专业媒体在发现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和异常信息方面的作用,积极鼓励公众通过12320热线、健康普洱、普洱疾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传染病疫情线索。 |
(七)统筹做好传染病重点专项监测 | ▵19.按照省级部署,开展登革热、鼠疫、艾滋病、疟疾、布鲁氏菌病等重点传染病专项监测。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20.在省级重点传染病专项监测基础上,结合普洱实际,开展肺结核、病毒性肝炎(乙肝、丙肝)、梅毒、淋病等重点传染病专项监测。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1.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机构,多渠道开展学生、幼儿、高危人群等重点人群传染病监测;市、县(区)疾控中心结合实际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免疫接种效果、药物耐药等监测。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规范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 | (八)做好风险评估 | ▵22.市、县(区)疾控中心汇集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多渠道监测数据,严格落实“日监测、周研判、月评估”制度,科学评价风险等级,制作风险月历和风险地图,及时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专题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教育体育、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本行业疫情风险开展评估。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九)完善警示信息通报制度 | ▵23.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卫生健康(疾控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做好会商,综合研判传染病疫情对经济社会影响,提出警示信息和防控措施建议,及时通报属地政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同时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将警示信息传递至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高风险从业人员和疫情相关人群,协同做好疫情风险防范。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加强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 | ▵24.市、县(区)疾控中心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向同级卫生健康(疾控局)部门提出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对经研判风险高的传染病疫情,卫生健康(疾控局)部门依法依规向属地政府提出预警建议,根据其部署实施预警措施,向社会做好解释说明。传染病疫情处置责任单位应立即应答预警,快速处置,并及时将处置结果报卫生健康(疾控局)部门。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三、推进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 | (十一)推进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 ▴25.根据省级部署,完成全市40家(其中:市级4家、部队医院1家、思茅区3家、宁洱县11家、墨江县3家、景东县2家、景谷县2家、镇沅县2家、江城县1家、孟连县4家、澜沧县5家、西盟县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前置软件部署,依托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同步实现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相关数据对接。 | 2025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6.根据省级部署,推进海关、林草等相关部门传染病监测相关信息有序纳入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平台。 | 2026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7.根据省级部署,推进教育体育、民政、商务等部门传染病监测相关数据整合,实现跨部门、多领域的信息共享。 | 2027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二)建设云南省疾控行业专题数据库和交换平台 | ▴28.依托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配合建立疾控行业专题数据库和公共卫生数据交换平台,归集健康危害监测等业务数据,实现数据安全、高效、实时交换共享。 |
2027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9.依托省级建设的云南省疾控公共卫生监测管理应用系统,推进营养与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健康与放射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十三)加强智慧疾控、智慧卫监信息化建设 | * 30.共享普洱人工智能健康云平台数据,完善普洱市疾控公共卫生一体化信息平台、智慧卫监等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医疗机构传染病等疾病的诊疗数据,加强监测预警、健康管理、卫生监管。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1.整合教育体育、工信、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林草、海关等传染病监测相关数据和基础数据,纳入普洱市疾控公共卫生一体化信息平台数据管理,实现跨部门、多领域的信息共享,打牢智慧化多点触发信息基座。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市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2.依托普洱市疾控公共卫生一体化信息平台,向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机构部署学生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等健康监测、聚集性疫情监测和学生健康体检等,规范学生健康管理,及时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处置。 | 2027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 (十四)建设各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 | ▴33.优化整合现有监测预警力量,依托市疾控中心内设机构建立市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并投入运行。履行传染病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风险提示、预警通报、决策建议和应急处置等职责。 | 2025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市疾控中心 |
* 34.依托县(区)疾控中心内设机构建立县(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并投入运行,履行传染病监测分析、评估预警、风险提示、预警通报、决策建议和应急处置等职责。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十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 ▴35.根据省级培训安排,组织我市监测预警基层专业人员、市级专业骨干、跨境联合监测预警人才参加省级培训。 |
2025年起每年培训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6.实施市本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际操作培训项目,每年为10县(区)疾控中心各培养2名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骨干,共计20名。 | 2025年起每年培训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六)强化科研支撑 | ▵37.积极申报结核病、艾滋病、鼠疫、登革热、疟疾等重点传染病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项目,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传染病病原检测技术、数据治理技术、预警预测技术、智能辅助决策技术等科学研究。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
▵38.发挥市疾控中心等重点实验室作用,加强与省内外知名公共卫生研究团队、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科研和学术合作。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七)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 | ▵39.加快市、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设备配置。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40.推进省级区域疾控中心(普洱市疾控中心)能力提升,具备高通量多病原联合检测、宏基因组测序等新发突发传染病检测能力和试剂储备;国门疾控中心(孟连县疾控中心)具备重大传染病病原体全基因组测序、分离鉴定和基因分型能力。 | 2027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孟连县人民政府,市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41.县(区)级疾控中心具备病原核酸检测、血清学检测、快筛快检能力。 | 2027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42.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提高传染病病原学诊断率。 | 2027年底前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43.推动省级区域疾控中心(普洱市疾控中心)搬迁建设,新建实验室,建成区域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强化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快速检测和准确鉴别能力,具备宏基因组测序、生物信息学分析能力,进一步提升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 | 持续推进 | 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