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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思茅河水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新闻通稿)

2021年06月11日 09:22  点击:[]

普洱市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思茅河水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

(新闻通稿)

20191114日至23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普洱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对思茅河水环境治理进行专项督察2020324,督察组向普洱市反馈督察意见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普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研究制定《普洱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思茅河水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2020以来普洱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28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保督察工作,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市纪委市监委对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

截至20215月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思茅河水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的3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8项,正在整改5202139日,普洱市向省人民政府报送《普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思茅河水环境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有关整改情况已在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下一步普洱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牢记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核心要义是保护,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持之以恒防风险、补短板、争先进,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让普洱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人民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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