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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2-/2018-0930004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30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09-30   作者:市卫生健康委 点击数: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完成上级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3)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4)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5)负责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培训、科研、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避孕药具管理发放等业务工作,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接受下级转诊。

6)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2.机构情况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共卫生服务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预算级次为2级,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妇保科、儿保科、麻醉科、医务科、公共卫生科、健教信息科、财务后勤科、计划生育管理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

3.人员情况

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人数70人,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2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在职职工人数114人,其中:正式在职在编人员65人,编外人员49人。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9人,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纳入社保发放。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卫生事业发展;项目绩效指标设定均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全面反映项目实施的成效;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科学合理,满足项目的过程性评价、项目流程控制以及事后绩效评价的开展,主要包括:绩效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绩效目标的全面性、可及性,绩效指标是否明确具体、可量化以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

根据《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普卫[2017]34号),2017年普洱市妇幼保健院财务总收入91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6.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6.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6.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9.5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6.89万元(本级财力826.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71.8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4.66%,同比上年增加13.07%。其中:基本支出1011.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6.31%,同比上年增加116.19万元,增幅12.98%;项目支出160.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3.69%,同比上年增加19.28万元,增幅13.67%。按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分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16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党员党建工作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0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36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6万元;“2100403”妇幼机构支出825.4万元;“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96.95万元;“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45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8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7.08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7.7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有健全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并结合单位各项工作特点,编制项目经费支出预算,使预算切合实际、便于操作,能够切实发挥预算在单位财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3.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除部门支出预算不足有调剂使用外,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对“三公”经费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

4.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度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5.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格式见附件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普财评审〔2017〕19号)文件要求,成立财政预算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温五一  

副组长:刀艳华  白卫东      

  员:付    许海娟  王建军  王燕玲 李琼芳 

李存海          刘黎江 陶金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8)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7年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普洱市妇幼保健院共投入项目15个,经费支出160.37万元。纳入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共12个,涉及经费支出138.76万元。其中结转2016年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2.97万元;妇幼卫生工作经费5万元;计划生育工作经费5万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经费35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市级配套经费7.45万元;市级重大疾病防控、疫情应急处置和艾滋病专项经费15万元;结转2015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3.51万元;结转2016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1万元;结转2016年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17万元;结转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万元;结转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23.56万元;结转2016年计划生育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万元。

通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2017年我院市级财政补助项目绩效总体自评等级为优,具体评价情况分析如下:

(一)按照普财预[2016]236号文件要求:预算执行进度3月不低于20%、6月不低于60%、9月不低于80%、10月不低于90%、11月不低于100%。除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预算支出数28.95万元,实际支出数23.56万元,预算执行81.38%;2016年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数21.02万元,实际支出数8.17万元,预算执行38.87%;市级重大疾病防控、疫情应急处置和艾滋病专项经费于12月初执行完成,其他项目均在11月完成100%。

(二)根据《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试行)》、《云南省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办法》、《普洱市关于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2017年对药具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效果率达到100%,药具调拨、发放服务管理各项台账、报表规范符合率达100%,药具发放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普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完成2017年度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计划。

1.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2017年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166408人,健康管理率90.04%(指标87%);新生儿访视30963人,新生儿访视率97.90%;0-6岁儿童建立档为161517人,建档率87.39%。为223.21万人提供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85.46%。

2.2017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成效显著。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检测35501例,完成任务数(32500)的109.23%;新婚登记人群HIV、梅毒检测33575人,完成任务数的129.13%(任务数为26000人)。

3.“妇幼健康计划”顺利推进。乳腺癌全市任务数2000人,宫颈癌全市任务数18000人。截止12月31日,全市完成乳腺癌检查2182例,完成宫颈癌检查18271例,皆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任务数。全市新生儿遗传疾病筛查30829人,筛查率 87.97(指标83%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30016人,筛查率90.92%(指标为85%以上);全市婚检31733人,免费婚检率82.96%(指标70%以上);2017年普洱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为10308对,完成目标指标103.08%;补服叶酸人数19526人,完成目标指标的102.77%。

4.2017年我院预算申报医疗设备购置项目35万元,根据预算批复资金,通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形式购买麻醉机1台,金额30万元,超声诊断腹部B超探头1个,金额5万元;本年共使用麻醉急救232例,未发生医疗安全事故,对患者安全保障达到100%;通过医疗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改善了医疗服务条件,提高了医疗保健水平和服务能力,从而保障患者健康需求。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总量不足,各县(区)基层工作没有相对固定的人员,特别是信息统计人员的缺乏,严重影响统计工作的开展。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市级及县级没有专管人员,都为兼职人员,工作任务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市三病工作的开展。

3.妇幼卫生信息相对滞后,信息质控工作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人员投入,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全面管理,继续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将项目工作与妇幼保健基础工作相结合,实施综合管理,共同推进,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2.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加强对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继续做好信息分析利用,开展季度信息点评,做好妇幼信息监测人员的培训。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按照分层次、分级负责的原则,努力寻求创新而有效的培训方法,加大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人员及村医等的培训力度,寻找尝试更有效的培训方法。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分析,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二)根据本次绩效自评结果,进一步制定全市统一工作要求,以加强妇幼卫生基础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根据责任分工,重点加强对孕产妇、0-6岁儿童及一般人群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的管理;根据省、市对项目的考核办法,制定相对规范化的质量评价标准,做好对服务规范的培训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督导和质量控制及绩效考核,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制定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规划,签订妇幼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书。

(二)按照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的安排项目支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

(三)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多措并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执行到位。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8月20日

  
附件【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项目绩效自评公开.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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