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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2-/2018-0921002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1
 主题词:  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18-09-21   作者:市卫生健康委 点击数: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上级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3.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4.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5.负责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培训、科研、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避孕药具管理发放等业务工作,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接受下级转诊。  

6.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的学习,尤其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领会,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推手,蓬勃奋发,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推动全市妇幼卫生和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2.强化国家基本妇幼公共卫生、重大妇幼公共卫生、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三网监测、危重孕产妇监测等妇幼卫生工作,实现每年对基层妇幼保健和计生人员的全员逐级培训,让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磨练,在培训中提高,在指导下成长,增强县、乡、村级医疗保健机构的造血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认真落实健康孕产妇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方案及措施要求,开通和规范孕产妇和儿童转诊绿色通道,实行无缝对接和人盯人战术,加强孕产妇管理力度,切实降低两个死亡  

3.通过加大人才培养、进修学习,结合妇幼卫生实际,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不断加强三基三严训练,提高产儿科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创造条件、夯实各项基础,按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评审要求,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本单位的机构评审并指导各县(区)妇幼保健院做好等级评审工作。  

4.加强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贯彻卫生行业九不准等各项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尽心尽责尽力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医疗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26,240,634.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18,371.50元,占总收入的44.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14,518,001.58元,占总收入的55.33%;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4,261.52元,占总收入的0.02%。同比上年增加919,242.56元,增幅3.63%,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新增和工资的调整、补发,增加了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较上年有所降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26,240,634.60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6,925.60元,占总支出的93.89%;项目支出1,603,709.00元,占总支出的6.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新增和工资的调整、补发,医疗设备、办公设施的更新以及公共卫生项目的开展等,增加了本年度总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36,925.60元。同比上年增加726,436.41元,增幅3.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新增和工资的调整、补发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上调等,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61.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38.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3,709.00元。同比上年增加192,807.15元,增幅13.67%。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整合,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站整合到我单位,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和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增加计划生育项目工作经费支出8,646.00元;二是2017年我单位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预防神经管畸形增补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加大基层督导和检查力度,覆盖10个县(区)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工作5次,增加经费投入184,161.1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艾滋病防治、妇幼健康行动计划、市级重大疾病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969,486.00元;妇幼卫生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支出350,000.00元,计划生育项目经费支出234,22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18,371.5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66%。同比上年增加1,354,733.03元,增幅13.07%。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新增、工资的调整和公共卫生项目的开展等,增加了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3,02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养老保险缴费和失业保险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7,14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71,565.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2,35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8,39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3,574.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207,49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1%。主要反映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相关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支出。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8,254,001.8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969,486.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4,500.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40,292.6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63,575.4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5,642.4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7,8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比例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财政补助职工住房补贴。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0,815.00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7,02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457.00元,支出决算为 38,457.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57.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847.00元,增长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7.00元,增长2.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发展需求,2017年上级对我单位的业务技术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人数和接待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0,000.00元,占78.01%;公务接待费支出8,457.00元,占21.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到县级及以下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督导考核,外出培训学习,外出急救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8,4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8,4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我单位的业务技术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7年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普洱市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23,859,818.09元,其中,流动资产2,725,408.23元,固定资产21,134,409.86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60,173.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2,463.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2项,账面原值1,377,061.0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3,859,818.09      

2,725,408.23      

21,134,409.86      

3,231,157.09      

1,035,199.00      

4,060,000.00      

12,808,053.7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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