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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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100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普洱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普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代管普洱市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坚定不移推进深化医改各项任务,加快“千县工程”项目实施。以落实功能定位为重点,统筹好急诊急救、临床服务、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医共体内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和临床专科建设。提升护理工作质量,做好优质护理示范病区建设。加强民营医院管理,依法规范执业活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高品质推进健康普洱行动。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要加强协作和发动,建成一批健康细胞。着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建成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加强普洱市中心血站能力建设,合理配置血站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视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 3.高目标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持续做好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复审工作,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加快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心建设步伐,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力度,及时发挥作用。 4.高起点谋划疾控体系建设发展。落实好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加强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好“控疾病”工程,开展消除麻风病、遏制丙肝流行、遏制肺结核病等重点疾病攻坚行动,统筹做好新冠、登革热等传染病防控,继续加强变异毒株监测预警,统筹抓好鼠疫、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监测、救治和疫情处置工作,着力打好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扎实做好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监督等工作,持续提升综合监督执法效能。 5.高效益落实健康服务管理。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优化生育登记制度,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构建生育友好环境。 6.高站位稳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学深吃透项目支持和管理政策,提高项目谋划建设和规范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找准全系统基础设施布局定位,厘清短板弱项,找准项目需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设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人事科)。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科(普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人口发展与老龄妇幼健康科、普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市人民医院 2.市第二人民医院 3.市中医医院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市妇幼保健院 6.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中心 7.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 8.市中心血站 9.市紧急救援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普洱市人民医院 3.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4.普洱市中医医院 5.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7.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 8.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 9.普洱市中心血站 10.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 纳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05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9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88人(离休0人,退休788人)。 年末其他人员236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单位自有资金开支人员236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实有车辆编制66辆,在编实有车辆6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0,393,216.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925,094.32元,占总收入的20.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669,047,442.2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7.62%;经营收入1,296,886.13元,占总收入的0.0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123,794.27元,占总收入的1.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870,024.99元,下降2.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123,027.78元,增长6.54%;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20,206,112.10元,下降1.20%;经营收入减少4,600,914.47元,下降78.01%;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61,186,026.20元,下降61.6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事业收入增加,主要是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增加。三是经营收入减少,主要是疾控部门经营收入减少。四是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143,072,133.11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192,330.05元,占总支出的49.66%;项目支出1,076,004,296.97元,占总支出的50.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2,875,506.09元,占总支出的0.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050,904.77元,下降1.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234,317.75元,下降1.78%;项目支出减少12,943,268.68元,下降1.19%;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减少2,873,318.34元,下降49.98%;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普洱市人民医院项目支出减少。三是经营支出减少,主要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4,192,330.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0,553,012.68元,占基本支出的8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639,317.37元,占基本支出的10.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6,004,296.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5,304,004.4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3,984.00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62,300.00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招引和省级人才发展专项工作。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综治维稳工作。 4.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79,443.49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专项工作。 5.机构运行支出317,140.5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6.其他研究与技术开发支出76,254.00元,主要用于医院、科研机构完成科研任务。 7.科普活动支出142,166.87元,主要用于科普活动印刷费。 8.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项目工作。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8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三项工作。 10.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585,590.56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工作。 11.综合医院支出850,709,851.57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支出。 1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9,052,582.98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院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13.精神病医院支出51,730,334.77元,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商品和服务支出。 14.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329,111.30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1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4,428,029.94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用材料费。 16.妇幼保健机构支出935,281.08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房屋建筑物购建。 17.应急救治机构支出1,812,562.72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治机构专用材料费支出。 18.采供血机构支出12,277,959.29元,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421,864.6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036,276.34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1.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28,701,644.83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22.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3,662.40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关卫生工作。 23.中医(民族医)药专项6,483,191.81元,主要用于其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工作。 24.其他中医药支出1,512,776.93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医药方面工作。 25.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1,903.84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工作。 26.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999,149.26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方面工作。 27.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工作。 28.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2,701,123.60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方面工作。 2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2,999,952.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30.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1,202,358.29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 3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10,000.00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515,094.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70%。与上年相比减少23,115,972.22元,下降6.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妇幼保健机构相关经费减少。二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5,72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市场监督管理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1,81,08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医院、科研机构完成科研任务。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83,37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4,148,53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中医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99,9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36,4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167.00元,决算为843,82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9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7,228.00元,决算为285,355.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82%,完成年初预算的5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939.00元,决算为61,4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9%,完成年初预算的44.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4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167.00元,支出决算为843,82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9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7,228.00元,决算为285,35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939.00元,决算为61,4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15,454.41元,增长5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97,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5,498.59元,下降3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53.00元,增长6.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业病体检及学生体检业务量增加,为更好开展体检业务需采购一辆价值为497,000.00元的体检专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8,660.07元,比上年减少81,470.37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总额2,330,810,993.22元,其中,流动资产747,470,558.25元,固定资产1,105,222,670.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71,362,737.46元,无形资产105,949,600.17元(净值),其他资产805,426.6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0,635,96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2,101,51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124.19平方米,账面原值2,769,321.75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255,726.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11,231,434.6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42,035.66元;出租房屋3,560.97平方米,账面原值2,981,579.7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50,838.2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028,65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783,905.9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639,875.5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604,873.0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030,745.4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966,554.49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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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卫健委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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