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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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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100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普洱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普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代管普洱市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自疫情发生以来,普洱市卫生健康系统取消春节假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逆向而行冲锋在最前线,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我市共确诊新冠肺炎病例4例,疫情防控取得了“输入疫情零扩散、确诊病例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治愈患者零反复、境外疫情零输入”的显著成果。二是快速集结50名援鄂医疗队,统筹做好出征队员防控物资和生活物品的保障工作,已圆满完成支援任务,平安返回各地派出单位。三是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血液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做好新冠肺炎出院康复期患者血浆采集工作,为2例出院康复期患者采集血浆400毫升,紧急采集血液5万毫升支援武汉。四是紧密结合普洱市实际情况抓紧科学谋划项目。共谋划上报96个“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卫生项目,规划总投资276亿元。共争取“双提升”工程、地方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应急贷款等卫生健康项目共58个,总投资26.58亿元。截止2020年11月25日,累计完成投资4.742亿元。2020年1-10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1.6%。(1)“双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市争取实施市级传染病医院、澜沧县边境传染病医院,江城县、孟连县国门医院,改造县级传染病救治用房和市、县(区)疾控中心,共实施35个项目,总投资6.797亿元。(2)地方专项债券项目。2020年共争取地方专项债券项目9个,总投资14.18亿元(争取债券资金6.88亿元),具体是提前批次1月份下达的墨江县中医医院,澜沧县第二人民医院,思茅区、孟连县人民医院,第二批次6月份下达的孟连县、江城县中医医院,思茅区、墨江县、西盟县人民医院。(3)抗疫特别国债项目。2020年共争取抗疫特别国债项目4个,总投资3.57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33亿元,具体是市妇女儿童医院住院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镇沅县中医院二期、景东县中医医院3号楼(呼吸内科)建设项目。(4)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20年下达投资的10个项目(9个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1个妇幼保健院项目),截止11月25日,开工建设9个,累计完成投资2209.06万元。(5)市级双提升项目。使用应急贷款的市紧急救援中心,总投资0.65亿元。计划实施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现已基本落实项目建设用地69.3亩,市疾控中心正在与设计方对接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五是做好医疗救治。从9月1日起,对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住院病人和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做好随时启用定点救治医院准备,完善48小时内腾空一所有500-600张床位医院的预案。全市现有感染科病床561张,感染科医生67人,感染科护士160人。其中边境四县现有感染科病床111张,感染科医生21人,感染科护士45人。全市共组建医疗队伍51支1071人;应急队伍11支350人;流调专业队伍600人;消杀专业队伍1000人;核酸检测队伍286人;核酸检测采样队伍240人;核酸检测采样队伍75队1430人。坚持疫情防控全市上下一盘棋,分五批集中抽调由全市优质医疗资源组成的疫情防控医疗队169人,派驻4个边境县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支援边境县边境乡(镇)疫情防控工作。六是完善集中隔离场所。全市指定隔离医学观察场所72家,其中边境四县62个,按照1:100比例确保至少准备1家符合标准、可实施封闭管理、能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准备,并按照1个集中安置酒店、1套班子、1个方案、1套流程、1本指导手册“5个1”标准进行管理。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及防护物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应对疫情暴发紧急征用、启用备用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方案、预案。全市指定隔离医学观察场所72家,共有房间2628个,实际可容纳隔离2484人,其中:边境四县共62个,1971个房间,实际可容纳隔离1847人;边境四县拟建隔离安置点8个(其中方舱医院2个),规划建设规模57750.63平方米,总投资6358.78万元,设置床位9762张。11月28日,完成孟连县勐阿村集中隔离点建设并启用,可隔离观察1000人。
2.创新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获得突破。起草《普洱市贯彻落实促进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争取出台《普洱市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五条措施》,实施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2轮,共招聘316人。规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3.心系困难群众,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实。切实发挥健康扶贫行业牵头作用,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100%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达100%。实行先诊疗后付费100%实行即时结报。获得国检、省检和第三方评估检查的高度肯定,为全市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
4.打好防艾人民战争,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突破。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两次防艾工作汇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的保障机制,积极推进防艾人民战争。截止2020年10月,消除了输血传播,检测发现率90.7%,治疗覆盖率91.2%,治疗有效率95.6%。全面完成“三个90%”的目标任务。
5.一是思茅区、镇沅县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工作已通过省级复审。二是西盟县人民医院、江城县人民医院通过2020年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验收,普洱市10县(区)人民医院全部通过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三是镇沅县、江城县、孟连县、西盟县人民医院通过2020年云南省胸痛中心达标验收。墨江县、景东县、景谷县、西盟县通过2020年云南省卒中中心达标验收;宁洱县、墨江县、景东县人民医院通过2020年云南省创伤中心达标验收;普洱市已建成10个胸痛中心、7卒中中心、5创伤中心、8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7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四是景东县、景谷县、澜沧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达标验收。五是思茅区、宁洱县通过省级健康促进县(区)评估验收。六是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支部被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命名2019年度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普洱市人民医院。
3.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4.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5.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普洱市中医医院。
7.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
8.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
9.普洱市中心血站。
10.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2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08.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离退休人员65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656人。
实有车辆编制53辆,在编实有车辆5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6,54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01.06万元,占总收入的16.4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2,489.62万元,占总收入的81.74%;经营收入39.24万元,占总收入的0.02%;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19.06万元,占总收入的1.78%。与上年对比增加1,231.85万元,增幅0.6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3,72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66.88万元,占总支出的93.87%;项目支出11,244.01万元,占总支出的6.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5.80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3,116.40万元,增幅1.7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466.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89.18万元,增幅1.6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96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50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44.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89.77万元,增幅110.01%,主要原因分析新冠疫情防控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0.09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75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4.市场主体管理7.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三项工作。
6.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082.7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工作。
7.科学技术支出65.50元,主要用于医院、科研机构完成科研任务。
8.科学技术支出56.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
9.其他扶贫支出300.00万元,上海对口支援铺设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医疗扶贫补充保险
1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1,577.07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0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77%。与上年对比增加4,368.84万元,增幅16.53%,主要原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民族事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4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医院、科研机构完成科研任务;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94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中医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42万元,支出决算为86.23万元,完成预算的18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11万元,完成预算的32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的28.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求购置了一辆标本运输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76万元,下降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7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6万元,增长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2万元,下降41.4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11万元,占92.90%;公务接待费支出6.12万元,占7.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52万元,购置车辆1辆。市疾控中心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购置了一辆价值28.52万元的标本运输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6万元,增幅5.1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减少机关运行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94.78万元,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61.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48,300.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543.14万元,固定资产155,076.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6,384.49万元,无形资产12,512.46万元,其他资产8.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837.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774.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83.4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8项,账面原值107.1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1万元;出租房屋855.45平方米,账面原值63.1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5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8.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7%。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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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16110515959.xls】 附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绩效自评.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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