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全市唯一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以及医学鉴定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各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随访及诊疗、预防和康复工作;指导基层精神卫生门诊及人才培训工作;开展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残疾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应急的研究和干预;开展综合医疗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积极探索和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二是做好“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追踪检查迎检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全市9县1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及随访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五是继续做好云南省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六是开展好全市农村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七是做好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八是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严格成本控制,力争做到节能增效;九是做好医院新一轮子中层干部学习教育工作;十是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十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十二是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责任目标任务,不断促进全市精神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医院设龙生路、曼歇坝2个工作区,总占地面积15.45万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现有职能科室15个(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医务科、人事教育科、护理部、基层精神卫生科、信息科、医疗保险科、科教科、感染管理科、财务科、审计科、后勤服务科、医疗设备科、保卫科),业务科室16个(鉴定科、基建办、急性精神病一科、急性精神病二科、妇女儿童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科、精神康复一科、精神康复二科、物质依赖戒断科、门诊部、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和康复训练科)。编制病床600张,实际开放595 张,有8个住院病区,下设6个亚专科。人员编制176名,现有职工298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6名,占全院职工总数的72.48%;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45名(已聘用29名、未聘用16名),中级职称43名(已聘用37名、未聘用8名);本科学历112名,占全院职工总数的37.58%,专科及以下学历186名,占全院职工总数的62.42%。医院拥有团体生物反馈治疗仪、直线数字成像系统(DR)、心理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1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3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4,270,498.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6,417,787.95元,占总收入的28.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67,802,375.95元,占总收入的71.92%;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50,334.16元,占总收入的0.05%。与2016年收入85,158,466.11元相比增长9,112,031.95元,增长率为10.70%,与2016年20,535,282.48元增加5,882,505.47元,主要原因是住院病人增加和非税执收成本的返还(财政项目资金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5,477,771.42元。其中:基本支出80,120,086.71元,占总支出的93.73%;项目支出 5,357,684.71元,占总支出的6.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的总支出81,637,536.57元相比增加3,840,234.85元,增长率为4.7%,其中基本支出比2016年的78,266,676.29元增加1,853,410.42元,增长率2.37%,项目支出比2016年的3,370,860.28元增加1,986,,824.43元,增长率为58.94%,主要原因是增资(绿色经济考核奖)和非税执收成本返还,所以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120,086.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3,410.42元,主要原因2017年下半年增资(绿色经济考核奖)。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6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36.58%。2017年在职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123,008.69元,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115,734.84元,工勤技能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83,085.48元,卫计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131,993.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57,684.71元。与上年3,370,860.28元对比增加1,986,,824.43元,主要原因2015-2016年非税执收成本返还。2017年公立医院改革资金支出2,167,950.00,主要用于医院的药品加成补助、信息化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支出701,188.99元,主要用于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下乡筛查差旅费和临聘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公益彩票基金支出320,000元主要用于长期住院精神病人欠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097,787.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53%。与上年对比增增加1,986,,824.43元,主要原因2015-2016年非税执收成本返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是2016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普财预[2017]42号)。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7,9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7%。主要用于2017年养老保险支出2,247,150.00元,职业年金支出977,780.00元;离退休老干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支出3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793,71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8%。主要用于2017年基本支出13,986,391.94元,设备购置经费和网络信息构建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6,13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无“三公”经费拨款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 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资产总额110,928,164.54元,其中,流动资产 48,237,289.62元,固定资产81,659,091.06元,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23,040,852.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4,087,745.00元, 无形资产37,000.00元,(减)累计摊销37,000.00元,其他资产-15,108.5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76,815.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7,455.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9项,账面原值211,13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55.45平方米,账面原值631,270.1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60,000.00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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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110,928,164.54
|
48,237,289.62
|
81,659,091.06
|
47,675,958.19
|
1,218,156.29
|
6,832,000.00
|
25,932,976.58
|
23,040,852.60
|
0.00
|
4,087,745.00
|
37,000.00
|
37,000.00
|
-15,108.54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4,25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4,25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