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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2-/2018-0930003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30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普洱市中心血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09-30   作者:市卫生健康委 点击数:  

   

普洱市中心血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责职能  

普洱市中心血站是全市唯一一家血液采集、制备、检验、储存、运输和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于1998年7月正式成立并开展采供血工作,2001年3月完成独立建制,2003年4月16日迁至思茅区茶苑路2号开展采供血工作,承担全市一区九县38家医疗单位的临床用血及输血技术指导、血液质量监控等相关服务,采供血服务范围4.5万平方公里,平均采供血服务半径201公里,服务人口260.5万人。有固定资产2439.5万元;占地3507平方米,有业务和办公综合用房1幢,建筑面积1874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780平方米;内设体检采血科、血源信息科检验科、检验科、成分制备与储血发血科、质量管理科、办公室、财务科和纪检监察室8个科室。有编制34人,实有在职人员31人。使用灵活用工人员17人,占总人数的35.42%。有采血车4辆,送血车4辆;城区设固定采血点3处。签订供血协议医疗机构38家。血站成立20年来,为保障普洱市所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及质量安全,推动全市采供血事业及输血事业技术服务、教学科研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血液已经成为临床诊疗、抢救生命的重要支撑。近3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普洱市中心血站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协作、积极作为,努力开创普洱市采供血事业的新局面。2017年采集血液543.66万毫升,采血量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供应血液743.2万毫升,通过输血治疗挽救了近2.8万人的生命。我站自2013年8月起,所收血费全部纳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2017年度纳入普洱市部门决算编报管理的单位。  

2.机构情况  

纳入普洱市中心血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3.人员情况  

有编制34人,实有在职人员31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17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人,占在职人数的77.42%,管理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其他专技人员2人。使用灵活用工人员18人,占总人数的36.73%。在职在编卫技人员中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20人,大学专科9人,其他学历1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23人。  

有采血车4辆,送血车4辆;城区设固定采血点3处。签订供血协议医疗机构36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普洱市中心血站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2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65万元,占总支出的29.5%,项目支出800万元,占总支出的60.4%,上结转收入133.81万元,占总支出10.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其本支出:“20805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5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26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万元,“2100406”采供血机构275.9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4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7.33万元。项目支出:“2100406”采供血机构920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3.81万元,主要反映采供血工作及相关成本支出正常运转、血袋、检验试剂等支出。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38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73万元,项目支出911.8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普洱市中心血站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胡海霞、杨学平、王旭、王焕俊、吴丹、田华、陶文忠、张娅萍、孙晓林、杨爽、谢静、路淇、周燕、邓涛、李涵、王静、王燕。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胡海霞、杨学平、王旭、王焕俊、吴丹、田华、陶文忠、张娅萍、孙晓林、杨爽、谢静、路淇、周燕、邓涛、李涵、王静、王燕。  

2.组织实施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8)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为挽救输血病人的生命奉献爱心,不仅是文明社会、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具体内容,更是各级组织和领导的责任;各级政府应号召各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加强无偿献血公益宣传,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普及无偿献血知识,保证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能够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政府职责,努力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要切实抓好宣传动员工作,高度重视无偿献血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普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普及科学献血无损健康、科学献血有益健康的科学知识;各地各部门应充分发挥好干部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以典型引路,树立好榜样;要建立和完善血液保障的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充分认识到应急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稳定壮大的固定献血者队伍,为血液应急保障做好储备。同时,要切实保障采供血安全,全面落实血液的采集、检测、储存、运输和临床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血液安全,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证全市临床用血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居民对献血知识认识不足,各级部门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视不够,无偿献血知识宣传不到位。二是无偿献血宣传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满足不了临床用血需求。三、是血液供需矛盾突出。采血量以及街头自愿献血比例均有所下降。部分农村地区无偿献血基本停滞。二是献血人群比例不合理。公务员、党员献血占比例少,广大的农村居民献血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三是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无偿献血的公益宣传不够,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合力,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度不够。四是血站专用仪器设备老化,故障率高,使用年限大多超10年以上。五是核酸项目的全面开展,血液采集制备、检验、贮存、供应成本通年上升,市财政必须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设备更新维护和试剂耗材的购买。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发展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来统领无偿献血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无偿献血氛围。要将无偿献血宣传纳入党委宣传部门“大宣传”规划之中,建立以新闻媒介正面引导、公益广告全面覆盖、多部门合作,有计划、有督促、有考核、常抓不懈的宣传机制。新闻媒体、文化、宣传、教育、卫生、司法等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主动宣传科学献血知识以及无偿献血意义、献血义务等政策法规,从根本上消除对献血的恐惧和疑虑,促进观念转变,激励无偿献血,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自愿地参加无偿献血。  

二要加大投入,多设立街头献血屋。献血屋设置要综合考虑地段、人流量大等因素,需要政府牵头,协调沟通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落实献血屋选址、建设工作。同时,也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基层医疗中心设置采血点。  

三要建立临时性的献血补偿制度。在出现“血荒”时,可采取对献血者进行临时性的社会补偿或企业补偿等措施,调动献血者的参与积极性,激发潜在献血人群的参与热情。  

四要提升无偿献血者的社会荣誉感。要在各级政府网站为定期献血者设立专栏,将其献血“故事”予以公开,对无偿献血者中的“佼佼者”进行跟踪报道和宣传,对定期参与无偿献血的党员干部予以表彰,让更多的人了解无偿献血制度并积极地投身到这项公益事业中来,让每一个公民都认识到无偿献血也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一个人的鲜血是有限的,但大家的爱心是无限的,参与无偿献血是每一个健康、适龄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7年度普洱市中心血站自评为96分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无偿献血工作的责任感无偿献血事关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保证血液的供需平衡和安全。  

(二)广泛宣传,创新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单位要按照“十三五”期间区血液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号召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切实推进我镇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各单位要通过不同渠道,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画廊、网站公告、公众微信号信息推送等不同的宣传媒介,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使每一个公民都能认识到无偿献血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光荣而神圣的职责,进一步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三)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完成无偿献血任务各单位要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带头献血制度”、各单位制订奖惩措施,积极扩大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规模,逐步提升单次400ml献血人群的比例,对自愿献血者要进行适当奖励。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将从以下方面切实抓好全市采供血工作,为临床用血提供有力地保障。  

(一)抓政策落实。积极争取省、市卫计委及云南昆明血液中心的支持,与县区及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规划献血屋建设,落实责任目标制确保血液供给。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规定,逐步落实血站人员编制及硬件设施的配套,争取“十三五”血站建设储备项目在2019年落地。    

(二)全力争创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直接加分。  

(三)抓队伍建设。血源是源头,发展年轻的献血队伍是今后的工作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和多渠道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培训逐步在大专院校、企业及军警部队培养一批宣传员、献血员及志愿者,不断壮大无偿献血队伍。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  

(四)抓血液质量。强化血液质量管理,狠抓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抓信息化管理。为科学合理地采血、储血和用血,计划在36家协议用血机构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促使用血机构对血液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依法加强对采供血业务和血液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对临床协议用血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强化合理用血的意识,真正做到开源节流。  

(六)抓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的力度,创新宣传模式,联动宣传效果,创建普洱市中心血站微信平台,通过血站开放日、献血活动月、联谊活动、志愿者活动、数字媒体、电视、报刊等宣传无偿献血工作,使宣传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七)巩固创卫成果和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体措施。  

(八)加强血液管理,强化临床输血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探索计划供血新机制,做到科学、规范和节约用血。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2017年中心血站绩效评价公开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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