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070100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市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3.负责辖区内各类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辖区内各类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
5.负责全市卫生污染、中毒等事故的卫生学调查取证、处置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6.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种卫生的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7.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8.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9.负责全市公共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咨询、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展现新作为:(1)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更规范。2021年,累计检查场所80 家,发现问题场所58 家,累计发现问题172 条,已整改问题117 条,正在整改55 条。在用的集中隔离点已按闭环管理要求正常运转,疫情防控工作有条不紊进行。(2)疫苗接种更有序。对全市124 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接种单位接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9 家,已完成整改58 家,现全市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3)院感防控更严格,2021年对全市1406 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0 件,罚款13.41万元。经过检查整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能够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实现可疑病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措施、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等。
2.医疗乱象整治收获新成效。以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为抓手,结合不合理医疗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打击非法行医、“两非”和“代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普洱市健康云南行风整治持续提升行动等专项行动,整治行业乱象,完善监管机制,严查违法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年内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780 家次,共查处各类医疗违法案件68 起,简易程序21 起,一般程序47 起。累计罚款28.83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584 万元,其中,查处“黑诊所”7 件次、游医8 件次、无证行医20 件次,目前暂未发现“两非”和“代孕”案件及“术中加价”和诱导消费等情况。
3.公共场所监管探出新举措。截止2021年12 月底,全市共有应监督户数5290 户,实际监督4956户,监督覆盖率93.69%;监督抽检2829 户次,抽检10317 项次,合格10264 项次,合格率99.49%;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4525 户,量化分级管理率94.25%;查处案件177 件,罚款124件16.46 万元。
4.职业卫生监管迈出新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 年修改后,职业卫生工作回归卫生行政部门,通过2019 年-2020 年尘肺病防治攻坚和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开展,我市职业卫生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取得新突破。为构建县(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统一管理使用,乡(镇)、村配合协作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模式,根据《普洱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各县(区)于2021年10 月底全部完成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招聘工作,全市共招聘专职协管员103 人,年龄结构为21-30 岁,其中本科36 人,专科62 人,中专4 人,高中1 人。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序开展,开展专兼职协管员岗前培训12 场次,培训学员501 人次,现已全部上岗。截至12 月底,全市共报告食品安全信息74 条,饮用水安全卫生巡查(含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6328次,学校卫生服务巡查3001 户次,医疗机构巡查4985 户次,公共场所巡查7462 户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49 起,巡查总户次数21776 户次,信息报告总数123 次。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对改善城乡居民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6.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监督、消毒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监督工作获得新进展。我单位积极参与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鼓励、指导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云南省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参与普洱市茶叶咖啡相关食品安全企业、联盟标准制定备案,助推普洱绿色食品建设;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云南省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鼓励企业严格执行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今年以来,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128 件,其中茶叶类80 件,酒类7 件,饮料类6 件,粮食加工类17 件,其它18 件。完成食品产品专项评价问卷2 份、《云南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规范》(DBS 53/026-2017)调查问卷5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调查表》3 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普洱市城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管,督促落实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保障经处理的水安全。截止12 月底,全市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监督检查,应监督单位438 家,实际监督366 家,监督覆盖率83.56%。生活饮用水抽检266 户次,抽检样品459 件,合格435 件,合格率94.77%;现场快速检测4 户次,抽检样品4 件,均合格。
7.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有序推进。2021 年,我市国家“双随机”监督任务抽取1065 家,任务关闭49 家,监督完成率99.44%,总检测任务数409 件,检测完成率100%,双随机任务完结率100%。行政处罚74 起,罚款3.49万元,所有县(区)已消除“双随机”零办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稽查科、信息科、医疗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学校与食品安全监督科8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67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82万元,减少原因是:1、单位11月调出1人人员支出减少;2、项目经费拨入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67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09万元,占总支出的91.46%;项目支出57.40万元,占总支出的8.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74万元,减少原因是:1、单位11月调出1人人员支出减少;2、项目经费拨入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5.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49万元,增幅4.8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年初单位新调入1人,因此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23万元,降幅42.3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级下达的专项经费减少;二是市级下达的专项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普财预〔2021〕1号20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11.63万元已用于开展疫情防控、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监督、食品安全标准评价、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2.普财社〔2020〕159号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7.20万元已用于开展疫情防控、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监督、食品安全标准评价、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3.普财社〔2021〕107号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40万元已用于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工作;
4.普财预〔2021〕1号2020年市级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5.14万元已用于全市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5.普财社〔2021〕179号2021年市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经费4.62元已用于开展普洱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6.普财社〔2021〕180号2021年市级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2.23万元,已用于全市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7.普财预〔2021〕1号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经费3.82万元已用于开展管理相对人培训和开展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8.普财预〔2021〕1号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经费17.43万元已用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相关工作;
9.普财预〔2021〕1号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经费2.00万元已用于维护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工作。
10普财预〔2021〕1号2020年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经费1.00万元已用于开展管理相对人培训和开展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11.普财预〔2021〕1号2020年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经费0.94万元已用于维护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减少11.8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级下达的专项经费减少;二是市级下达的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6%。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开支29.61万元,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11万元,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0.9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439.0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99万元,卫生健康项目支出57.4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38.2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3万元,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的8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3.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增加,因此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比预算增加。二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比预算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33万元,增长3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2万元,增长4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下降36.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增加,因此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比预算增加。二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比预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5万元,占96.15%;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传染病防治工作及健康扶贫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年初调入1人已纳入单位年初预算,因此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产生的支出如办公费、邮电费、福利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资产总额417.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77万元,固定资产374.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2项,账面原值20.7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0701111
|
|||||||||||||||||||||||||||||||||||||||||||||||||||||||||||||||||||||||||||||||||||||||||||||||||||||||||||||
附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表20220923110446652.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