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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自动生成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4
 主题词:  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0401000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类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规格为副处级。承担着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监测检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卫生检验、健康教育、进修培训等职能工作,也是全市疾病控制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具体职能如下:

(1)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爆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负责调查辖区内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控制。

(3)开展辖区内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4)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内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负责对下级基本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重点工作如下:

1.加强全市法定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提升信息质量。2023年1-10月,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累计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16种。截至目前,如不考虑新冠病毒感染的影响,全市累计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数居前五位病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结核、梅毒、乙肝、登革热。全市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8种报告发病数居前四位的病种分别为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2.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继续贯彻落实“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防治工作策略,切实加强对重点疾病、重点地区的疾病主、被动监测工作,落实各项提前预防干预工作措施。业务工作的开展始终围绕:一是切实落实重点呼吸道传播疾病的防制工作,统筹做好新冠、麻疹、流感等其他呼吸道传播疾病的防控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全国霍乱监测方案》,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报”,同时做好海水产品和外环境水样品监测,均未检出Ⅱ号菌;严格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及《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做好手足口病监测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地方病和病媒生物传播疾病防制工作,按时完成各病种防制监测任务指标;开展好边境疟疾联防联控,维系中缅、中老双边信息互通。按规范做好碘缺乏病人群、饮水型砷中毒、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流行性乙型脑脊髓膜炎等地方病和传染病的监测。四是狠抓艾滋病防治工作,巩固提升发现率。五是扎实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1-10月份完成常规免疫接种45.10万剂次,免疫规划疫苗接种43.09万剂次,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2.01万剂次;以乡镇为单位报告接种率96.61%。六是老年人管理和慢性病防制工作不断规范,思茅区和镇沅县持续巩固提升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肿瘤随访登记工作、慢性呼吸系统登记报告工作、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工作等慢性病监测工作按质按量推进。七是认真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放射性疾病、城乡饮用水等项目监测。八是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按质按量有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监测、“双随机”监测、艾滋病监测管理、传染病病原监测和司法鉴定等各项业务的样本检测。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呼吸道疾病防制科、血液及性传播疾病防制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和地方病防制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肠道传播疾病防制科、卫生检验科、健康教育与卫生信息科、应急办公室、财务科、办公室和技术装备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人(离休0人,退休56人)。

年末其他人员1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8,910,782.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67,127.93元,占总收入的90.42%;我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4,333,689.0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36%;经营收入1,296,886.13元,占总收入的2.20%;我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13,079.59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71,342.67元,下降6.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3,175,201.11元,下降5.63%;我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3,921,966.39元,增长952.57%;经营收入减少4,600,914.47元,下降78.01%;我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7,193.48元,下降56.79%。主要原因是1.本年财政较上年减少市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基本公共卫生防控经费;2.事业收入较上年职业病体检、学生体检收入及临床疫苗试验项目取得收入增加;3.本年我中心较少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因此营业收入大幅减少;4.本年较上年银行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少则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62,161,197.18元。其中:基本支出27,153,067.02元,占总支出的43.68%;项目支出32,132,624.07元,占总支出的51.69%;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2,875,506.09元,占总支出的4.63%;我单位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80,425.81元,下降3.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6,180.22元,增长3.65%;项目支出减少163,287.69元,下降0.51%;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减少2,873,318.34元,下降49.98%;我单位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了人员工资;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了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出3.经营支出减少是因为2023较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经费、设备及试剂耗材采购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53,067.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48,200.20元,占基本支出的95.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4,866.82元,占基本支出的4.44%人均10,662.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32,624.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支出179,443.49元。

2.离退休党建工作支出4,000.00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支出1,990,283.45元。

4.重大传染病工作支出7,116,964.23元。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支出18,413,902.96元。

6.中德项目还本付息支出50,000.00元。

7.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建设支出612,906.00元。

8.建设项目支出860,000.00元。

9.地方病麻风免疫规划工作支出50,000.00元。

10.中心其他专项工作支出32,940.00元。

11.疾病检验监测工作支出250,000.00元。

12.取消预防性体检成本支出415,886.59元。

13.疾控中心工作正常运转支出2,156,297.3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67,12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9%。与上年相比减少3,175,201.11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新冠疫情防控及其他疾病防控工作减少,财政减少公共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44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的样品费、差旅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8,46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25,453.20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87,138.49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9,004.62元;(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00.00元;(5)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2,426.16元;(6)死亡抚恤支出159,188.40元;(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25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688,53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3%。(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8,752,121.71元;(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990,283.45元;(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7,116,964.23元。(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8,413,902.96元;(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1,415.49元;(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27,787.94元。(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059.3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0,6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429.00元,决算为543,9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9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3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9.00元,决算为8,9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4%,完成年初预算的77.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429.00元,支出决算为543,9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9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3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9.00元,决算为8,9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业病体检及学生体检业务量增加,为更好开展体检业务需采购一辆体检专用车,因此年中追加公务车购置经费497,00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69,317.15元,增长21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97,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5,378.85元,下降7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4.00元,下降20.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业病体检及学生体检业务量增加,为更好开展体检业务需采购一辆体检专用车,则年中追加公务车购置经费497,000.00元;本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疾病防控业务减少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25,378.85元;本年上级单位至我中心督导人数减少,接待费减少2,304.00元;因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369,317.1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业病体检及学生体检业务量增加,为更好开展体检业务需采购一辆价值为497,000.00元的体检专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类疾病预防控制过程中发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上下级业务单位工作人员因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餐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120,878,554.69元,其中,流动资产31,801,297.85元,固定资产63,719,229.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262,810元,无形资产9,095,217.6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7,396.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76,26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17平方米,账面原值151,998.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1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8项,账面原值4,236,964.7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0401111


  
附件【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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