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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中医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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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医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搞好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成为继承发扬中医药学,培养中医药人才基地;承担辖区内中医医疗、中西医结合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以及康复临床工作,并对全市中医机构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进行指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正确领导下,基本完成2018年工作任务,完成门诊人数:328011人次,同比下降8.70%,出院人数:17318人,同比增长7.38%,总收入231,529,950.28元,同比增长5.70%,其中:财政34,330,438.62元,医疗收入193,496,623.61元,其他收入3,702,888.05元。(2)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为医院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障。(3)深化医改工作,着力推动医联体建设,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4)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公共卫生、创文、扶贫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中医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我院共设置33科室,职能科室13个,医疗辅助科室20个,科室设置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中医医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3人。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我院本年年末共有职工686人,上年同期649人,与上年同期比增37人,其中:在编职工258人;上年同期252人,与上年同期增加6人,增加原因是人才引进15人、退休9人;合同制职工303人;上年同期277人,与上年同期增加26人,本年新招合同制26人;离退休125人,上年同期120人,与上年同期比增5人。
实有车辆编制 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年初预算(含事业收入)214,994,100.00元,其中:医疗收入185,000,000.00元,财政预算29,994,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94,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018年实际收入合计231,529,950.28,其中实际医疗收入193,496,623.61元,实际其他收入3,702,888.05元,财政实际拨款收入34,330,438.62元,(其中:基本支出28,914,393.00元,项目支出5,416,045.62元)基本支出减少1,080,007.00元,减少原因是财政拨款不足,医保统筹未拨付;项目支出调增原因是:因为年初无法预算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增加5,416,045.62元。
普洱市中医医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231,529,950.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30,438.62元,占总收入的14.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93,496,623.61元,占总收入的83.5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02,888.05元,占总收入的1.60%。与上年对比增加12,124,781.81元,增幅为5.5%,主要原因分析是门诊病人及住院病人增加,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中医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567,781.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445,375.03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成本及办公成本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37%。
1.2018年初总支出预算214,994,000.00元,其中:人员经费104,000,000.00元,日常公用支出110,994,100.00元。
2.2018年实际支出合计212,592,467.58元。其中:人员经费105,084,617.90元人(财政拨款28,914,393.00元),日常公用经费102,483,163.66元,项目支出5,024,686.02元(财政拨款5,024,686.02元),财政拨款实际支出33,939,079.02元。
3.财政拨款结转391,359.60元(艾滋病专款)。
4.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收入预算214,994,100.00元,实际收入231,529,950.28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7.69%;支出预算214,994,100.00元,实际支出212,592,467.58元,完成预算支出的98.88%,本年收支结余18,546,123.10元。
普洱市中医医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212,592,467.58元。其中:基本支出207,567,781.56元,占总支出的97.64%;项目支出5,024,686.02元,占总支出的2.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6,169,163.5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公成本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中医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24,686.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7,211.48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项目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中医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39,079.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96%。与上年对比减少6,882,221.8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264,37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人才培训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7,5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交纳五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232,56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4,6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中医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中医医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567,781.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445,375.03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成本及办公成本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3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中医医院部门资产总额275,273,092.70元,其中,流动资产134,730,536.84元,固定资产160,247,598.56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73,767,554.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1,324,264.28元,无形资产3,574,589.00元,减累计摊销836,341.4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43,440.7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675,569.44元,固定资产增加25,011,971.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52,046.40元,无形资产增加2,403,853.21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23,2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23,2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2,0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8,523,2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3,2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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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中医医院表.xls】 附件【公开10-14市中医院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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